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下来的头发能做亲子鉴定吗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擅长:损害赔偿
擅长:劳动工伤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想偷偷带孩子去做个亲子鉴定,需要采集什么样本,头发可以吗?
可以,含毛囊的头发
5周岁以下儿童或发质有会没发育好现象,有可能会毛囊不完整,导致提取不出来完整DNA信息,不宜使用;一般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采集毛发,建议是用棉签采集空腔黏液,因为口腔黏液中含有足量的DNA。
注意:为保证检测效果,不要触及毛发的毛囊部位,就是您看到的毛发根部的白色物质;请勿寄送自然脱落下来的毛发,或者拔下来放置很久的毛发。应该采集好的头发在自然环境下晾后,用干净纸巾包含放进封装袋,分别备注好孩子和疑父信息,及时送到中心鉴定。
在很多影视作品中,我们看到他们有些都是地上捡的头发做亲子鉴定,或者直接剪断的,这样取得的样本都是不可靠的,想要用头发准确完成亲子鉴定,*好遵循以上采样方法。越秀区庄中侨大厦24G广州DNA亲子鉴定中心所用头发做亲子鉴定费用,2-3人一般只需要2000元左右,具体还是以咨询为主。
亲子鉴定要多久的结果出来?
那么,做一个亲子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呢?在这里,明确表示:一般情况下,5-7个工作日就能出结果了,所以大家如果要做亲子鉴定一定要避开节假日,因为如果遇到节假日可能出结果的时间就会边长。不仅如此,因为采集的材料不同,出鉴定结果的时间也可能有所差异。
这个也很好理解,因为材料分为常规样本和特殊样本,常规样本做亲子鉴定的时间比较短,因为常规样本做实验的难度低一点,如果是特殊样本的话,出鉴定结果的时间就可能稍长一点,因为鉴定难度也要长一点。不仅如此,用特殊样本做亲子鉴定,费用也要稍贵于常规样本。
更多关心:亲子鉴定不靠谱?隐私亲子鉴定500可以做?一隐私亲子鉴定中心。
做亲子鉴定多少钱?
亲子鉴定分为个人鉴定和司法鉴定,个人鉴定用于自己了解结果,办理手续相对简单一些,被鉴定人可以一起到司法鉴定中心采集样本还可以按照要求采集样本带来或者快递都可以受理,委托人可以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委托。司法鉴定用于给孩子落户口、移民或者打官司用,需要被鉴定人带上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军官证等身份证件到司法鉴定中心由工作人员核实身份现场拍照取样(给孩子落户口的,孩子有出生证可以提供出生证,没有的可以不用提供)。昆明方瑞司法鉴定中心个人鉴定常规样本两个人总费用是2400元,司法鉴定两个人总费用是2800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网友:亲子鉴定头发可以吗
@关注作者首页,查询本地机构,就近办理
宜昌哪些情况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
1.没有出生证明。没有出生证明是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在医院出示,或者已经办理的出生证明有误或者丢失,然后错过了出生证明的使用期限,不能再用于户口等。
2.找回丢失的孩子。当孩子丢失和找回时,他们需要被重新安置到他们的亲生父母那里,他们需要成为司法亲子鉴定
3.非婚生子。。非婚生子。不能证明孩子和生父的身份。如果你需要在亲生父亲那里移民,你需要司法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出于某些原因,孩子被送去领养,然后想要安定下来并回来,他们需要司法亲子鉴定
5.特殊部门规定。在某些部门就业需要亲子关系证明。
6.被收养的孩子去了家庭。需要证明与被收养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以防止有人先抛弃孩子,再通过收养恢复。
宜昌头发能做亲子鉴定吗
头发可以是亲子鉴定,但需要3-5根有毛囊的头发。一般脱落的头发是没有毛囊的,不能作为鉴定样本。采集一个头发样本,需要直接从头上拔下来,头发完全有一个白色的毛囊,才能作为合格的样本。
采集流程和门槛:
1.先在干净的信封袋上做好标记,标明样品采集日期和样品身份,如父亲、母亲、孩子等。
2.从头发、睫毛、腋毛等处拔至少5根头发。(毛发末端肉眼可见清晰的毛囊)。
3.立即将新拔下的头发放入有标记的信封中
*近很多网友在问头发是否可以做亲子鉴定,怎么做等问题,接下来我们华大方瑞鉴定人来帮大家介绍一下头发如何做亲子鉴定。
头发做鉴定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保证头发和手部的清洁;
用手抓住距离毛发根部4cm左右的地方,用力拔下至少5根头发(毛发末端可看到清晰的毛囊,即毛发根部白色物质);
拔下的毛发*好在室温条件下干燥几分钟后再装入袋内,因为刚采下的毛发粘性较大,如立即装入袋内毛囊可能粘在袋子的壁上,影响DNA的提取;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和质量,请勿邮寄脱落下来的毛发,或者拔下来的放置很久的毛发;
将毛发装入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
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友情提醒
不要触及毛发的毛囊部位,就是您看到的黑色头发根部的白色物质!
