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亲子鉴定,可以在什么机构做?
当很多人对于自己孩子的身份有一些疑惑的时候,就会想要去做亲子鉴定。首先,大家可以选择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去做亲子鉴定。一般不会有任何的偏差,而且也会保护好个人隐私。像很多的正规机构都是可以做亲子鉴定的,有一些医院也是可以做亲子鉴定的。
亲子鉴定需要带的资料
如果大家只是怀疑孩子,并不是自己亲生的话,只需要带上被鉴定人的头发和自己的头发,不用提供任何的证件和照片等等。要记住,头发是一定要带上毛囊的,一般小编建议大家带上牙刷。
因为牙刷的鉴定会更加的准确一些,接下来就可以把这些资料提供给鉴定中心。
大家可以放心,亲子鉴定是完全保护顾客隐私的,也是可以匿名去进行鉴定的。而亲子鉴定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如果大家只是想跟对方进行争执的话,只能做司法亲子鉴定。
司法亲子鉴定
刚才小编在开头说了,有一些人可以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
那么有一些人对于孩子的身世有疑惑,或者是因此闹离婚了,开始起诉离婚,如果是这样的话,就需要到司法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
而这个亲子鉴定是绝对不可以匿名的,并且也要带上被鉴定人的资料,比如说户口本或者是身份证。司法鉴定中心是有法律效应的,但司法鉴定是需要所有人都在现场,这样的话才能够有法律效应。
做亲子鉴定的注意事项
很多的人在做亲子鉴定的时候都会带上一根头发,但如果头发上面没有毛囊的话,就不能做亲子鉴定。其次,如果是自己怀疑一些东西想要去做亲子鉴定的话,小编还是建议大家自己去做亲子鉴定。如果闹到了法院上面,这是非常难堪的一件事情,而且也会影响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总而言之在一段婚姻当中,两个人还是需要有一定的信任感,如果自己只是有一些疑惑的话,就不要打草惊蛇。
想做亲子鉴定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个人隐私鉴定:不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但是出具的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知道准确的结果,可以自行采集样本后现场送样或者邮寄。
司法亲子鉴定:大人需要带上身份证,小孩子有身份证、出生证和户口本必须带上
(没有证件的则到现场填写准确的出生年月日。)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手续,大人和小孩一起去现场采集样本,拍照,按指纹;
如系公检法**委托的鉴定,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按照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一般1-2毫升,理论上一滴血即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取口腔脱落细胞、毛发、胚胎等组织为检材。
关于亲子鉴定的问题可以咨询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亲子鉴定的准备工作有哪想?
人员准备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基因变异);4)被鉴定子女年龄一般在半岁以上为好。资料准备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结婚(离婚)证明、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2)如系公检法**委托的鉴定,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按照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一般1-2毫升,理论上一滴血即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取口腔脱落细胞、毛发、胚胎等组织为检材。
亲子鉴定要多少钱,是到医院做吗?
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网上很多机构声称能做亲子鉴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价格一般3000左右,过高或过低也要当心。
如何申请做亲子鉴定
你说的是亲子鉴定,这种鉴定在各大中城市都有,但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经北京为例: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北京市血液中心等单位通常接受公检法、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委托做亲子鉴定,私人做亲子鉴定应到当地司法部门办理委托手续。
■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护照)、出生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的正本,由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核对和验证身份无误后,复印存档,正本当即归还当事人。
■当事人亲笔填写“亲子鉴定申请书”,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原因等。孩子年幼无书写能力的,可由父母代为填写,再由小孩按手印确认。
■亲子鉴定单位给当事人拍照存档,合影照片将用于亲子鉴定报告。
■采集每位当事人的血样,每人采血 2— 3毫升;采血完毕,要求被采血当事人签名,并由当事人按指纹确认;当事人缴付亲子鉴定费用。
■亲子鉴定单位在采集当事人血样后,一般在 3周内作出由专家审核并鉴定的亲子鉴定报告,然后发给委托单位或委托人,并由专家负责解释鉴定结果。
注:当事人的档案资料及鉴定结果保密保存,不对外公开或供任何他人查询。
网友:亲子鉴定想
稿件来源: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在影视剧中,
亲子鉴定的桥段
常常将剧情推向高潮。
古装剧中有“滴血认亲”
现代家族剧常有因“继承风波”
引出的身世疑云
真相大白,
水落石出,
或是亲人重逢,
或是阴谋破灭,
亲子鉴定的桥段
让人直呼过瘾。
“咔!”
如果此时导演叫声暂停,
来个剧情反转——
“拒绝配合亲子鉴定”,
这出大戏又该怎么演下去呢?
不要慌!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已经对此做出了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那么,
如果是被鉴定人本人明确拒绝呢?
是强制鉴定?
还是由法院对亲子关系进行推定?
