除了DNA还有什么办法做亲子鉴定?
1.什么是DNA亲子鉴定?
通过遗传标记的检验与分析来判断父母与子女是否亲生关系,称之为亲子关系或亲子鉴定。DNA是人体遗传的基本载体,人类的染色体是由DNA构成的,每个人体细胞有23对(46条)成对的染色体,其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夫妻之间各自提供的23条染色体,在受精后相互配对,构成了23对(46条)孩子的染色体。如此循环往复构成生命的延续。由于人体约有30亿个核苷酸构成整个染色体系统,而且在生殖细胞形成前的互换和组合是随机的,所以除同卵双胞胎以外,没有任何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核苷酸序列,这就是人的遗传多态性。尽管遗传多态性的存在,但每一个人的染色体必然也只能来自其父母,这就是DNA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
2、亲子鉴定测试的结果解读
在检测过程中,每个样品检测16个位点(其中包括一个性别位点)。相同位点,如D21S11,每个样品都会有两个等位基因的数值。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的两个被检人之间,15个STR位点中,每一个位点的数据都要求至少有一个数值是相同的。而不具有亲子关系的被检人之间,至少有三个位点数值不匹配。对于肯定的亲权关系,需要计算RCP(relativechanceofpaternity相对父权机会)值,如99.999%;而否定的亲权关系,不存在相对父权机会。
3、亲子鉴定的准确率是多少?
目前DNA亲子鉴定技术已非常成熟、可靠。我中心是国内首家通过**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独立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我们采用国际*先进的STR检测技术,使用国际公认*准确的ABI3130DNA遗传分析仪,可使亲子鉴定结果的准确性达到极至。当亲权关系为否定时,精确度可达100%,当亲权关系为肯定时,亲子关系可能性*高可达99.9999%。我们的鉴定结果具有唯一的正确性,在全世界任何一家实验室重作,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4、血型能说明问题吗?
严格来说,ABO血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并不能作为亲子关系的依据,而常规的凝血现象也只是基因的表型,只有DNA鉴定才是从根本上通过遗传学理论和分子生物学技术相结合来论证,是*准确、*科学的鉴定方法。
5、孩子要到某一年龄才可接受DNA亲子鉴定测试吗?
DNA亲子鉴定测试是无年龄限制.传统的血型测试要小孩至少6个月.还有,要大量的血液样本,通常是要两大茶匙以上.这种方法应用於小孩身上较困难.相反,DNA亲子鉴定只是要很少几滴的血液或是口腔抹擦所得的上皮细胞,这种用少量的血液或口腔测试,使DNA测试甚至可以在新生婴或小孩身上进行.由於DNA是形成於结合期,测试甚至可以在小孩末出世之前,使用(ChorionicvilliSampling/CVS)胎盘素或抽羊水(建议羊水抽取要怀孕16周以上)(amniocentesis)方法来进行.
亲子鉴定可以在已逝世的人的由殡仪馆工人收集的样本上进行.当一个人已辞世或失踪,还可以在其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上重新编排他或她的DNA组织.
6、亲子鉴定和DNA鉴定有什么区别?
用于亲子鉴定的方法有许多种,DNA鉴定是其中技术含量*高且精确性、准确性*高的一种方法。除了用于亲子鉴定,DNA鉴定在发达**还广泛用于其他的身份识别,具有不可替代的精确性:如克林顿“拉链门事件”中的证据确定以及911恐怖袭击后罹难者的身份辨认等。
7、DNA亲子鉴定一般应用范围?
