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父系血统关系?
(血统指不间断继承同一祖先血缘的子孙群体,强调直系亲族,通常以姓氏的继承表现出来。对血统的记录叫做家谱。对血统的研究称为族谱学。基因族谱学是通过遗传学来研究血统的新兴科学,并能够进行亲子鉴定或计算任何人和已知DNA的古代名人之间的血亲距离。)
由于人类的Y染色体只能通过男性遗传,因此可以通过Y染色体的测试来构建族谱中的遗传关系。拥有“父系血统关系”说明是后代或同样拥有父辈基因的亲属。
南方汉族基本可以表示为=父系(北方汉族Y染色体)+母系(北方汉族线粒体mtDNA+溶入的南方很多的民族的线粒体mtDNA),南方汉族不但和北方汉族在mtDNA上有差异,其实他们之间也不同,湖南的汉族和福建的汉族mtDNA就不同,甚至同是广东人,广府人和客家人在mtDNA上也不同。
怎么解释11亿南北汉族人在父系上全部同源而母系上差异明显呢?其实也很简单,看看50年代时内地人迁往拉萨的情况,当时的规定,进藏只有部队团级以上干部、地方处级以上干部才可以带家属,那些年青战士和青年工人由于无法带家属,他们娶的都是当地的藏族女青年,今天拉萨、日喀则等地有大量汉藏混血儿,他们青一色都是父汉母藏,就是由于这个原因。
这在汉族南迁的历史也是类似的,迁往南方的汉族主要是由于服兵役、逃避战乱、因罪流放等因素,这些人基本都是男性,带家属的情况不多,所以他们肯定是娶了当地的女性,就造成了南方汉族有着和北方汉族相同的父系祖先,却有不同的母系祖先。(其实总体来看,在南方,来自北方汉族母系的mtDNA还是占多数,也就是一半以上的南方汉族其母系祖先也是来自中原地区的,但个别地区这个比例很少,而南方当地女性的mtDNA部分地区却可以达到85%,如广东的一些地区)。
亲子鉴定采集血痕样本该怎么采集?
你自己采集的话,可以先去药店买医用棉纱,然后用已经消毒的针轻刺皮肤表面(身体任何部位均可)把血蘸在医用棉纱上(挤出黄豆大小的3-4滴即可)如果不明白也可打电话咨询0871-64312900
亲子鉴定能否判断有无血缘关系
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只要作十几至几十个DNA位点作检测,如果全部一样,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则可排除亲子关系,有一两个位点不同,则应考虑基因突变的可能,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进行辨别。DNA亲子鉴定,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可达到99.99%。
网友:亲子鉴定血统
滴血认亲从三国时创立,一直被奉为圭臬,没有人怀疑。可惜它是靠不住的。提起亲子鉴定,有许多人会想到古代小说上常常提到的滴血认亲。其实这种方法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中国宋代的法医著作里面就记载了古老的亲子认定办法。
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
滴骨法
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洗冤集录》记载:检滴骨亲法,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
合血法
大约出现在明代,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南史》记载着南朝梁武帝萧衍之子萧综滴骨认亲的故事:萧综的母亲吴淑媛原来是齐宫东昏侯的妃子,因其貌美又有才学,被武帝看中,入宫后七月即生下萧综,宫中都怀疑非武帝亲生,萧综长大以后,去盗掘东昏侯的坟墓,刨出尸骨,用自己的血液滴在尸骨上,见其果真能渗入尸骨中,萧综半信半疑,后又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用自己的血在儿子的尸骨进行试验,血液仍能渗入骨中,于是深信不疑。后来萧综投奔北魏,改名萧缵,并表示要为东昏侯服丧三年。萧综是否为东昏侯的亲生子,不再重要,现更已无法考证。但滴血认亲的不科学性,已为人之公认。