5岁以上的孩子才可以采集毛发样本。
转自:丽姐说法
争议焦点
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对于子女来说,不仅涉及一系列权利义务的产生、消灭,更是人身关系的重大转变,直接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证据时,应当严格依据证据规则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审核和认定。
关于男方提交的鉴定材料,均是其自行委托,对于检材来源、送检环节等缺乏合法的程序保障,亦无其他有力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不予采信。
关于男方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因女儿目前处于叛逆期,不愿意做亲子鉴定。
法院认为,亲子鉴定在采集检材时需要当事人的配合,如一方不配合,不宜强制进行鉴定,且根据未成年人利益*大化原则,考虑到女儿目前的成长状况,对男方的亲子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在男方无必要证据的情况下,其要求否认其与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之女与其不存在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请求
男方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我和女儿不存在亲子关系;
2.案件受理费由女儿负担。
一审认定事实
男方与女方于2003年登记结婚,X年X月X日,生一女。
2013年6月8日,男方与女方经法院调解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男方否认其与女儿存在亲子关系,男方向法院提交了《华医大DNA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男方为女儿的生物学父亲。”该鉴定系男方在诉前单方委托,鉴定的样本系男方自行采集的其所称为女儿咀嚼过的口香糖并由男方送至鉴定机构。男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XX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该证明载明:“兹证明:2005年10月至2015年12月男方(身份证号x)是我单位员工,其在2006年12月4日至2007年2月2日期间受我单位委派,前往河北省唐山市常驻出差。特此证明。”男方以此证明女儿并非为其亲生女儿。
另,男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在其起诉后委托北京旌正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报告,报告结论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男方是“女儿”的生物学父亲。”男方称其在女儿放学时采集女儿的毛发并送至北京旌正科技有限公司,后由该公司出具了上述报告。
庭审中,女儿对上述鉴定意见书、证明以及咨询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庭审过程中,男方申请与女儿进行亲子关系鉴定,女儿表示拒绝。
一审法院认为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案中,男方提交的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仅能证明男方在证明中载明的时间段在河北唐山常驻出差,但无法证明男方和女方的夫妻生活事项。
关于男方提交的《华医大DNA鉴定意见书》以及《北京旌正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报告》,法院认为,因上述鉴定、咨询均为男方单方委托,且检材的采集、送交程序存有诸多疑问,法院对其合法性不予采信,上述证据亦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必要证据,故在男方无必要证据的情况下,其要求否认其与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之女,即本案女儿与男方不存在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一审法院于2021年8月判决:驳回男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诉意见
男方上诉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对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存在错误。男方已穷尽一切举证手段否认亲子关系,并已达到举证不能的程度。男方提供的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达到了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根据类案检索,本案应直接推定男方与女儿不存在亲子关系。
原审判决程序违法,男方提交的鉴定意见书具有合法性,不应予以排除。原审判决举证责任分配错误,如女儿无相反证据,又拒做亲子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直接推定男方否认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
原审判决否认了“血缘真实”的社会作用,有悖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
女儿辩称:同意原审判决,不同意男方的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
二审法院认为
二审审理中,男方提交其与女儿的相貌对比照片,证明双方相貌差异巨大;提交工作情况证明,证明在女方备孕期间,男方一直在外地出差,女方不可能在该时间段怀孕;提交取证过程照片、光盘,证明男方为取得女儿鉴定样本,多次前往女儿学校,取证过程极其艰难;提交华医大DNA鉴定意见书、北京旌正科技有限公司咨询报告,证明女儿并非男方亲生子女。对此,女儿均不予认可,认为其肤色随其母亲,工作情况证明并无公司负责人签名,男方做亲子鉴定所取的口香糖并非是女儿的,男方在学校揪孩子头发对女儿身心造成较大伤害,因此不同意亲子鉴定。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认,对于子女来说,不仅涉及一系列权利义务的产生、消灭,更是人身关系的重大转变,直接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法院在审查此类案件证据时,应当严格依据证据规则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审核和认定。
现男方主张其与女儿并无亲子关系,应当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关于男方提出的女方受孕期间男方一直在外地出差,无受孕机会的主张,经查,自2007年女儿出生后男方并未就其与女儿的亲子关系提出过异议,在2013年法院调解离婚的调解书中男方对女儿婚生女的身份是认可的,并就其抚养问题与女方作出约定。从上述事实来看,男方主要是在双方离婚后对孩子的亲子关系产生质疑,现其主张2007年常驻外地出差没有受孕机会,与其此前对女儿的态度显然矛盾,其以此作为理由否认双方之间的亲子关系,缺乏事实依据。
关于男方提交的鉴定材料,均是其自行委托,对于检材来源、送检环节等缺乏合法的程序保障,亦无其他有力证据予以佐证。原审法院未予采信,并无不当。
关于男方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在庭审中,经法院询问,女方主张女儿目前处于叛逆期,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本院认为,亲子鉴定在采集检材时需要当事人的配合,如一方不配合,不宜强制进行鉴定,且根据未成年人利益*大化原则,考虑到女儿目前的成长状况,本院对男方的亲子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综上,男方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三条**款,《*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款**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京03民终16579号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威科先行
版权保护:本文由武汉干细胞储存机构原创:http://img.whnhnc.com:999/dna/6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