证明亲子关系为孩子入户口时。
怀疑产院抱错婴儿。
寻找失散的亲人,包括某些认祖归宗的需要。
涉及子女抚育责任纠纷,对有争议的婚生子和私生子亲缘关系的鉴定。
强奸至孕或违纪性案件对孩子(包括胎儿)亲生父亲的确定。
杀婴、拐骗儿童等刑事案件中孩子身源的认定。
在某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处理时,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移民涉外公证,财产继承纠纷。
重大灾难事故身源认定。
8、能否对我的鉴定保守秘密
做咨询意见书时您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不需要提供真实姓名,不必本人亲自到我鉴定中心,您可以自己采集DNA样本,并通过邮局邮寄样本及费用。正式鉴定报告样品受理后即进入编码系统,每个样本具有唯一性编码标识,实验人员不接触客户资料。如果鉴定中心某工作人员与您认识或有利害关系,我中心会提出要求该名工作人员回避此次鉴定过程。您可以在申请DNA亲子鉴定时留下领取结果的信息或密码,要求领取人凭领取信息领取鉴定结果和报告书。
9、毛发采集-DNA亲子鉴定采样
注意事项:避免用手触及样本的毛囊!基本卫生条件:清洁的双手,洁净信封先在干净的信封上作好标记,标记样本采集日期、样本身份如:父亲、孩子的名字。从头发、睫毛、腋毛等处,拔下至少5根毛发(毛发末端用肉眼可见清晰的毛囊)。注意:采集过程中不要用手触及毛发的毛囊部,确认能在毛发末端用肉眼可看见清晰的毛囊。将刚拔下的毛发立刻放入已做好标记的信封内。需检查毛发是否有清晰可见的毛囊。
注意:请不要用手触及毛发的毛囊部分。请不要装入落在地上的样本,和拔下已经很久的样本。请不要弄错样本,请保证样本与塑料袋上所标记的人身份一致。
10、亲子鉴定需要公开身份么?
不做司法用途的亲子鉴定无需公开个人身份。公民个人在亲子鉴定方面的要求以及参与亲子鉴定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在个人参与鉴定时,采样可以在非公开场合、无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形下进行。DNA样品的邮寄以及结果的反馈过程均可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1、DNA采样需要抽血么?
推荐提供血液样本,但口腔拭子采样(用棉签在口腔中轻刮)的方法是优越的DNA采样方式。例如萨达姆被捕后进行DNA鉴定时所采取的采样方式就是口腔拭子法。
12、基因突变是怎么回事?
基因突变是指基因组DNA分子发生的突然的可遗传的变异。从分子水平上看,基因突变是指基因在结构上发生碱基对组成或排列顺序的改变。基因虽然十分稳定,能在细胞分裂时精确地复制自己,但这种隐定性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基因也可以从原来的存在形式突然改变成另一种新的存在形式,就是在一个位点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新基因,代替了原有基因,这个基因叫做突变基因。于是后代的表现中也就突然地出现祖先从未有的新性状。根据国内某权威鉴定机构的统计数据声称,其接受案例中发生基因突变的案例数占了1.4%。我们完全能检查出基因突变的样本,并通过加做位点或进行三联体鉴定来确认亲缘关系。
13.DNA亲子鉴定或个体识别是否要法律部门同意才能进行吗?
是否做DNA亲子鉴定或个体识别完全由您个人决定,不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如果涉及刑事或民事案件,要获得司法部门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14.送检样品要注意什么?
-送检检材血痕、精斑及混合斑、唾液、烟蒂、口香糖等*好是阴干,用包装袋密封放置或-20°C冰箱保存。
-软组织用70%-95%乙醇侵泡或放置-20°C冰箱保存。
-新鲜血使用的抗凝剂不能用肝素,它可抑制PCR扩增反应。
15.DNA亲子鉴定需要多少时间?
