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没有父母的同意,他人可以给做亲子鉴定吗?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健在,并具有监护能力,其他人是无权给孩子进行亲子鉴定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做亲子鉴定户口簿可以吗?
你是要做哪方面的亲子鉴定,如果是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需要身份证明的,要是做司法亲子鉴定的话是需要身份证明的(*好是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带上)。
做亲子鉴定户口簿可以吗?
你是要做哪方面的亲子鉴定,如果是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需要身份证明的,要是做司法亲子鉴定的话是需要身份证明的(*好是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带上)
做dna鉴定一个人可以做吗
1. DNA亲子鉴定一个人做不了,必须要两个人以上,才可以比对。
2. 一个人做鉴定,只能做出一份个人图谱。
3. 个人鉴定的费用是2700元两个人,一个人做收费是1500元。
做亲子鉴定*快需要多久?
亲子鉴定可以提供的样本有很多种,对于常规的样本,例如:血痕、口腔拭子等样本,按照正常的程序,一般都需要7天才能出结果。因为**轮试验完成需要两天的时间,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程序要求换另外一组检测人员从提取DNA开始,再做一遍试验,排除有试验过程中造成的人为误差;尤其是对于排除的结论,必须有两名鉴定人员分别走上两次实验,才能出具结论。然后计算结果,打印报告,复合签字等,也就需要七天的时间。如果急需知道鉴定结果,可以要求提供加急服务,*快两天出鉴定结果。
网友:亲子鉴定别人可以吗
前天飒姐接到了一个熟人的电话,打电话的阿姨气的声音都在颤抖:
自己儿子谈了个对象,从见面到孩子出生,整整算下来七个月零十八天。见面后没多久,女方就说自己怀孕,怀孕早期,周围人总看着这肚子怎么那么大?
女方说自己肚子看着大,是因为怀了双胞胎,而且还B超看过了是两个儿子,催着迅速结婚。
这让飒姐不禁想起了在某个贴吧里面看到的帖子:
婚后女方安心养胎,但是每次产检坚决拒绝老公婆婆等人陪同,哪怕家里人询问也只是简单回答「挺好的」。碍于孕期,家里人也不好有什么疑虑,谁知怀孕「七个月」,孕妇晚上忽然肚子疼,看着像是临产了,到医院一查B超:双胞胎没了!肚子里只有一个!
这边女方坚持说怀孕只有7个月,但是B超测量胎儿的双顶径竟然已经99。出生后胎儿足足七斤九两,结果女方坚持自己是七个月早产,还托了一些关系,找了一些医生亲戚熟人,一定要让孩子住保温箱,而且对于双胞胎变成单胎的解释是:
检查的时候医生看错了,或者另外一个孩子在肚子里被吸收掉了。男方提出质疑:这孩子到底是不是我的?
女方一听,立马一哭二闹三上吊,咬死不认,家中闹得是鸡飞狗跳,于是这位阿姨给我打电话咨询:
到底如何能够证明自己儿子是不是喜当爹?
可能大家也知道什么方法,对,就是亲子鉴定。
曾经有比较简单的血型检测来判断亲子关系,所有的血型系统(红细胞血型、白细胞血型、血清型、红细胞酶型)都是按照孟德尔遗传规律由亲代传给子代的,都可以作为亲子鉴定的依据。
然而血型鉴定的结果只能作为否定亲生关系的根据,尽管非父排除率和肯定父权的机率可达到99%以上,但仍不能100%肯定,因为是可能存在「随机相同」的概率,以及非常少见的特殊血型。
不过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我们现在做的亲子鉴定,基本上都不再仅仅用血型来判断了,而是将DN**段的分子通过杂交得到DNA指纹,然后进行对比,判断检测对象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这种技术用于亲子鉴定,可将随机相同机率缩小到三百亿分之一。
运用DNA技术,进行常规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包括父母子三方(又称为三联体)、父子(或母子)双方(又称为二联体)的亲权鉴定,鉴定的准确率可以达到99.999999%。
想做亲子鉴定,并不一定必须需要血液,只要是能够用于提取DNA,人的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用于亲子鉴定。
飒姐也告诉了阿姨,想要知道自己儿子是不是喜当爹,亲子鉴定可以说是*准确的选择,阿姨义愤填膺地说:
如果真的是骗我们的,拿了这个司法鉴定结果,一定要去打官司!
