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造假怎么告机构?
司法鉴定造假:可以投诉到司法**,提出行政处罚2:如有损害(包括经济方面),可以起诉到法院,获得赔偿3:不能强行做鉴定,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委托鉴定后,对方不配合的,审判结果对不配合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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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青春无处藏身》
②:《千江有水千江月》
③:《鬼丫头沸腾聊斋》
④:《天瓢》
⑤:《孩子你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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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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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出具亲子鉴定书是否有效?
如果您是牵扯到打官司或者是上户的,建议您做司法的亲子鉴定,因为司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您可以自己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为您出具一份有效的报告 ,到时您完全可以拿这一份报告去法庭作为呈堂证供或者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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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收藏了一本清代《洗冤录集证》,又名《洗冤录集证汇纂》。清王又槐(荫庭)辑于嘉庆元年(1796年)。系根据前贤之论及作者多年幕僚生涯中亲历验尸检骨之所见,就《洗冤集录》原著门类,本着“不过集所验,而证所是”的原则,随时附书,以备参考。
清代《洗冤录集证》
王又槐是清代的医学家,主要作品有《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他辑注《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六卷)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四色套印本, 纸本(5册),线装四册 ,为后世法医学发展作出贡献。
南宋宋慈《洗冤集录》是世界上**部有系统的司法检验书,宋淳佑年间成书。其后,研究、增补、考证、仿效之作层出不穷。嘉庆间王又槐搜集验案,附在馆本《洗冤集录》之后,名为《洗冤录集证》。其后,李观澜、瞿大夫、阮其新多次进行增删修订,并汇辑各种同类著作,称为《补注洗冤录集证》。该书四卷,后附《刊检骨图格》一卷,《作吏要言》一卷。王又槐结合实际工作著述《办案要略》共十五章,分别为叙、论命案、论犯奸及因奸致命案、论强窃盗案、论抢夺、论杂案、论批呈词、论详案、叙供、作看、论作禀、论驳案(附上控案)、论详报、论枷杖加减、论六赃。
宋慈像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人,南宋著名法医学家。
幼受学于父,10岁从学建阳学者、朱熹高弟吴稚,并得吴稚同窗黄干、李方子等指教。开禧元年(1205年)入太学,拜太学博士真德秀为师。嘉定十年(1217年)乙科进士。历江西信丰县主簿,知长汀县、邵武军,提点广东、江西、广西刑狱,常州、广州知州,湖南提点刑狱使、广东经略安抚使,宝谟阁、焕章阁直学士等,办案著重实地检验。治理地方盐运;赈灾济困,实行“济粜法”,接济饥民。廉政爱民,执法严明;听讼清明,决事果断。制订办案规约,清整积案,理清曲直,雪冤禁暴。
宋慈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中国**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法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因而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清代《洗冤录集证》中的“滴血辨”
滴血认亲,早已不是电视剧拍摄中的新梗。滴血认亲通常会被作为认亲的首选方式,如果两个人的血液相融,那便是存在血缘关系。但从现代的角度看,滴血认亲真的存在科学依据吗?滴血认亲,真的有这么神奇吗?