一般情况7个工作日内可以获得报告,特殊样品需延长至10-15个工作日。
除了验DNA还有其它方法可以检验亲子关系吗
除了验DNA之外还可以根据血型来判断亲子关系,但是这个方法大部分人都不适用了,先来给你看下血型关系表如下图
看**个如果父母都是A型血如果孩子是B或者AB型血那么孩子就不可能是你的,但是这种血型亲子关系遗传表大部门的人都不能直接的判定和孩子的亲子关系,
说到底还是要和孩子做一次dna亲子鉴定后才能详细的知道自己和孩子是否具备亲子关系,
做亲子鉴定就一定要抽血吗 做亲子鉴定飞得抽血吗
样本的选择是多样的,如:
一、常规样本
血痕、毛发(小于3岁或大于70岁不使用,有做不出的可能。)、口腔棉(口腔细胞)
二、特殊样本
指甲、烟头、牙刷、奶嘴、精斑、……
只在常规样本实在不便于取得时采用。
三、怀孕期间做亲子鉴定
原本有绒毛、羊水,但目前已因为政策和申请不到手术,以及有更好的方式,不再采用。目前采用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只需要抽取12孕周孕妇外周血(静脉血)10ml,即可进行母血分型检测,对其中游离的胎儿cfDNA进行鉴定。
做了一次亲子鉴定准吗
安康亲子鉴定提醒您:
亲子鉴定结果做单亲亲子鉴定的除了1.4%的基因突变概率除外,不能算出亲权指数;其余就是就是”是“与”否“两个结果;
从中算出亲权指数达到99.95%或99.95%以上就是亲生的;在基因位点分型里有3个或3个以上对不上就百分百排除; 鉴定准确度99.99%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亲子鉴定在中国古代就已有之,滴血验亲等。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来我方在做一次
网友:亲子鉴定除了验
中国正大力度纠正不合时宜的生育政策,*新动作指向“强制亲子鉴定”。这个查处“超生”的技术手段,曾被写入多地计生条例,亦被地方志、行政处罚文件及裁判文书所记载。在*新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认定这一做法违反宪法法律。
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作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时提出: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关行政部门为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对拒不配合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公民对上述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我们审查认为,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身份、隐私和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属于公民基本权益,受宪法法律保护,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性亲子鉴定的内容,也不应对此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处分、处理措施。经沟通,制定**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沈春耀说。
南都记者了解到,这是备案审查制度实行以来又一涉宪性审查事例。这项工作由一封公民来信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来信启动备案审查后,在得出的审查研究结果中援引数个宪法条文,认定强制亲子鉴定查超生“不符合宪法法律有关原则精神”。
这也意味着围绕强制亲子鉴定调查超生的一系列争议与呼声,在法律意义上彻底走入历史。
“这是对宪法价值非常重要的判断,即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阻止对公民采取这样的措施。强制亲子鉴定调查超生既不能出现在地方性法规中,也不能体现在其他法律形式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说。
出生不久的婴儿。随着生育政策转向,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一批过时的计生法规相继被清理废除。新华社资料图
强制亲子鉴定调查超生被质疑
这一备案审查事件,始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今年6月收到的一封信件。来信者提出,建议审查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两条规定(下文涉及各省份相关规定,统称计生条例)。
据了解,当地计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涉嫌违法生育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必要时,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技术鉴定以查清事实,当事人应当配合。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技术鉴定结果证明当事人未违法生育的,技术鉴定费用以及当事人由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承担。
条例还规定: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拒绝接受技术鉴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来信人认为,这一做法没有上位法支撑,且变向突破上位法限制,极易引起社会混乱,有失行政**公信力,与**大政方针社情民意不相宜,应予以纠正,申请对此进行合法性审查。
备案审查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性制度,被视作公民权利救济的“*后一道屏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对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司法解释有权予以撤销、纠正。
随着生育政策转向,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对地方生育政策开展过备案审查,清理了一系列针对超生的严厉处罚处分处理措施。
例如,2019年备案审查报告提到的“超生即辞退”规定。2017年,多名大学教授以联名信的形式就此提出审查建议,经过审查研究与沟通督促,各地计生条例相继删除这一规定。
如今,公民将审查建议再次寄到全国人大,对争议颇高的强制亲子鉴定措施,***高**权力**如何回应?
