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改亲生父亲姓流程
法律分析:需要先进行亲子鉴定,确定生父的关系,然后再到派出所申请姓氏变更登记,进行更改姓氏。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如何上生父户口:(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证:①《出生医学证明》;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①《出生医学证明》;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申请变更登记。
出生证明更改父母流程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申报;户口登记**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呢?如果想去给小孩做亲子鉴定,父母都需要什么?
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的。你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到鉴定中心由工作人员取样
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呢?如果想去给小孩做亲子鉴定,父母都需要?
亲爱的美妈你好,亲子鉴定的话需要双方的证明哦,还需要双方的样本去的
婚前的小孩随母亲姓婚后改父姓需要验dna合理吗!派出所提供一个说是司法鉴定所!和一个手机号码叫我
需要的。非婚生育的子女随你落户,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提供亲子鉴定书,可以更改户口资料中所填父母的名字吗
不能随便更改户籍资料中父母的名字,也不允许;
如果亲子鉴定证明你和户口本上的父母无血缘关系,你的户口可以自行迁走到亲生父母户籍地即可。
网友:亲子鉴定变更父母
亲爱的宝爸宝妈们:
我们每天都在迎接新生命,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意味着人生新征程的开启。为人父母,对新生命到来后的‘甜蜜负担’,大家也深有体会。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出生医学证明》已逐渐成为重要的法律证件之一,并承载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成为户籍登记**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证具有重要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分为:首次签发(机构内首次签发、机构外首次签发)、换发、补发;
一、 首次签发: 是指签发机构**次为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又分为机构内首次签发、机构外首次签发。安庆6县3区管辖内,依法获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目前共103家,在这些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办证时不得设置任何附加前置条件。 A、机构内首次签发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首次签发登记表;2、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领证人如果不是母亲本人,请提供母亲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父母需取好婴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家属携带以上材料到分娩机构的签发窗口经审核后即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B、机构外首次签发由县、区卫健委指定的拟落户地的县、区保健机构签发。签发时需带以下证件:1、由新生儿父母(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申明”;2、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人员身份信息及接生情况证明; 3、亲子(母子)鉴定证明(亲子鉴定证明指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5、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是母亲申领需提供母亲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经保健机构走访核实,情况属实后予以签发。
温馨提示: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1个工作日,新生儿父母可通过“皖事通”查询到《出生医学证明》的电子版。 电子版与纸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安庆市辖区户籍人口可望在今年年底,通过线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具体办理: 通过皖事通平台的“出生一件事”上办理。
二、《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根据谁签谁换的原则,在原签发机构予以换发, 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公安**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或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可以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换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换发申请; 2、原《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已入户的)或正副页(未入户); 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5、领证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6、不是母亲,需提供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因遗失、被盗等情况丧失《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页或副页的,可以申请补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适用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补发出生证和原证信息一致。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由本助产机构所在区、县保健机构承担。补发时需带以下证明材料:1、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补发申请;2、原《出生医学证明》作废公告;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原签发机构公章;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5、新生儿父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户口全本)6、领证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7、不是母亲,需提供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1996年以前出生以“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文件
授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安庆市6县3区《出生医学证明》事务性管理工作。
地址:安庆市东围墙12号。 咨询、监督电话:0556-555071
拟落户地的机构外首签签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均由各县、区管理机构 ----- 县(市)区保健机构承担。各县、区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如下:
1、迎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康熙左岸商业街A11栋。 咨询、服务电话:0556-5202257
2、安庆市大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大观区纺织南路88号。 咨询、服务电话:0556-5691905
3、安庆市宜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安庆市迎宾东路于朝阳路交叉路口。咨询、服务电话:5206420
4、安庆市桐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安庆市桐城市梦谷路128号。 咨询、服务电话:0556-6216192
5、安庆市怀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与永丰路交汇处。 咨询、服务电话:0556-4632646
6、安庆市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296号。 咨询、服务电话:0556-8935112
7、安庆市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安庆市岳西县建设东路101号行政楼3楼。 咨询、服务电话:0556-2187654
8、安庆市太湖县保健院:
地址:安庆市太湖县新城法华路262号。 咨询、服务电话:0556-4162116
9、安庆市望江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安庆市望江县望江大道与逸仙路交叉口。 咨询、服务电话:0556-7171531
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攻略
宝宝的到来是一件让全家人都开心的事
但对于新手爸妈来说,在高兴的同时
也不要忘记一个重要事项
——《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需要哪些资料?怎么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下面,就和各位新手爸妈分享
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流程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重要法律医学文书。由**统一印制发行,编号唯一,现在使用的是第六版。
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 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 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 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 作为户籍登记**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 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预防保健服务的凭证