滴血认亲,顾名思义,就是把受试者的一滴或数滴新鲜血液与另一个人(可能是亲属)的一滴或数滴新鲜血液混在一起,通常是在一碗清水里,根据混合后的两个来源的血液融合反应的情况来判断二者是否为直系亲属关系。
如果混合后的血液自由相容,没有发生沉淀现象,可判断二人是直系亲属关系;反之,如果发生凝集沉淀现象,就可判断二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背后的原理是不同个体血液中的化学成分有所差异,例如血红细胞表面的一种特异性凝集素的差异;成分相同的相容,不同的则不相容。相容可以自由融合,不发生细胞破碎或沉淀现象,不相容的则发生红细胞聚集以及随后的沉淀现象。
应该说,过去滴血认亲是有一定科学性的,特别是在没有更好办法的情况下。按照科学的说法,人类的ABO血型系统可以把某个个体的血型大致分为A型、B型、AB型和O型,其中有些型又被细分为纯合型与杂合型,如A型可细分为AA和AO型;B型可分为BB或BO。简单地说就是同型血相容,异型血凝集。
血型由基因控制。人的每个基因都有两个拷贝,一个来自父亲,另一个来自母亲。上述血型的杂合与纯合的背后是人类由婚配引起的个体遗传基因的差异。
一般而言,血型相同的血液就相容。直系亲属间如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血细胞相关基因按照遗传分离规律由亲代分配给子代;体液的其他成分包括免疫也都经历了一系列的筛选与配合适应,他们的血液一般都是相容的,否则母亲的十月怀胎就无法完成。但是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两个血液样本混在一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会激发特异血液凝集性沉淀甚至溶血反应。
但是,滴血认亲有其明显的局限性。首先他是一个粗线条的简单粗糙的方法,并非准确可靠。古代人限于科学技术水平条件,没有更好的办法,可谓不得已而使用;其次,即使是古代这种大多数情况下仅适用于直系亲属,而且不能排除一些特殊情况。现代科学发展到今天,几乎没有人再使用这种不可靠的方法。
因为血液受到环境因素影响很大,从物理角度解释,*后血滴都可以溶解于水中。换句话说,电视剧中的滴血认亲方式,认为血液相融合就代表有血缘关系,其实可能只是两个人有相同的血型而已,并不一定有血缘关系。
严格而言,血型相同并不能自动证明就是亲生的。通常以此判定是否亲生还要有其他一些线索依据。现代科学条件下,通过有资质的单位分析血液中遗传基因可以准确判断亲子关系。科学的认亲方式都有哪些?除了传统的血型亲子鉴定,还有DNA亲子鉴定测试。
DNA(脱氧核糖核酸)是人身体内细胞的46条染色体遗传信息,男性的精子细胞和女性卵子,各提供23条染色体,每个生命体从父亲处继承—半的遗传分子物质,而另—半则从母亲处获得。DNA鉴定可以在不同的样本上进行测试,包括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精液样本等。DNA亲子鉴定原理基于每人的DNA是独一无二的,就好像指纹一样。做十几至几十个DNA位点,如果全部一样可以确认亲子关系,3个以上位点不同,可以排除亲子关系。DNA鉴定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高达99.99%,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接近100%。
内容部分援引专家:马润林,中国遗传学会专家、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博士生导师。特此鸣谢!
来源:法治日报法学院 文章节选自刘峰、周海燕《回到古代打官司:中国人的法律智慧》,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古代的科技不发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只能采用滴血认亲这种原始的亲子鉴定手段。所谓的“滴血认亲”,实际上包括两种方法:一种是血滴到碗里,看血液是否融合,以此来判断两个人是否存在血缘关系。这种方法被称为“合血法”,是明代左右出现的,主要适用于两个活人之间的亲子鉴定。还有一种较为古老的滴血认亲方法,被称为“滴骨法”。*早的历史记载出现在三国时期,就是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尸骨上,如果血液能够渗入骨头里,就说明存在血缘关系,也就是用于活人与死人之间的亲子鉴定。