额,
法律还真没具体规定,
这还真是个问题。
好在小编早有准备,
请看以下案例。
感情末路,协议离婚
万荣与杨翠于1991年结婚,
1993年,
他们的孩子万全出生。
长期的感情不和
让他们的婚姻
在2008年走到尽头。
不过,
结束的方式还算和平,
没有到法院诉讼,
他们选择了协议离婚。
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
杨翠分得一处房产;
15岁的儿子万全跟随
杨翠一起生活;
万荣按月将万全的抚养费
支付给杨翠。
时隔多年,疑心乍起
在离婚后的7年间,
双方相安无事,
关系还算和谐。
变化发生在2015年,
这一年,
那处在离婚时协议分给
杨翠的房产被拆迁,
杨翠因此
获得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款。
万荣闻讯,
马上与杨翠取得联系,
声称当初的财产分割协议
对他太不公平,
如今的拆迁补偿款他也有份,
要求杨翠拿出部分给他,
作为补偿。
杨翠当然不能同意,
这也在万荣的意料之中,
出乎万荣意料的是,
已经成年的儿子万全,
对他这个父亲也是不留情面,
在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上,
坚定地站在杨翠一方,
没有商量的余地。
万荣对万全很是失望,
这些年来,
虽然万全跟随母亲杨翠一起生活,
万荣却没有因此懈怠履行
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
他始终关心着儿子的生活,
儿子如今这么对待自己,
于情于理,
都说不过去。
万荣免不了向亲朋好友诉苦,
偏偏就有好事者
此时给他爆料,
说杨翠早年不检点,
万全其实不是万荣的亲生儿子。
对万荣来说,
这无疑是当头一棒,
而且他越琢磨心里的疑影越大,
越觉得这里头有事:
“难怪万全长得不像我,
难怪万全根本不向着我,
肯定是他们母子俩合伙骗我”。
万荣越想越觉得窝囊,
感觉这么多年被他们母子
欺骗了感情,
欺骗了金钱,
替别的男人白白养了儿子。
于是,
一纸诉状
将杨翠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子女抚养费
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亲子鉴定,遭儿拒绝
这样的诉求,
自然少不了证明
儿子不是自己的这一关键环节,
万荣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杨翠也表态支持进行亲子鉴定,
“身正不怕影子斜”,
她认为亲子鉴定结果一出,
即可证明她的清白,
挽回她的名誉。
至此,
夫妻双方都同意了,
原以为亲子鉴定就要顺利进行了。
半路杀出个万全来,
他认为,
进行亲子鉴定,
对已经成年的他
是一种侮辱,
伤害了他的尊严,
侵犯了他的隐私。
对于案件审理至关重要的
亲子鉴定环节,
难道就这么卡壳了?
亲子鉴定是万全
不想做就能不做的吗?
法院能支持他的”任性“吗?
两审判决,结论一致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后认为:
万荣以万全不是其亲生子女为由要求杨翠赔偿子女抚养费,申请对万全与其不存在亲子关系进行鉴定,但万全明确表示不愿意做亲子鉴定,至此,万荣主张万全与其不存在亲子关系无法完成举证。不能适用举证倒置确认杨翠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更无法推定万荣的主张成立。万荣没有提交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与万全不存在亲子关系,属举证不能,故万荣仍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其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遂判决:驳回万荣的诉讼请求。
万荣不服,
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万荣主张和万全不存在亲子关系,仅仅是因为万全长得不像自己,且在万荣与杨翠的纠纷中,不维护父亲的权利。对于万全来说,万荣是抚养其至成年的父亲,而杨翠更是生育、抚养其长大的母亲。父母之间的纠纷,万全偏帮袒护任何一方都是有理由的,不能因为万全维护自己的母亲就认定其与万荣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
万荣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自己和万全之间的亲子关系进行鉴定,但是万全不同意鉴定。从万全出生的时间上看,系万荣与杨翠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首先应当推定万全系双方的婚生子,与二人存在血缘关系。现万全已经成年,对于是否进行亲子鉴定,必须经由其本人同意,而万全明确表示不予亲子鉴定,万荣又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万全可能与其不存在亲子关系。因此,对万荣进行亲子鉴定的申请,不予准许。
万荣对杨翠提出支付抚养费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均是建立在万全不是其亲生子的基础之上,万荣却无证据证明与万全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对万荣请求杨翠支付抚养费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在万全拒绝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法律能否作出支持另一方的推定,即推定万荣与万全之间的亲子关系不存在。
1.“推定”在亲子关系认定中的适用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在亲子关系的认定上,法律赋予了裁判者“推定”的权利,即在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的问题上,提出请求的一方当事人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另一方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可以推定亲子关系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如此规定,让裁判者在双方当事人意见不一致,又无法进行技术鉴定时,有了裁断的依据。但是,如果原告仅是怀疑自己与子女不存在亲子关系而未提供必要的证据,被告又明确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亲子鉴定是确认父母与子女之间亲缘关系的技术性手段,而亲缘关系的认定直接关系着家庭道德、伦理关系和个人隐私问题。在缺乏相反证据证实和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推定。同时,因亲子关系的认定涉及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以推定的方式认定亲子关系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其结果必然影响到个人的社会评价,甚至对被鉴定者产生影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推定”的适用应当慎之又慎。在一方当事人提出明确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可能存在或者可能不存在,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鉴定的情况下,方可适用。如果一方的证据尚不足以达到前述要求的,则不能适用推定。
