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能作假么
亲子鉴定作假只能出从书面上,DNA数据是无法造假的。造假的后的书面报告,看您怎么用了,如果造成了危害也是需要相应的人员对造成的危害负相对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从技术方面的讲。亲子鉴定是无法伪造的。因为亲子鉴定是STR分型检测技术在生活中的应用,该技术对于个体,检测出来的DNA数据是终身至的。只要是同一个人是可以所以随时检测该个体的DNA数据,随时辨认真伪。
从制作报告的角度讲。书面的纸质报告是人工出来的。章是刻出来的,刻章的公司有很多。纸质的报告肯定的是可以仿冒的。但是如果伪造的报告留出去,造成危害或是财产损失,是要根据危害程度的大小负相应的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中伪造公司公章是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责任中伪造**公章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书面报告的用途上讲。个人亲子鉴定是仅作为个人参考。司法亲子鉴定的检验报告是需要交给公检法。公检法在审核司法检验报告的时候会向出具报告的鉴定中心发出核实确认函,司法亲子鉴定备案资料在档案管理系统中就能起到相应的作用了。因此伪造司法亲子鉴定完全是自己骗自己,伪造的司法检验报告是起不到相应的法律证明用途。
什么是亲子鉴定?什么是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
现在的DNA亲子鉴定是根据遗传学原理,运用现代生物技术,对被鉴定者进行特定DN**段的提取和检测,并对结果进行相应的计算和分析,从而得出鉴定结论的过程。”这比古代的那些“滴血认清”或者“滴骨认清”要准确的多。现在的亲子鉴定种类用途很多。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隐私鉴定 胎儿鉴定 亲缘鉴定 司法鉴定 落户鉴定 移民鉴定 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建议你选择隐私鉴定,也就是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准确率与司法亲子鉴定完全一致,而且私密性强,可以匿名委托,也可以直接邮寄样本鉴定,但鉴定结果不能作为法律用途。(落户、移民、司、亲源)。如果需要用作法律用途在鉴定的时候需要提备注。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关于基因健康的知识,请关注裕力健康或者在下方评论留言,欢迎点击关注。
什么是亲子鉴定?什么是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怎么做
在说亲子鉴定多少钱之前,先说什么是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和个人亲子鉴定的作用。每个人都有做亲子鉴定的权利,无需申请,但是首先要明确做亲子鉴定的目的:
1。司法亲子鉴定。
如果是报户口、公证、打官司,那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鉴定人到场,现场采样、拍照片、工作人员核对核对证件,带上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司法亲子鉴定的报告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亲子鉴定可以作假吗
正规司法鉴定机构不可能作假。但外面黄牛机构难说。因此建议选择正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具体可查询本省司法厅或本市司法局网站。
法院提请亲子鉴定找熟人能做假的吗
帮别人做假亲子鉴定触犯了刑法。构成伪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亲子鉴定可以做假的吗
据媒体报道,8月下旬,记者卧底进入网络送养、亲子鉴定等社交群组,发现其中隐匿着不少“黄牛”。这些“黄牛”自称和正规鉴定机构“合作”,当事人不需到场,甚至不用提供血样,也能拿到鉴定报告,“不管是不是亲生的,都能帮你做成亲生的”。记者与一位“黄牛”联系,3份假血样,连同3个假名字一起,被送到了广州一家司法鉴定所。3天后,一份亲子鉴定报告出现在“广州公法链”官网的示证平台上。两个并不存在的人,建立了法律意义上的父子关系。
“黄牛”用亲生关系家庭人员的血样替代当事人的血样送检,以达到“不管是不是亲生的,都能帮你做成亲生的”的目的,操作手法熟练,并非个案,而是已经形成成熟的利益链。绝大多数人,一生与亲子鉴定没交集,但对于“特殊群体”来说,亲子鉴定报告意义重大,报告能够造假则是巨大“福音”。
有造假需求的“特殊群体”,多怀有不正当企图,比如非法收养者。**保护合法收养,但对于非法收养,则通过对被收养者不予落户等方式进行限制。非亲生可以“做成”亲生,孩子落户不再有障碍,虚假亲子鉴定报告为非法收养打开了方便之门。
再比如,在拐卖儿童环节,收买者可以以同样方式为被收买儿童落户。此外,虚假亲子鉴定报告还有另一种“价值”:根据法律规定,明知是被拐卖儿童而收买也要受法律制裁,所以,一旦儿童来历不明,要“出手”会比较困难。但如果拐卖人员能出具与被拐儿童的虚假亲子鉴定报告,则可以“洗白”儿童身份,让出卖以送养的方式实现。这等于在儿童保护的防线的上撕开了一道口子,也加大了发现、解救被拐卖儿童的难度。
