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19岁儿子是亲生,45岁男子崩溃:6个月能生出小孩吗 ?
男子不相信亲子鉴定结果,坚信儿子不是亲生的,他质疑妻子怀胎六个月就能生出小孩。6个月出生的婴儿属于早产儿,身体各器官尚未发育成熟,
存活的概率很低,但不排除极少部分身体素质好的早产儿。
儿子出生时间对不上,男子质疑妻子六个月能生出小孩?
曾先生是当地有名的养猪场老板,可如今却落魄的只能住在网吧里。这件事情还要从儿子的网名说起,曾先生无意间发现儿子的网名叫“方欣”,这让他回想起妻子早年的一个男友就姓方。
曾先生又算了一下儿子的出生时间,
发现妻子只怀孕了六个月就生下了儿子
,而且儿子出生后像正常孩子一样健康。
至此之后曾先生开始颓废不堪,他感觉妻子背叛了他,甚至因为此事与妻子成天争吵。已经19岁的儿子得知父亲怀疑的导火线后哭笑不得,那个网名其实是他胡乱起的。
可曾先生却不依不饶,他不顾村民和母亲的劝阻,坚持要做亲子鉴定,对儿子的态度更是每况愈下。第
一次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儿子确实是他亲生的
,但曾先生却十分崩溃,坚决不相信这个结果。
他发现亲子鉴定的日期不对,觉得是妻子与机构串通欺骗他。对于他这种态度全家都觉得无法接受,想要带他去看心理医生。
六个月能生出小孩吗?
怀孕六个月胎儿只有24周
,胎儿发育的程度还未达到妊娠晚期的要求,只能算是妊娠中期。一般37周之前出生的婴儿算是早产儿,42周之后出生的婴儿算是晚生儿。
六个月出生的婴儿存活率并不高
。六个月的婴儿身体各器官还未发育成熟,尤其是肺部发育不完善,自主呼吸将受到限制。
而且六个月的新生儿幼小的身躯无法适应外面的新环境,一般这样的早产儿会引发各种感染,比如败血病、颅内缺氧等并发症。
但这并不意味着六个月的婴儿无法存活,
只有极少数部分的早产儿自身发育条件好
,早产后可以在专业的护理下逐渐适应新环境并慢慢长大。
可能曾先生的儿子就属于这样的幸运儿,可这份幸运并未让曾先生感到高兴,反而加大对儿子身世的怀疑程度。
很多人都劝曾先生不要再闹了,孩子都19岁了,叫了他19年的爸,在儿子心里曾先生就是他的亲生爸,这份感情是无法改变的。
曾先生坚信儿子不可能六个月就能生下来,想要做第二次亲子鉴定
面对众人的苦口婆心,曾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还坚信十月怀胎才能生子
,六个月不可能生出孩子
。曾经幸福的一家三口,如今因曾先生的怀疑变得家宅不宁。
曾先生每日在网吧度过,整日辗转反侧,儿子的血缘问题成为一根刺,深深扎在了他的心里。周围邻居反映曾先生的妻子很勤劳,家里一共养了四十多条猪,在村里可谓是首屈一指的富家。
为了打消曾先生的顾虑,只能再做一次亲子鉴定。但其妻子提出一个条件,
要拿50万与丈夫打赌
,还愿意放弃全部家产,妻子这样做可以看出她自证清白的把握。
其实**份亲子鉴定结果已经被有关部门鉴定过,
是具有鉴定效力的
,还可以调出鉴定图谱查看。但曾先生始终不相信儿子是亲生的,坚决要把儿子的身世调查清楚。
男子始终不相信19岁的儿子是亲生的,还表示六个月不能生出孩子。其实六个月的早产儿存活率很低,
但有些发育良好的胎儿可以在专业的护理下适应新环境存活下来。
什么是亲子鉴定?什么是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怎么做
在说亲子鉴定多少钱之前,先说什么是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的作用。每个人都有做亲子鉴定的权利,无需申请,但是首先要明确做亲子鉴定的目的:
1。司法亲子鉴定。
如果是报户口、公证、打官司,那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鉴定人到场,现场采样、拍照片、工作人员核对核对证件,带上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司法亲子鉴定的报告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什么是亲子鉴定?什么是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
现在的DNA亲子鉴定是根据遗传学原理,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对被鉴定者进行特定DN**段的提取和检测,并对结果进行相应的计算和分析,从而得出鉴定结论的过程。”这比古代的那些“滴血认清”或者“滴骨认清”要准确的多。现在的亲子鉴定种类用途很多。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隐私鉴定 胎儿鉴定 亲缘鉴定 司法鉴定 落户鉴定 移民鉴定 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建议你选择隐私鉴定,也就是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准确率与司法亲子鉴定完全一致,而且私密性强,可以匿名委托,也可以直接邮寄样本鉴定,但鉴定结果不能作为法律用途。(落户、移民、司、亲源)。如果需要用作法律用途在鉴定的时候需要提备注。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关于基因健康的知识,请关注裕力健康或者在下方评论留言,欢迎点击关注。
法院串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作亲子鉴定假结论怎样告状
1、既然调解离婚,你已经对协议予以了认可,绝不是强迫了。
2、问题已经解决没有必要再去告状了。
3、如果坚持要告,建议向法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反映。
有做亲子鉴定出错的案例吗
有的。
亲子鉴定出错可能性很多,从样本的采集,送检过程,检测人员,实验步骤,数据分析,基因突变,近亲血缘关系,自身问题等等过程都是有可能人为的或者失误性造成出错。
每个程序步骤都不是完美的,只能发现漏洞,再修改,更加严格。
可能或出错的环节:
1. 样本采集是不是采集被鉴定人的,有没有掉包可能性。
2. 样本采集是不是特殊样本,指甲、口香糖、烟蒂。特殊样本很容易污染造成提取DNA失败,或者捡的烟头是不是被鉴定人的,很难确定。