从滴血认亲到查处超生
亲子鉴定历史颇长,除了古代充满玄学色彩的滴血认亲,科学界在上世纪80年代引入了基于DNA测试的亲子鉴定手段。据司法鉴定机构介绍,中国*初引入DNA鉴定技术用于刑侦工作,80年代末期才逐渐推广到亲子鉴定领域。
无须赘言亲子鉴定在传统生活中的作用,时至今日,这依旧是解决婚姻财产问题的手段之一。不过,因其存在较强的伦理矛盾,且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民事诉讼对使用亲子鉴定设立了较为严格的标准,一般遵循自愿、必要原则。即使在刑侦领域,DNA检测通常也不会涉及对嫌疑人亲属的亲子鉴定。
但在过去一段时间,亲子鉴定一度被多地引入查处“超生”,2000年后的多份县志对此略有记录。
云南省的一份县志在介绍“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部职工”时提及:查处工作严格规定,在查处中,凡是涉案人有争议,本人拒不认账,久拖不决的超生案件,一律通过作亲子鉴定的科学手段来检测;凡被通知作亲子鉴定的超生夫妇,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亲子鉴定有关手续,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按超生论处,并从通知之日起,停发该夫妇的工资。
这种做法得到技术部门支持。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2005年发表的论文《亲子鉴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应用分析》,详细介绍技术方法及其效力后称,“该项技术无疑将对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某些问题起到排忧解难的作用,这将更加有利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1世纪初,多地陆续将亲子鉴定写入地方计生条例,升格为查处超生的“法定手段”。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到2009年,广西、重庆、湖南、湖北、贵州等省份相继在计生条例中写入此类的条款。其中,贵州和重庆还规定了当事人拒绝亲子鉴定后的处罚措施。
另有一些地区通过计生条例的配套文件规定亲子鉴定。如,江西在2009年发布的《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写有,“对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计划外生育线索清晰的,必要时,可进行检查和组织鉴定,包括亲子鉴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应及时修改、清理”
随着生育政策逐渐转向,“查超生”成为历史。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一批过时的计生法规相继被清理废除。2020到2021年间,多个省份在修订计生条例时删除了强制亲子鉴定条款。
但在这*后时刻,依然有地方据此开出罚单。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有地方曾依据“涉嫌违法生育且拒绝技术鉴定”,罚款当事人25000元。
随着公民将审查建议寄到全国人大,有关亲子鉴定不可回避的法理问题浮出水面。
南都记者了解到,对地方计生条例中写入的“亲子鉴定”条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认为,当地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属于针对违法生育行为的行政调查措施及相应处罚,根据党中央优化计划生育政策决定和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应予以清理、修改。
从另一个角度,“拒绝强制亲子鉴定”后的处罚措施,在行政处罚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上位法中也找不到相关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进行调查取证,主体是行政**,行政**的调查和收集证据,主要包括对书证、物证以及物品进行鉴定,对物证或者场所的勘验,对现场的检查,对违禁品的收缴,对物证的抽样取证以及对证据的登记保存措施等,不包括要求当事人自行鉴定自己与亲人的血缘关系,附加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等影响家庭婚姻基本社会关系的强制义务。
“强制亲子鉴定从管理目的上,是能实现管理目标的方法,但是行政不能光追求合目的性而不讲合法性,否则就是不择手段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锴强调,“法律是底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也向南都记者谈到,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设定权有明确规定,地方不能超出范围设定。
审查意见认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并未对强制亲子鉴定作出规定,更未规定不配合亲子鉴定的违法行为。
“要处罚一个行为,前提是这个行为是违法的。”王锡锌解释,按行政处罚法,上位法规定了违法行为但未规定罚则时,下位法可以规定一定程度的处罚;若上位法没有规定应收处罚的违法行为,则下位法根本不能设定处罚。
“因为上位法不认为这个行为是违法行为,何来处罚?”他说。