**打击拐卖儿童、非法收养,目的是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亲子鉴定造假,为非法送养打开方便之门,在儿童保护防线撕开一道口子,其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
对有造假需求的“特殊群体”,对沟通各方并直接造假的“黄牛”,都不可放过。但鉴定报告由专业鉴定部门出具,仅有“特殊群体”和“黄牛”而没有“内鬼”配合,造假恐难以得逞。
2016年司法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在机构内提取检材。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派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去现场提取检材,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鉴定人。严禁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邮寄、快递、当事人自行送检等方式获取亲子鉴定的鉴定材料,严禁委托其他鉴定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取鉴定材料。如果上述规定能够得到执行,根本不可能出现这些操作,更不会产生虚假鉴定报告。
9月11日晚,广州市司法局通过官网发布通报称,将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对任何违反司法鉴定相关规定的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众期待尽早看到:亲子鉴定造假过程中,究竟多少环节失守?哪些人为了利益故意造假,哪些人放弃职责?他们该为此承担怎样的责任?(文丨特约评论员 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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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
9月11日上午,一篇题为《买来的“亲生关系”:花3万多,孩子被鉴定为“亲生”》的新闻,捅破了一条亲子鉴定作假产业链。
就在8月,有记者卧底进入网络送养、亲子鉴定等社交群组,与“黄牛”搭线后,用3个假名字,连同3份假血样,办理了一份真实的“亲生关系”司法亲子鉴定报告。
假材料缘何能办理出真关系?且据“黄牛”所言,其和大部分省份亲子鉴定司法机构均存在合作关系,在这条作假产业链中,鉴定机构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如何堵住缺口?近日,记者采访了法学专家、律师对此进行解读。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缺乏有效监管。”受访专家表示,近几年,亲子鉴定业务量快速增长,一些鉴定机构为多做业务,会尽量给委托人开“方便”之门。有些机构也存在一些跨地区乱设接案点、采样点现象。而司法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的监管较为松散,不能有效约束其行为。
假亲子鉴定洗白被拐卖儿童身份
今年3月,重庆一女子在兰州花3万多元买了一个女孩。8月18日,该女子使用“黄牛”代办的亲子鉴定,在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顺利洗白了孩子的身份。
这仅是亲子鉴定作假产业链中的冰山一角。据相关媒体调查报道,网上存在许多为送养婴儿组建的群组,成员包含准备送养的父母、等待领养孩子的人和随时提供亲子鉴定帮助的“黄牛”。
群里每天讨论的,都是孕期、价格,以及送养相关的问题。在这里,送养的父母大多会索要一笔“营养费”。
“‘领养’孩子的买方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朱巍提出,群里“领养”的孩子的人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分情况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表示,只要行为人将儿童作为商品出售,即构成贩卖行为。在河南正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东看来,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父母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如果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仍予以收买,那么购买方行为就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张亚东对记者说,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产业链中关键一环——“黄牛”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多位专家均表示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黄牛’与鉴定机构、鉴定人没有勾结,但‘黄牛’用钱打通关节、或作为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徇私,则鉴定机构可能构成非**工作人员受贿罪。”张亚东强调,如果“黄牛”与鉴定机构、鉴定人勾结,那么应以拐卖儿童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鉴定流程有瑕疵司法鉴定机构难辞其咎
在所有环节中,*难把控且*至关重要的,是司法鉴定机构是否知情,又参与了多少?