3. 送检过程,交接环节越多弄错的可能性越大。
4. 实验检测人员会不会失误,样本很多时候会不会互相弄错。
5. 数据分析会不会出错。
6. 数据分析同时发现基因突变位点,有没有补充加做更多位点。
7. 近亲血缘关系的,父母血缘关系较近的,双胞胎等。
8. 被鉴定人血液问题,输血的,化疗等等。
出错的概率是很小的,但是对于亲子鉴定只要出错就是完全不同的结果,对个人以及家庭造成损失不可估计。
实验人员检测样本多了,好比做数学题,算一题保证正确,算100题保证正确,算1000题?算10000题,能保证每道题都正确吗?
出错的案例是有的,但是通过严格程序要求,重复性实验室可以避免的(重复实验要更高成本),zhenshigene.com做三方核查的,有技术问题可以咨询联系。专业于技术,纯手打,希望能帮到你。
网友:亲子鉴定调解案例
鲁法案例【2021】284
基本案情
金某(男)与胡某(女)通过网络相识,于2016年6月1日登记结婚。胡某于2016年9月24日生育一子取名金某甲。金某怀疑金某甲并非自己亲生,遂要求带金某甲一起作亲子鉴定。后胡某向金某提供了一份其自行制作的虚假亲子鉴定报告,哄骗金某称金某甲系其亲生。2019年1月7日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取保候审,2019年12月2日经淄博高新区人民院决定予以逮捕。2019年12月13日,淄博高新区人民院作出(2019)鲁0391刑初11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即自2019年12月2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胡某被逮捕后,金某再次带金某甲作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金某并非金某甲的生物学父亲。金某身心受到严重打击,遂向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1. 判决双方离婚;2.确认金某与孩子金某甲无亲子关系;3.判决金某甲由胡某抚养,胡某支付金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4.判决胡某返还自2016年9月24日至判决生效之日以73.18元/天(即参照2019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基数支出的抚养费;5.本案诉讼费由胡某承担。
裁判要旨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本案中,胡某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并在与金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金某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对孩子金某甲进行了抚养, 金某主张在得知自己并非金某甲的生物学父亲后身心受到严重打击,且胡某当庭表示同意离婚,故应当据此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金某请求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双方对金某并非金某甲生物学父亲均无异议,本院依法确认金某甲与金某亲子关系不存在。
夫妻一方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金某既非孩子金某甲的生父, 亦无其他法律上的拟制父子关系,故其对金某甲无法定抚养义务,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以为金某甲为其亲生子并对其进行抚养,造成自己现在财产减少,利益受损。胡某作为金某甲的亲生母亲,应承担抚养义务,其因金某的抚养行为免于支出其应负担的抚养费用,可视为其财产的消极增加,胡某由此获益,故金某享有不当得利请求权,其参照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请求不当得利返还并无不当,胡某于2019年12月2日被逮捕,故2016年9月24日至2019年12月1日的抚养费应计算为42 554元(73.18元∕天×1163天∕2人),胡某还应按此标准支付2019年12月2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的抚养费(按1人计算)。金某甲现已四周岁,胡某入狱后金某甲一直跟随金某及父母共同生活,其非金某亲生子一事不可避免会给金某造成精神损害,金某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但金某要求的数额过高,法院结合胡某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相关案件事实酌定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10 000元,金某多主张部分,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二十二条、**千零七十九条、**千零九十一条、**千一百八十三条,《*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款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金某与被告胡某离婚;
二、确认金某与金某甲不存在亲子关系,金某甲由被告胡某抚养;
三、被告胡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 000元;
四、被告胡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某2016年9月24日至2019年12月1日的抚养费42 554元及其他抚养费(自2019年12月2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73.18元∕天计算);