侵害公民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备案审查除明确当地需要清理该做法外,还在备案审查研究意见中罕见地援引多个宪法条文,明确“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亲子鉴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审查研究意见中指出:亲子鉴定的作用是确定父母子女等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身份、隐私和家庭稳定,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属于公民基本权益,如非公民主动申请,或者法律强制性规定,公权力不应强制要求公民进行亲子鉴定,进而干预亲子关系。
审查研究认为,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的保护。在没有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地方性法规轻易设定强制亲子鉴定的行政调查措施,不符合宪法法律有关原则精神。
王锡锌分析,强制亲子鉴定是地方立法赋予行政**的一种强制措施。该种强制措施首先涉及到宪法上的公民人身自由。进一步看,该种强制性措施还涉及到宪法上的人格尊严条款。在当事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制对其进行亲子鉴定,既涉及人身上的强制,也有精神上的强制,不仅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也侵害了公民人格尊严。
“这些宪法条款保护的是私人领域,与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有关,属于非常核心的私人自由空间,宪法对这个空间保护强度是非常高的,**公权力对任何私人空间的介入,需要非常高强度的正当性论证。”在张翔看来,因涉及伦理、隐私等问题,公权力对亲子鉴定的干预非常难以成立。
“若强制亲子鉴定,等于要公布他人的私生活。”王锴也从这一问题中的“公私之分”作出剖析。
谈及宪法中的人格尊严条款,王锡锌分析,人格尊严是概括性的宪法权利,也包括具体的权益,例如隐私和安宁等。通常,做亲子鉴定应该是个人的自主选择。比如,为了解决民事纠纷中亲属关系、财产关系的争议,当事人可通过此种途径获得证据。当事人有需要时,可以自愿鉴定,但司法**一般不应违背当事人意愿强制性取证。
他还强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比对一般自然人的保护更为严格,这体现了宪法保护儿童的精神。但为了取证成年人超生而采取强制亲子鉴定的措施,势必会侵害到未成年人受法律特别保护的权益。
强制亲子鉴定未来不可出现于地方性法规
南都记者了解到,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沟通,此次备案审查涉及的制定**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在张翔观察中,此次备案审查用时较短,各方反应迅速,过程也应该是比较顺利的。
另据南都记者统计,目前广西、云南等省份现行计生条例中尚存强制亲子鉴定的相关规定,其中,云南已在今年9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该条文。
“备案审查工作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审查结果会通过内部途径发布,若有地方不修改也可能被提出备案审查,”张翔认为,各地“肯定正在修改”。
在王锡锌看来,这次审查结论认定强制亲子鉴定“不符合宪法法律有关原则精神”,是实质性判断。也就是说,此类强制措施“都不符合”宪法精神。“这是对宪法价值非常重要的判断,宪法的原则和精神,阻止对公民采取这样的措施,”他说,强制亲子鉴定既不能出现在地方性法规中,也不能体现在其他法律形式中。
南都还关注到,自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回应合宪性审查申请、废止收容教育制度以来,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显示度”越来越高。“我觉得这个趋势还是挺明显的,”张翔认为,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的审查正在变得“明显化”,审查意见明确援引宪法条文,大幅提升了宪法教育意义。
“从这次的备案审查报告和备案审查研究意见可以看到,审查结论已经有了很强的说理,起到了示范性作用。”王锡锌肯定了这样的做法,“这表明备案审查制度越来越理性化、法治化,备案审查质量在不断提高。说理不仅仅解决个案的问题,还能够发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的落地的作用。未来可期。”
谈及此,张翔期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机制,定期公布备案审查的具体素材,如具体工作程序过程、援引哪些条文、论证说理过程等。“这一方面是工作的展现,是人民民主的体现,也有很好的宪法和法治宣传意义,也为学术研究提供素材,让宪法学研究更接地气,更针对现实争议问题,为法治建设直接施加推动力。”他说。
采写:南都记者 宋承翰 刘嫚 蒋小天 郭若梅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
前不久,《健康时报》发文: 《爷爷与孙子做亲子鉴定,结果竟是父子关系》文中写到: 邓亚军是中国*早一代的DNA亲子鉴定师之一。
文中提到:邓亚军“纵横”人性考场十六年,她是*公正的判卷老师。十几万张DNA鉴定报 告“卷子”发下去,很多人拿到“不及格”。 入行16年,她目睹了无数的背叛、欺瞒,这也让她亲眼看见上万男人戴上“绿帽子”。 小孙子鉴定后,变成了小儿子、、、、、
还有报道:日前,有个媳妇因为被婆婆逼着去做亲子鉴定,结果证实孩子是丈夫亲生,媳妇 怒火中烧,接下来逼着公公去和丈夫去做亲子鉴定,倒要看看丈夫是不是公公的亲生,婆婆 情绪激动,一家人乱到不可开交。
如此等等。
将亲子鉴定列为常规检查,男人应该同意,女人呢?