听到这话,飒姐又想起一件事,于是告诉阿姨:
你们自己去做亲子鉴定,是不属于司法鉴定的。
啥?阿姨一听这急了,难道我们自己委托的亲子鉴定做得不准?法庭委托的做得才准?所以法庭不承认?
并不是。
法庭承认的,是司法鉴定。而我们自己去做的,属于个人亲子鉴定。
首先,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也就是说,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
也就是说,我可以在完全保密的情况下,把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
自己去做的亲子鉴定,可以让自己心里面清楚,同时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
而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由法庭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时候,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而且需要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司法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比如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 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
• 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上法庭打官司,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指定进行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如果我们自己擅自去做,没有通过正规司法程序,那么这个鉴定结论,就不能认定为司法鉴定了。
但是,不管是个人鉴定,还是司法鉴定,这个鉴定流程和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也就是说,个人亲子鉴定,仍然是准确的,结果仍然是可信的。
阿姨想了想,说:那也做,大不了回头上法庭再做一次!不能让我儿子蒙受不白之冤!花钱我们不在乎,我们一家人这么被欺骗,心里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啊!
挂了这个电话,飒姐觉得心里面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虽然不能明说,但是从阿姨诉说的这种种迹象,估计是「凶多吉少」。
其实有的时候,飒姐也会接到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咨询,当然,像这种明明心中有底,故意找人接盘的,性质就有些恶劣了,飒姐也是打心眼里不赞成:
瞒得一时瞒不了一世,一旦谎言被戳穿,自己需要承受的代价难道不惨重吗?
因为经常为女性的坚强独立和女性权益发声,有时候飒姐也会被键盘侠们扣上「田园女权」的帽子,但是飒姐扪心自问,觉得自己真的不是什么田园女权。
飒姐觉得凡事讲的是道理,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轻视不尊重女性的行为固然可恶,但是仗着自己属于女性弱势群体,摆出一副无辜的嘴脸,嘴上控诉:
我不就是怀了别人的孩子嘛,你就不爱我了?真的是渣男!
这种极度自私的女性,估计这天底下,没有多少人能消受得了啊。
*后的*后,虽然飒姐知道,身为飒姐粉丝的你们99.99999999%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还是想再给广大姐妹们敲个警钟:
在医学和生物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判断孕周和胎儿大小,已经不是很容易就可以让人轻易蒙混过关,哪怕这些无效,在DNA面前,一切小算盘,都会不攻自破。
有些事情可以瞒,有些事情,欺骗别人掉坑的同时,也给自己挖了一个无底深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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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凤台县男子田某为给女儿上户口,按照要求带女儿做亲子鉴定,结果意外发现女儿非亲生,一怒之下将女孩母亲告上法院。4月28日,记者从凤台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受理的首起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经马店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17年,田某经人介绍与王某认识,由于意外怀孕,两人未登记结婚,仅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仪式。半年后,王某生育一女孩。后来,田某与王某因双方性格不合,加上生活上的琐事,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两人感情破裂,*终王某选择离开,女儿随田某生活。
女儿一天天长大,上学需要户口,可田某手中只有女儿的出生证明,无法证明两人是父女关系,便按照警方要求带女儿去做亲子鉴定,准备拿鉴定给女儿上户口。但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让田某傻眼了,鉴定结果显示女儿与他没有亲子关系。
田某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否认亲子关系为由,要求王某赔偿其支付的抚养费、精神损害费。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女孩由母亲王某抚养,王某支付田某支出的抚养费2万余元。
法官说法:
“亲子关系纠纷”是民法典生效后的新增案由之一。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该条款确认了非婚生子的父母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主体资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田某与女孩之间经鉴定没有自然血亲关系,同时也没有法定的拟制血亲关系,田某也就没有抚养女孩的义务,且王某对该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故田某可以就其支付的抚养费的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向王某主张权利。
梁亚运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来源: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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