· 出国留学、移民等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
如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分为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凡是为新生儿**次办理出生证明的都属于首次签发。
1首次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办理须知
1. 《出生医学证明》为全国统一法律文件,一人一证一编号,一旦新生儿姓名打印在出生证上,便不能修改或涂改。请您慎重考虑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姓,姓名用字必须准确,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
2. 《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由母亲亲自办理,如母亲不能来办理,需提供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办理时需携带《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携带护照及复印件,港澳台同胞提供港澳通行证或者台湾通行证及复印件。
4. 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5. 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的相关证明,及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 特殊情况按上级文件处理。
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办证地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四号楼斜对面出生证办理处(025-52226461)
注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请认真核对。内容错误的出生证,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办理流程
2换 发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须知
一、换发情形
原签发机构为因下列情形之一要求更改《出生医学证明》或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换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1. 由户口登记**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户口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2. 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3. 《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4. 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5. 《出生医学证明》未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
6. 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
二、换发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机构是原签发机构。如原签发机构已被取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内一家有签发资质的机构为换发机构。
三、换发程序和要求
1. 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按当事人换发原因核定相应材料并填写《江苏省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后予以换发。
2. 换发申请由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儿童的父母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3. 换发后原证件由换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换发登记。
4. 在常住地以外跨省异地出生以及在港、澳、台或境外出生的新生儿,不得以外地《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地签署的出生证明换取申报户口登记地《出生医学证明》。
换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换证地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四号楼斜对面出生证办理处(025-52226461)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流程
3补 发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须知
一、补发对象
1996年11月1日以后在南京出生,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儿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二、补证需提供材料
新生儿父母向儿童户口所在区补办点申请补发(未报户口参考父母户口)。非南京户籍在分娩医院所在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根据儿童户口办理情况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区级卫生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可至各区补发申请点领取或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告栏中下载。
2.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已报户口的需携带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未报户口的需携带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及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无首次签发登记表需提供住院病例首页和新生儿记录页(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户口已报者存根联可从派出所复印盖章。
5. 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补发说明:
1.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须由申请儿童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与原证信息一致;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口登记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 2020年6月1日起,原由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的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划归各区卫生健康委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
各区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点联系方式
各位家长们
《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的“人生**证”
对每一个新生儿都极其重要
切记一定要妥善保管哦!
提示:"沭阳发布"↑快来关注我们!
@沭阳人,注意啦~
“出生证明”
搬!家!啦!
7月13日起,搬至行政大厅一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8:00;
工作日咨询电话(新):0527-80906982
(注:7月11日-7月12日不办证)
《出生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1、接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4、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出生证明》换证流程
1、换发申请表(现场提供);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原接产机构“分娩登记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孩子户口已报需带孩子户口本);
5、 如变更父母信息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6、父母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出生证明》遗失补办流程
1、补发申请表(现场提供)
2、已报户口的盖一方公章,未报户口的盖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公章;
3、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被盗等相关声明的报纸相关材料;
4、原接产机构“分娩登记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补发的证件信息和原证件信息必须一致;
机构外出生(非医院生产)流程
1、亲子关系申明(现场提供);
2、亲子鉴定报告(必须提供);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为了您的健康和宝宝的安全,请在具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院分娩;
2、请爸爸妈妈提前为宝宝起好名字,一经打印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公安**办理登记时方可拆切;
4、《出生医学证明》孩子入托、入学、出国、迁户必备,请妥善保管;
5、对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和不能提供母亲身份证原件的不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重要性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为户籍管理**进行出生人口登记、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提供医学依据;
4、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5、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它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来源:沭阳妇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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