四、驳回原告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作为体现时代精神和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对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进行了调整纂修。可不要只记住了一个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法典》中新增及调整内容还有很多,且都与婚姻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今天给大家介绍,《民法典》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制度。
一、新旧内容之对比
我国《婚姻法》在2001年修改时,加入了有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原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民法典》在原来第四十六条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的情形,并删除了“有配偶者”。具体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新增内容之现实意义
由上述新旧法条对比可知,“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是本次《民法典》新增的概括性兜底条款,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之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但是现实中,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破坏婚姻关系的过错行为却远远不止这四种。所以一千零九十一条在四十六条原本封闭的坚硬壁垒中打开了一条充满弹性的柔韧开口。
当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嫖娼、吸毒、**、多次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如果依然无法获得救济,未免有失公平。现在有了**千零九十一条,在发生类似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关于重大过错的认定,充分保护无过错方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衍生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
(一)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前提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侵权责任法》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延伸。所以在适用时,应当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即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
配偶之间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无论是为了惩罚过错方,还是为了补偿无过错方,本质上是为了维护和谐文明、互助有爱的婚姻家庭关系。所以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只有无过错一方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夫妻双方都存在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过错行为,则不符合主体要求。
(三)无过错方的损害结果不限于财产损失
《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中规定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均有权要求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本案中,金某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依法对该请求进行了判决。
(四)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要求
虽然《民法典》对此没有要求,但是根据既往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应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的,应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后另行提出损害赔偿的一年期间,为法律上的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
**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淄博市高新区法院
来源: 山东高法
重庆母亲朱晓娟几十年的人生像遭遇了过山车,儿子出生1岁零3个月时被保姆拐走,随即河南高院的一纸DNA鉴定让他们全家“团聚”。然而,让她震惊不已的是,2018年3月,重庆一份权威DNA鉴定报告显示,她真正被拐走的儿子这些年一直生活在四川南充,这意味着先前那份鉴定报告是错误的。
5月27日,她状告河南高院做出错误DNA鉴定报告侵权一案,在重庆渝中区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及庭前调解,她索赔各类损失共计295万余元。
状告河南高院索赔295万余元
朱晓娟今年55岁,当初事发时家住重庆渝中区解放碑附近,目前住在重庆南岸区。