剧情:倩娘的丈夫被人杀死。宋慈查出真相,倩娘的父亲和魁就是元凶,原来和魁并不是倩娘的亲生父亲。在公堂上,宋慈找来倩娘亲生父亲的骸骨,以滴骨法检验。倩娘刺破手指,指血很快渗入骸骨中,确认倩娘与死者有血缘关系。 详细内容见大宋提刑官**部第16集。
这种“滴血认亲”的鉴定方式没有科学依据。无论是不是有血缘关系,血液滴在骨骼上都会渗入。古代的滴血认亲是传说。到目前为止,血缘关系的准确认定还只能通过DNA鉴定
。
滴血认亲不科学 观众熟悉的“李府连环案”是《大宋提刑官》中很精彩的一段,宋提刑运用“滴血认亲”的方法验证出了和魁父女并无血缘之亲的事实,进而破获了李府连环案使和魁伏法。石岩彬说,“滴血认亲”是古代的检验方法,但按现代医学的观点分析,这种方法缺乏科学性。但由于当时人们认识的局限性和科学手段的缺乏,宋提刑将滴血认亲运用到法医勘验实践中已经很了不起,在宋提刑所处的时代仍不失为先进方法。
现代的“滴血认亲”就要选用DNA亲子鉴定了(基因技术)。
下面和大家一起深入聊聊滴血认亲这些东西:
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滴骨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合血法,大约出现在明代,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犹太国王所罗门以善于断案闻名。《圣经》中记载,有两个妓女争说一个男孩子是自己的,僵持不下时,所罗门下令把孩子杀掉,谁也别要了。这时有一妇人哭道别杀孩子,留下他,她愿意自己死,于是所罗门就把孩子判给了她。因为真正爱这个男孩的人绝对是不忍心将自己的儿子劈开的。
在中国,也有类似的记载,北魏时李崇在扬州做判吏,县民苟泰的儿子3岁时走失,以后在赵奉伯的家中发现,但苟家和赵家都说儿子是自己家的,又都有邻证。郡县断不了这个案子。上级判吏李崇用了一计。他把两个“父亲”与儿子分别禁闭数日,然后突然让狱史去告诉他们:“小儿子已得暴病死亡,快去办丧事。”苟泰一听,悲痛不已;赵奉伯只是叹了口气,并无痛意。于是李崇将小儿还给苟泰,赵奉伯也叩头伏罪。
亲子关系的判定在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是一个难题,这两个例子都是设法观察父母对孩子的真情得到解决的,可以说是一种查情法。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出现了比这种察情法更有价值的方法——滴骨验亲法。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则故事,记叙山西有位商人把家产全部托付给弟弟,自己外出经商。他客居在外,娶妻生子,十年后,妻子病死,他就带着儿子回到山西老家。这位商人的弟弟怕他回来索要家产,就说哥哥带来的孩子是抱养别人家的,所以没有继承权,不能继承哥哥的家产。兄弟因此发生纠纷,打起了官司。审案的县官是个昏庸之徒,他并不仔细询问商人儿子的具体情况,而是照搬古人之制,采用“滴血认亲”的做法来验证父子的血缘关系,结果,父子滴血相吻合,县令便把商人的弟弟打了一顿板子轰了出去。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验亲的结果。他与自己的儿子刺血相验,结果血不相合。他以此为据上诉,告县官滴血验证哥哥和儿子的父子关系是不公正的。
乡亲们都厌恶他贪婪,便向官府作证说:“他媳妇长期与某人通奸,那儿子根本就不是他的,滴血验亲,理应不合,他还瞎闹什么?”
官府即把商人的弟弟之妻及所证奸夫某人拘来询问,他们供认了通奸的罪证。至此,商人的弟弟惭愧而无地自容赶走了妻子和儿子,他自己也弃家外逃,连自己的那份家产也归属了他哥哥。乡亲们也都说理应如此。
对滴骨验亲的方法,纪晓岚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出,据老官吏讲,骨肉滴血相结合在一般情况下可行。如果在寒冷的冬季,把验血的容器放在冰雪上,温度极低,或在夏天使用盐或醋擦拭容器,使容器里有酸咸的气味,那么,所滴之血一接触容器,就会立即凝结,就是至亲骨肉之血也不会结合。认为滴血验亲法在某种程度上可用,并不足以作为断案饿依据,只能做个参考。
“滴血认亲”在中国传统戏剧里很常见,可以说是深入人心。
版权保护:本文由武汉干细胞储存机构原创:http://img.whnhnc.com:999/dna/8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