2.被鉴定人的意见在亲子鉴定中的作用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是针对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举证和意见,未规定对被鉴定人意见的征求。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亲子鉴定,但是被鉴定人却明确拒绝鉴定,对于此种情况如何处理,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参照该规定,在进行亲子鉴定时,对已满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进行亲子鉴定,需要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本案中,万荣提出亲子鉴定申请,但是经法庭审查,其与杨翠在婚姻关系存续两年后才生育子女,从时间上推算,该子女应当是二人的婚生子。万荣提出杨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所生的子女并非是其亲生子,并无其他证据予以证实,虽杨翠同意进行鉴定,但是被鉴定人万全明确拒绝亲子鉴定。因此,对万荣提出的应推定该子女不是其亲生的理由不成立。
3.本案不得对亲子关系进行推定
**,亲子鉴定涉及的是个人的隐私和道德品质问题,无论亲子鉴定的结果如何,其都会对个人和家庭带来情感上的伤害,这种伤害极有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平复,因此对于亲子关系的推定应当持审慎态度;第二,推定的适用应当有非常严格的程序,适用推定时必须要有证据证实才可推定,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随意推定;第三,从法益角度来说,两害相权取其轻,被鉴定人不同意鉴定,*终导致无法鉴定时,如果以保障一方知情权的理由去推定亲子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无疑是以牺牲一方权利的方式来保证另一方的权利,这是不足取的。
综上,在被鉴定人已成年,有了一定社会交往的情况下,亲子关系的认定直接与其人际交往、个人情感归宿相关联,是否做亲子鉴定必须征得被鉴定人的同意。在没有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可能存在或者不存在时,不得对亲子关系进行推定。
法官寄语
《周易》有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忠诚和信任是夫妻相处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也明确,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即便二人分道扬镳,夫妻之间的义务已经不在,却也不要毫无根据地去怀疑婚姻期间原本美好的东西,尤其是不要将自己的子女轻易牵涉其中,而伤害了人伦情感。
我们可以在人生中遇到让我们怦然心动的人,也可以很幸运地“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很多时候,那个人并不能陪我们走到*后。何不多一些尊重给远去的他们,多一些信任给依然喊自己一声父亲或母亲的孩子们。
32岁的小周*近开心事和烦心事都不少。开心的是,从大学恋爱到工作结婚相守十年的老婆上个月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生产当天惊险万分,没等把老婆送到医院,孩子就急忙来到了世上,好在孩子十分健康,并且鼻子眉眼一看就和他小时候一模一样。
图文无关,仅为配图
让他闹心的是,前几天他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时,居然被要求和儿子去做亲子鉴定,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这可把小周气坏了!
可即便这样,小周也不敢耽搁,孩子不上户口,连疫苗都不能打、更别提以后上学了……于是小周与妻子、儿子三人直接就近去了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明明是自己亲眼看着生出来,并且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孩子,凭什么还要去证明是我儿子呢?”小周说完自己的需求后,生气又不解的抱怨道。
事实上,派出所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您也提到了小朋友妈妈不是在医院产下的宝宝,所以他是没有出生证的。**严格要求要有出生证的小宝宝才给上户口!这也是为了从根源上遏制儿童买卖犯罪活动!
亲子鉴定分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两种情况。上户口亲子鉴定属于司法类的亲子鉴定,是目前公安户籍管理法规对非婚生育、政策外生育等原因造成婴儿未上户口的,凭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办理落户要求而做的。
三天后,小周带着“支持亲子关系结论”的鉴定报告去到了派出所,这一次,儿子的户口上得那是相当的顺利!
那么,什么情况下,小孩子上户口是需要做亲子鉴定呢?
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温旺荣主任做了详细介绍,具体如下:
1、无出生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孩子未在医院出生或是未在具备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上户口时便需要提供亲子鉴定结果。
2、信息有误。小朋友的出生证上父母双方名字、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上的相关信息不一致,则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3、未婚生育或单亲家庭。该类情况系现有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时,必须进行亲子鉴定方可上户。
4、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后,孩子户口需要从一方转入另一方时,则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5、弃儿及走失儿童。弃儿是指孩子被抱养后又重新领养,或是将孩子户口上在非父母以外第三方名下,需要重新转回时需要进行亲子鉴定;走失儿童是指孩子曾被拐卖或遗失,被寻回重新上户口至父母名下时,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温旺荣主任强调:“对于亲子鉴定,大家无需将之与平日影视剧中的狗血情节过多联系,其实它只是帮助被鉴定人提供更多的佐证依据和判断材料的一项常态化检测而已,希望大家能够以平常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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