2018年9月,她向重庆渝中区法院提交起诉书称,22年前基于对河南高院鉴定结论的无限信任,她以为找回了丢失的儿子,以为抚平了失子之痛,而后重庆的一纸权威的鉴定结论,把她早已愈合的伤口撕开一条血淋淋的口子,令她痛苦不堪。
她说,一切都证明了河南高院当初做出的那份DNA鉴定结论是错误的,对方的错鉴行为给她造成了无法弥补、伴随终身的伤害。
她噙泪对记者说,此事带给她的精神层面上的损害以及整个家庭命运被改写的事实,将永远无法修复和逆转,她便向重庆渝中区法院起诉河南高院,索赔经济损失195万余元,同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今年3月25日,渝中区法院经审查认为,她的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河南高院承认错误并致歉
5月27日上午,双方在渝中区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及庭前调解。索赔金额方面,双方悬殊较大,调解未果。
朱晓娟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河南高院公章的民事答辩状,上面的落款时间是5月10日。河南高院表示,他们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咨询有关专家,积极查找鉴定结论出现错误的原因。
他们了解到,DNA指纹检测技术于上世纪90年代初引入我国,由于实验环节复杂、技术要求严格,特别是实验方法难以标准化等原因,该项技术存在局限性。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PCR-STR分型技术的推广与应用,DNA指纹检测技术逐步被更加成熟的技术取代。
他们认为,由于技术条件所限,他们1996年出具的案涉亲子关系鉴定结论错误,为此向朱晓娟深表歉意,“充分理解朱晓娟女士作为一个母亲的感受,并尊重其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们“始终抱有对朱晓娟女士的深深歉意,秉持*大的诚意在诉讼全过程继续与朱晓娟女士协商、和解;尊重、接受合法公正的判决结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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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母亲的人生像遭遇过山车
时光倒流到1992年6月。
朱晓娟是重庆一家医院的护士,丈夫是一名从事宣传工作的干部,当初他们居住在重庆渝中区解放碑附近。
“那时我们夫妻俩都很忙,儿子1岁零3个月时我们请了一个保姆。”朱晓娟对记者说,保姆交给他们的身份证显示她叫罗宣菊,重庆忠县人,“20多年后才得知她的真名叫何小平,四川南充人,当时一代身份证上的照片很模糊。”
同年6月10日,是保姆何小平到他们家上班一周的日子。这天早上,朱晓娟像往常一样匆匆忙忙去上班,而丈夫前一天到合川出差未回。
当天中午,朱晓娟的母亲到她家去看望外孙,发现房门敞开着,保姆和外孙不见了,有邻居称当天早上曾看到保姆抱着孩子出去了,保姆说是去买菜,但一直没有看到她回来。当时吃完午饭正打算午休的朱晓娟,突然接到母亲电话称家里出了大事儿,保姆把娃儿抱走了。
朱晓娟回忆说,她大哭一场并立即赶回家,正在重庆合川出差的丈夫也紧跟着赶了回来。
夫妻俩发动亲朋四处寻找,他们找遍附近所有大街小巷,通宵未眠,一无所获,他们便向渝中区朝天门派出所报案。
后来,他们的足迹踏遍全国,刊登了无数寻人启事,但还是没有儿子的音讯。
1995年12月,他们听说河南兰考县公安局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中解救了一批被拐卖儿童,其中被取名为许盼盼的男孩疑似他们的儿子。夫妻俩赶到后,在家住河南开封的兰考县公安局局长许大刚家看到了许盼盼。
为慎重起见,夫妻俩决定做DNA鉴定,兰考县公安局遂委托河南省高院做亲子鉴定,朱晓娟夫妻缴纳了1500元鉴定费。
1996年1月15日,河南省高院出具了(1995)豫法医鉴字第19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亲子关系鉴定》,结论为许盼盼与朱晓娟夫妻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面对这份报告,夫妻俩深信不疑,随后他们将许盼盼接回重庆一起生活。
在后来23年的岁月里,夫妻俩对许盼盼倾尽全力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呕心沥血地将他抚养成人。
然而,他们愈合好的伤口,多年后随着重庆一份权威的DNA鉴定报告,再次被撕裂得血淋淋的。
原来,2018年1月,有媒体报道称四川南充一名叫何小平的女子曾到当地警方主动投案,称她早在1992年从重庆渝中区解放碑抱走一名小男孩,后取名刘金心,对方如今已长大成人,多年来一直跟随她生活在南充顺庆区,她自称想赎罪要替他寻找亲生父母。
媒体的报道直接指向了朱晓娟,重庆渝中区警方也立即展开调查。
为查明事实真相,渝中区警方委托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
2018年3月前后,朱晓娟收到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DNA检验报告》,确定她与许盼盼的亲权关系不成立,与刘金心的亲权关系成立。
晴天霹雳!
26年后,亲生儿子刘金心突然回家,一个牙牙学语、蹒跚学步的天真儿童,突然以一个饱经沧桑,历经坎坷的陌生男子的相貌出现在她面前,这令她悲喜交加。
失散多年的母子
事后调查得知,当年保姆何小平抱走朱晓娟儿子后,在重庆乘长途汽车直接回到了南充顺庆区农村老家。
朱晓娟痛苦地告诉记者,当初正是基于对河南省高院那份鉴定结论的无限信任,她以为费尽周折终于寻回了丢失的儿子,抚平了“失子之痛”,但后来出现的变故让她的人生像遭遇到了坐过山车,此起彼伏难受不已。
她哽咽着说,她很想知道当年河南省高院的那份鉴定报告究竟是如何做出来的?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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