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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后的惨剧

2 次浏览 编辑 基因细胞服务中心
2022-11-06


非常后悔选择几千元的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肠子都悔青了

您好,若做完亲子鉴定以后,发现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亲子关系异议之诉,请求否认你与子女之前的亲子关系。
并且,您还可以主张对方向您返还您因为抚养子女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但对于返还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需要您进行相应的举证,如果您不能提交相关证据的话,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双方的负担能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抚养费标准,并结合您实际抚养子女的时间进行核算。
温馨提示:亲子鉴定涉及的是身份关系,法律上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的,法院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换句话说,想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表示同意为要件,一方不同意鉴定,亲子鉴定将无法进行。而司法实践中,当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时,法院则可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亲子关系的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千零七十三条【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男子准女婿是自己亲生儿子女儿亲子鉴定又发生了什么?

订婚宴上两家见面后傻眼了!准女婿是亲生儿子,女儿亲子鉴定后更震惊!
家里的孩子订婚,相信是父母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喜事,可谁知竟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准女婿是自己亲生儿子!
养了20多年的女儿却不是亲生女儿!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却真实发生了,在男女双方的订婚宴上,两亲家见面后傻眼了。
郭大爷发现准女婿小王的母亲竟然是自己多年前的恋人!而女婿小王的模样,越看越像年轻时的郭大爷。
为了查明真相,郭大爷偷偷拿了小王的烟头去做了亲子鉴定。
小王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儿子?
闺女已经和小王订了婚,如果王友志真是自己的儿子,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事实证明郭大爷的直觉是靠谱的。
小王的确是郭大爷的亲生儿子,郭大爷自然要劝女儿小秀放弃这桩婚事,但小秀不能接受,要求加上自己的样本,再做一次亲子鉴定。
没想到的是养了20多年的女儿却不是亲生的!
这下才揭开了隐藏多年的秘密,当年郭大妈多次怀孕失败,又一次怀孕后,郭大爷外出打工,结果郭大妈还是流产了。她背着老公偷偷抱养了一个女婴,谎称是亲生,就这样瞒了这么多年…



亲子鉴定后怎么上户口

各地的落户政策不一样,有的省可以直接使用亲子鉴定证明书代替小孩出生证入户,有的省需要将亲子鉴定证书送到当地县妇幼保健院换取小孩出生证,再到派出所入户。



亲子鉴定做出来不是亲生的会死人吗

亲子鉴定做出嚟之后如果不是亲生的。
很多人根本会接受不了。
很难控制自己动粗的动作。



亲子鉴定到底害了多少孩子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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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是一个司法鉴定,是以科学技术辅助**上户司法认证的,错的是人和事,不是这项发明。



网友:亲子鉴定后的惨剧

近年来,因父母殴打导致孩子伤亡的事件屡有发生。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父亲为制止孩子哭闹失手将孩子打死的惨剧。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被告人张某的母亲因事外出,独留被告人张某一人在家照看年仅四个月的儿子,因其子一直哭闹不停,为制止其哭闹,被告人张某用右手举过头顶使劲连续扇了孩子左边脸部两下,又用右手捂住其嘴部,当孩子不哭后将手松开,片刻之后孩子继续哭闹,被告人张某又用右手捂住孩子的嘴部,松手之后孩子的身体状况出现异常,四肢开始僵硬。被告人张某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其子经哈密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以案释法

故意伤害犯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中包括造成轻伤、重伤和死亡的结果。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则是指因行为人的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是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危险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的主观心态是被告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主观究竟是放任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还是没有预见的过失?

首先,被告人张某经鉴定精神正常,案发时已年满30岁,具备一定的生活经验和判断能力,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其次,只有四个月大的被害人没有任何生活自理能力以及抗击打能力;*后,被告人张某的掌掴行为力度很大,否则不足以导致被害人颅内出血。所以被告人张某明知自己的掌掴行为会对一个四个月大的婴儿产生伤害,仍然大力打击婴儿脸部,放任危害结果的出现,造成幼小的被害人因颅内出血引发死亡。因此,该行为属于故意(间接)伤害行为。

“为人父母天下至善”,对待孩子*善良的应该是自己的父母,被告人张某却在看护孩子过程中多次情绪冲动采取措施不当,不计后果的掌掴孩子脸部致其死亡,此种违背人伦的行为应依法严惩。考虑到其事发后主动拨打120送医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并得到其妻子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终,伊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被告人张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为其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经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养育讲方法,暴力不可取。”对于子女的养育应该持有正确的方法,虽然养育孩子不是一丝不苟、严丝合缝的科研项目,但却是一项需要尊重客观规律,讲究策略、方式和感情的“人文教育”。而所谓的“棍棒教育”、“棍棒底下出孝子”之类的教育理念忽视和漠视孩子的身心健康,是绝不可取的。更不要说对只有四个月大的婴儿通过暴力来制止哭闹,*后只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一生的伤痛。

此案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希望家长朋友们,尤其是初为父母的年轻家长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不仅要保护他们免受外来危险的伤害,更要杜绝自己造成的“亲子伤害”!

转自: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来源: 人民法院报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因父母殴打导致孩子伤亡的事件屡有发生。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父亲为制止孩子哭闹失手将孩子打死的惨剧。

2021年7月,被告人张某的母亲因事外出,独留被告人张某一人在家照看年仅四个月的儿子,因其子一直哭闹不停,为制止其哭闹,被告人张某用右手举过头顶使劲连续扇了孩子左边脸部两下,又用右手捂住其嘴部,当孩子不哭后将手松开,片刻之后孩子继续哭闹,被告人张某又用右手捂住孩子的嘴部,松手之后孩子的身体状况出现异常,四肢开始僵硬。被告人张某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其子经哈密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故意伤害犯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中包括造成轻伤、重伤和死亡的结果。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则是指因行为人的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是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危险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的主观心态是被告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主观究竟是放任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还是没有预见的过失?

首先,被告人张某经鉴定精神正常,案发时已年满30岁,具备一定的生活经验和判断能力,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其次,只有四个月大的被害人没有任何生活自理能力以及抗击打能力;*后,被告人张某的掌掴行为力度很大,否则不足以导致被害人颅内出血。所以被告人张某明知自己的掌掴行为会对一个四个月大的婴儿产生伤害,仍然大力打击婴儿脸部,放任危害结果的出现,造成幼小的被害人因颅内出血引发死亡。因此,该行为属于故意(间接)伤害行为。

“为人父母天下至善”,对待孩子*善良的应该是自己的父母,被告人张某却在看护孩子过程中多次情绪冲动采取措施不当,不计后果的掌掴孩子脸部致其死亡,此种违背人伦的行为应依法严惩。考虑到其事发后主动拨打120送医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并得到其妻子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终,伊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被告人张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为其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经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养育讲方法,暴力不可取。”对于子女的养育应该持有正确的方法,虽然养育孩子不是一丝不苟、严丝合缝的科研项目,但却是一项需要尊重客观规律,讲究策略、方式和感情的“人文教育”。而所谓的“棍棒教育”、“棍棒底下出孝子”之类的教育理念忽视和漠视孩子的身心健康,是绝不可取的。更不要说对只有四个月大的婴儿通过暴力来制止哭闹,*后只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一生的伤痛。

此案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希望家长朋友们,尤其是初为父母的年轻家长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不仅要保护他们免受外来危险的伤害,更要杜绝自己造成的“亲子伤害”!

来源: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亲子鉴定后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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