现如今物欲横流,绿帽子满天飞,搞不好就戴到了谁的头上。
可悲的是,单就亲子关系而言,男方往往是受害者,*后知情者!
不少男人知道的时候已经无法生育!没有胆量勇气生育,甚至活下去! 其中的屈辱,艰辛,精神创伤,无法用语言描述。 无法用金钱弥补,甚至会毁掉一个人,一个家庭,毁掉很多很多!
多少人为此走上法庭,多少人为此走向极端,演绎了各种奇葩荒诞的人间悲剧。
如今的科技手段已经完全具备,假如作为常规检查,孕妇产后,当天就可以做出亲子鉴定结 果。要么欢天喜地,要么分道扬镳~!或是对男人*后的公正和安慰。
这样应是对婚姻,对良心、道德、对家庭,对丈夫,对亲人都是*大的负责和义务! 因此这里认为,应该将亲子鉴定列入常规检查,甚至列入民法。
想想看:你都给你丈夫戴绿帽子了,再给他弄个绿孩子!于情何堪?! 而且孕期的胎儿,未出生就可以做亲子鉴定。
有过出轨史,不确定孩子生父的孕妇可以借鉴,以免日后的问题。 将亲子鉴定列为常规检查,男人应该同意,女人呢?
假如亲子鉴定技术能够了列为常规检查或者入法,起码可以*大限度地杜绝有不当行为的 女方,生下个似是而非的苦命的孩子~!
顺便提醒一下:即使不作为常规检查、不入法,当今时代,纸是包不住火的,你非要铤而走险!或只能自食苦果,遗患无穷!
2021年接近尾声,这一年关注*多的事都和“孩子”有关。“28年错换人生”事件,郭刚堂寻子认亲事件,*近比较火的孙海洋带孙卓回家的事件——一直围绕着拐孩子、卖孩子、偷孩子、换孩子,这会让人禁不住想问,咋会有那么多家庭丢了孩子?
孩子被拐走,亲生父母生不如死,即使费尽心血把孩子找到,却很难让孩子真正回家,这样的事儿一再上演,令众多网友都感到痛楚、惋惜。好好的家庭被破坏,再无法重新完整,无法弥补伤害,无端被伤害的善良人,要如何面对这样的结果?