在媒体曝光的这起案例中,“黄牛”在帮助办理亲子鉴定时,仅通过邮寄包括《司法鉴定委托书》在内的3份文件,和已经采好血样样本的DNA数据库专用血袋,让办理人签上名字,按手印,并远程指导填写材料、拍照。随后,办理人就能在广州市司法鉴定网上查到这份由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开具的亲子鉴定书。
早在2016年,司法部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在机构内提取检材。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司法鉴定机构须指派至少二名工作人员去现场提取检材。
这起案例中,根据“黄牛”说法,除了调换血液样本,所有的鉴定都是走正规流程。据此推断,鉴定机构在其中可能也是被欺骗的一方。但是,专家认为,对于造假一事,无论司法鉴定机构是否知情,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该司法鉴定机构在流程上存在问题,即本需要当事人到场采样的司法鉴定却可以通过邮寄材料实现,这违反了相关规定。”刘鑫表示,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需要送血样进行检测的特殊情况,但司法鉴定只对提供的血样负责,出具的结果一般不会出现人名而只用几号血样来表示。
就在稿件发出之前,广州司法局公布了《关于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涉嫌虚假鉴定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指出已掌握了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违反司法鉴定程序的相关证据,正在抓紧全面调查工作,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
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被称为“证据之王”。在朱巍看来,司法鉴定机构明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会对特定的法律关系,如对侦破案情和打拐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仍旧违规办理,那么不仅应当承担包括吊销资质在内的行政责任,还要承担共犯、作伪证等刑事责任。
鉴定人黑名单制度剑指鉴定造假
此次事件的主角——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曾因鉴定中的不合规行为遭受处罚。早在2016年,司法部就对亲子鉴定等业务进行了专项整治。但此后,全国各地多家司法鉴定机构仍被曝出鉴定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刘鑫告诉记者,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通过后,把在公检法**主导下的鉴定机构改革为社会化发展的鉴定机构。“当前,社会鉴定机构更多靠自我约束,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违法违规现象。”刘鑫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全国经司法行政**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就增长到4872家。但仅这一年中,全国就查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问题230多件,注销鉴定机构1332家。
“社会鉴定机构具有趋利性,会尽量去方便委托人来争得更多鉴定委托,极易引发不正当竞争。”刘鑫解释说,目前,还存在有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准入门槛低、鉴定机构地区分布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
谈到对社会鉴定机构的监管问题,刘鑫表示,“能管制社会鉴定机构的是司法行政部门,但该部门一般以调查程序有无违法为主。”
为遏制违法违规鉴定,8月14日,*高法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规定了人民法院建立鉴定人黑名单制度,对鉴定机构、鉴定人违法违规鉴定,影响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可列入鉴定人黑名单。在刘鑫看来,此制度对违法违规鉴定的打击效果有待观察,“法院对社会鉴定机构无直接管辖权,只能通过此种手段去强化对鉴定活动的监督,倒逼鉴定公平公正。”
在2016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使通过司法鉴定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成为可能。其本意,是为了解决一部分人的实际问题,更希望通过司法亲子鉴定这一程序,让拐卖儿童因落户问题知难而退。
亲子鉴定作假产业链被曝出后,网友担心拐卖儿童问题会愈演愈烈,打击难度上升。刘鑫认为,“亲子鉴定造假带来一定的干扰作用,但不会对打拐工作造成太大影响。”
9月11日
我们报道了
“亲子鉴定造假”深度调查《被污染的DNA》
深度调查丨亲子鉴定也能造假?!
有人用它“洗白”买来的孩子
(点击文字查看详情)
9月12日
广州市司法局发布了情况说明
表示已经开启调查程序
亲子鉴定造假追踪丨
广州市司法局: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经过五天的调查
9月15日晚
广州市司法局发布*新通报
明确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
在采样环节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
具体细节仍在调查
涉事的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
已停止受理司法鉴定业务
广州市司法局称
已将发现的涉嫌犯罪的线索和证据材料
移送公安**处理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广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将开展全面整治
广州市司法局将在采样环节
对全市鉴定机构做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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