“大宋提刑官”宋慈的《洗冤集录》中对“滴骨法”有如下记载:检滴骨亲法,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
根据《南史》的记载,南朝萧梁的开国皇帝萧衍有个儿子叫萧综。这个萧综的身世扑朔迷离,是不是萧衍的骨血很难说。原来,萧综的母亲本是前朝萧齐末代皇帝东昏侯的宠妃,萧衍推翻东昏侯,建立南梁之后,顺带接收了东昏侯的家眷,纳入自己的后宫。问题是,萧综的母亲转入萧衍的名下才七个月,就生下了萧综。看来,萧综是东昏侯遗腹子的可能性很大。萧综感到难以置信,于是想起了古代的亲子鉴定方法——滴血认亲。他偷偷地把东昏侯的坟给挖了,把东昏侯的遗骨拖出来,割破自己的手臂,将血滴在遗骨上,果然渗了进去。
这时,萧综还是心存疑虑,干脆杀了自己的一个儿子,把儿子的一腔热血洒在他爷爷的骨头上,仍然能渗入。不过,按照科学实验的原则,萧综这种做法明显是有漏洞的。他和他儿子都属于一个血缘系统,也就是说,本轮实验只有实验组的被试,没有参照组。
关于萧综滴血认亲的另一种说法就科学多了。萧综自己做完实验之后,抓了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杀了,用他的血滴在东昏侯的遗骨上,结果渗不进去。参照组的结果有了,两相比较,可信度就高多了。找到了亲爹的萧综装疯卖傻,韬光养晦,*后找个机会叛逃了。到了北方的魏国,他把自己的名字改为萧缵,还为东昏侯服丧三年,*后客死异乡。
关于滴血认亲的另一种方法,即“合血法”,在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有这样的记载:有一个山西人,准备外出经商,走西口,于是把自己的家产委托弟弟保管。他背井离乡,辛苦打拼,还在外地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后来,老婆生病死了,这个山西商人经过多年的生活颠簸,觉得身心俱疲,便带着儿子返回家乡。
没料想,当初他万分信任并托付家产的弟弟起了贪念,不想把哥哥的那份财产还给他,就说哥哥的孩子是从别人手里抱来的,无权继承哥哥的财产,拒绝归还。哥儿俩为此起了冲突,闹到公堂之上。主审法官决定滴血认亲,父子俩的血滴在一个碗里,果然融合了。法官当场怒斥做弟弟的利欲熏心,罔顾兄弟亲情,竟然想侵吞哥哥的财产。弟弟挨了几十大板,被逐出公堂。他心有不甘,只能硬着头皮翻案。于是,做弟弟的对滴血认亲的科学性提出质疑。他将自己的血跟儿子的血滴在一处,竟然无法融合。弟弟据此要求撤销原判,滴血认亲的结果不能作为裁判依据。恰好在这个时候,周围的乡亲看不下去了,一起站出来指证弟弟,说他的妻子跟别人通奸,儿子也不是他亲生的,是奸夫的。两个人的血自然无法融合。
二审法官便将弟弟的老婆跟大家指证的奸夫传到公堂之上,在威严的法庭上,这对奸夫淫妇不敢狡辩,承认了通奸的事实以及儿子非弟弟亲生。做弟弟的一直被蒙在鼓里,这时才如梦方醒,偷鸡不成蚀把米,原来儿子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他恼羞成怒,将老婆跟别人的儿子都逐出了家门,自己在家乡也无颜立足,远走他乡。连同自己的那份,将所有的家产都留给了哥哥。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不过,纪晓岚对于滴血认亲这种原始的亲子鉴定手段持保留态度。在书中,他提出,根据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的观点,在通常情况下,滴血认亲是能够鉴别亲子关系的。不过,不能排除一些例外情况。例如,验血的容器被置于非常寒冷的环境下,或者在天气热的时候,以盐或者酸擦拭容器,容器中会遗留酸咸的味道,此时,血液一滴到容器里面,马上就会凝结,就算是彼此有血缘关系,血液也无法融合。所以,对于滴血验亲的结果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盲目采信。那么,有没有办法让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的血融合在一起呢?据说,古人的做法是在水里化入白矾,这样一来,甭管是什么人的血都能融合。
从现在的科学观点来看,滴血认亲是没有可信度的。首先,滴骨法不科学。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骨骼表面的软组织分解,留下的是一堆白骨,白骨的表层因为受到腐蚀而发酥,血液滴在上面,自然会渗入骨骼。其次,合血法也不科学。因为人类的血液本身就能融合——无论双方有没有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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