*近,孙海洋无疑给了网友们一个漂亮的回答:严惩买家,买卖同罪。不过,这只是事情发生后的应对,或者说对待买方的态度。“错换人生”事件中的郭威、郭刚堂的儿子郭振、孙海洋的儿子孙卓,他们是否能回归,引发了社会各界、众多网友们的关注、讨论和深思。去医院生产的安全问题(现代的大多医院的管理都比较严谨、完善),孩子被拐后买家如何处理的问题,给孩子非法落户、洗白身份的问题等,这些问题*终都会落到一个点上——如何从源头杜绝儿童丢失的问题。
有网友说,被拐孩子身份的洗白是很关键的环节,如果孩子一出生就验DNA,DNA鉴定像出生证明一样,成为孩子落户的条件,是不是就能阻止一些人去买卖孩子呢?买了也会败露,也落不了户口。这种做法是否可行?也欢迎朋友们发表自己的看法。
寻子过程,DNA帮大忙
孩子被拐后,买家一般都会藏匿、隐瞒、洗白,给孩子改名字、改年龄、造假证改头换面,使其“名正言顺”成为自家孩子。但是,从今年发生的这几个事件看,无论事实被包裹几层,无论洗多白,都败在了DNA上。无论买方如何“高深”处理,孩子内在的基因都是无法改变的,DNA毋庸置疑是*可靠的科学依据。
DNA这门技术多用于亲子关系鉴定。因为有DNA数据比对库,很多被拐孩子、失孤父母才得以团聚和确定了亲子关系。那些被拐的孩子、失孤的家庭也都是通过DNA寻找、比对去确定亲子关系、寻找的范围等。
山东聊城的郭刚堂凭借DNA数据确定了在河南的儿子郭振的身份,孙卓回来多亏了符建涛超强的记忆力,但也是通过DNA比对,才*终确定孙卓的身份。在寻人方面,DNA技术功不可没。在“28年错换人生”事件上,DNA被网友称为“帮了大忙”。
2020年发生的“28年错换人生”事件中,郭威的年龄被改小了三岁,如果不是DNA技术,就算他与亲人面对面,都可能在眼皮子底下错过。网友说,是DNA使郭威与亲人相认,否则他一辈子也难知道自己真正身世,难找回自己的亲生父母。
DNA在案件侦破,官司证据、医学领域、遗传生物等各方面的作用都非常大。DNA这门技术像精准的武器,撬开了人类身体内在的密码。然而,DNA只是匹配比对,能确定生物学上的血缘关系,能帮忙找到、确定,却无法带来真正的关系亲密——特别是已工作、成年、成家的孩子,可能会基于某种或多种原因选择留在原地,再难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是否让DNA发挥更大作用?这也是网友大胆想象的原因,把亲子鉴定作为孩子落户时的重要依据——即使在医院发生抱错,也能在落户时及时发现,并提早纠正;孩子即使被拐、被偷,买家也没办法为其洗白、上户口。
严惩买主,严管落户
严惩买家、买卖同罪;严管落户,杜绝洗白,这是*近常常听到的声音。小编也很赞同这一观点:没有市场,便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孩子才不至于被拐、被偷。即便是买了孩子,没有DNA鉴定的亲子关系结果,也解决不了户口问题,这相当于为拐卖现象又设了一道关卡。
多次听到网友的呼声,买主不算养父母,更不要去感恩,这不是恩情。把人当“物”一样买卖,本身就是对“人”的不尊重、是侮辱,是带着一定目的性的违法行为,更是拥有严重伤害性的非法交易。
靠舆论、道德、呼吁很难彻底阻止买卖儿童行为,除了法律的震慑、严惩,管住落户关也很重要。物品丢失了,尚可物归原主,人却不同。人都是有感情的,孩子一旦长大、建立了感情,便很难改变、割舍,被拐的无辜孩子要经受两次被改写人生的悲剧,对他们的身心影响很大。说到这儿,想起了一个武侠人物——杨康,无论是剧情里的人,还是观众,都骂他“认贼作父”,但他即使顶着骂名,却依然不愿意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郭刚堂和孙海洋说过相同的话,被拐不是孩子的错,他们是受害者,在很小的时候就要去接受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孩子长大了,再次改变、重新适应也是不容易的。然而,这种理解并非情愿,只是基于对孩子的尊重、爱和感情,更多是出于对现实的无奈。
孩子对自己的人生更是无力选择。一些人冒险买卖孩子、偷拐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这样的做法对孩子原生家庭的杀伤力太大,毁掉的有可能是他人的性命,也可能是别人一辈子的家庭幸福。
违法犯罪的人在违法时通常都会心存侥幸,如果知道自己当下的行为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很难逃脱法律的惩罚、追责,而且即使成功,也无法完落户成功,在违法前他们也会好好考虑考虑。
有网友建议新生儿DNA数据采集,也有朋友说落户时使用DNA鉴定结果。对此,您的看法是什么?欢迎朋友在评论区发表观点和见解。
本文转自细说青岛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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