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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不是自己的孩子(亲子鉴定不是自己的孩子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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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5


如果亲子鉴定孩子不是自己的该怎么办,后续应该做什么?

DNA亲子鉴定是目前亲子测试中*准确的一种。如果小孩和测试男子的DNA模式在一个或多个的DNA探针上不吻合,那么被测试男子便被100%排除,即他是0%可能是亲生父亲。他不可能是孩子的生父,如果是母亲,孩子和被测试父亲的DNA模式完全吻合,那么可以计算出99.9%或更大的或然率。这个结果证明他是实则完全证实小孩的亲生父亲。大部分的美国法庭接受90%或然率作为生父证明的证据。
如果是男方鉴定结果该怎么看



如果亲子鉴定孩子不是我的怎么办?

如果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怎么办?民法典1073条可以帮到你。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很久,但此前实际上并无法律对此明确规定,民法典1073条作为新增条文,从立法角度为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提起诉讼的主体:
《民法典》第1073条赋予了父或母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与否认的资格。同时,成年子女可以主动提起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
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可以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与否认诉讼的主体只有夫妻一方。
二、提起诉讼的理由:
原《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确认亲子关系的条件是“一方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而《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是“有正当理由的”,明显降低了起诉要求。
三、需要注意的是:
成年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能请求否认亲子关系,这考虑到了成年子女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会逃避法律规定的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年老的父母利益可能得不到保护。因此,本款规定对这种情形作了限制,不允许成年子女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
四、具体正当理由有哪些?
民法典没有作出具体界定,实践中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比如,亲子鉴定证明子女不可能与某人存在亲子关系;丈夫提供的医院开具其无生殖能力的证明;对方与他人在特定时段同居;男女双方在特定时段有或没有同居生活等证据。
无论亲子否认之诉还是确认之诉,目的是子女有好的亲权环境,老人利益得以保护。



孩子没出生能做亲子鉴定吗?

可以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DNA检测技术的逐步成熟,对于怀孕期间也能给肚中的胎儿也可以采取抽取胎儿羊水做亲子鉴定。



孩子刚出生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可以的 ,一般头发 等毛发也是可以做的  ,抽血也可以



亲子鉴定不是自己的孩子能入户吗

亲子鉴定的目的是为了开出生证明。
如果不是自己的孩子,应该有为什么不是的理由。如果合法程序,应该有相关证明,如收养证明等。如果资料合法,并符合要求,上户口应该没问题的。详细情况请到户口办理窗口详细咨询一下。
如没原因,不是亲生的,应该上不了户口,这也是上户口时要做亲子鉴定的原因。
请参考



没人疼的孩子、是不是终究要自己撑起一片天?

天空的色彩需自己去装饰,人生的道路应亲自去铺垫



网友:亲子鉴定不是自己的孩子

婚后生子,来自重庆的男子李某却发现,自己养了两年多的孩子竟然不是亲生的。由于认为女方故意隐瞒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事实,导致他花费了许多不必要的费用,因此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赔偿婚宴餐费、两年多来孩子的抚养费、百日宴餐费、周岁宴餐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25万余元。

离婚后做亲子鉴定:

孩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

结婚近两年后,来自重庆的李某与姚某某结束了婚姻,而婚内生下的孩子,则跟随母亲姚某某生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

然而离婚后的一张亲子鉴定,却牵扯出孩子的身世问题,让昔日夫妻法庭相见。

红星新闻记者从公开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了该案:李某与姚某某于2016年5月25日登记结婚,于2017年4月23日在重庆涪陵当地饭店举办了婚礼,6个月后(2017年10月21日),姚某某在当地妇幼保健院生下孩子李某某。李某某出生后,即由姚某某母亲代养,李某及姚某某每月给3000元抚养费用。

2018年1月27日以及2018年10月20日,二人为孩子举办百日宴以及周岁宴。但几个月后(2019年3月12日),李某与姚某某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李某某跟随母亲姚某某生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孩子完成学业为止。

在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年多以后,李某对李某某是否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产生怀疑。2020年5月25日,他委托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几天后出炉的一纸鉴定,让昔日夫妻闹得不可开交。

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020]物证鉴字第××号《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排除李某为李某某的生物学父亲。”

得知养了两年多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李某遂将姚某某告上法庭。

李某认为,双方办理婚宴的原因是误认为女方怀有自己的孩子,但女方隐瞒事实,导致自己花费了不必要的费用,因此女方存在重大过错,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要求女方姚某某赔偿孩子的抚养费11万余元(含正常抚养费、生产李某某医疗费、百日宴餐费、周岁宴餐费)、婚宴餐费9万6千余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合计25万余元。

一审判决:

女方赔偿男方婚宴餐费等

据悉,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0日受理此案。

一审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女方姚某某表示,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李某与她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她是为了报复李某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导致其怀孕并生下李某某。因此她认为,生下与李某无亲生血缘关系的孩子李某某,双方均有过错。

一审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姚某某在与李某恋爱、结婚、生活过程中,隐瞒其与他人已有身孕的事实,违背公序良俗,导致李某对李某某抚养两年半后,才知这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这一事实给李某物质、精神上均造成了严重损害,该损害是由女方姚某某的过错行为所致,因此依法应当予以赔偿。

对于李某所提出的抚养费赔偿问题,法院认为,孩子李某某的正常抚养费,是指李某某出生之日起至李某知晓他与李某某无亲子关系时止,期间所产生的抚养费。本案中,孩子出生后即交由女方母亲代养,且期间男方还不时跟随岳母生活并交纳部分抚养费或自身生活费等费用,考虑到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纳的费用是依法不分彼此的,因此一审法院判决,姚某某赔偿李某正常的抚养费损失酌定为4万元。

而对于李某提出的,因生孩子而产生的医疗费、百日宴、周岁宴餐费合计3万余元,这些费用应视为特殊的抚养费。法院认为,女方明知其所怀身孕与李某无亲子关系,却故意隐瞒,不予阻止,因此这些费用与女方的过错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均应纳入特殊抚养费范畴,由姚某某赔偿。同理,对于二人婚宴所产生的餐费9万余元,也应由姚某某赔偿。由于双方都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些费用系由哪方所交纳,故应推定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交纳,因此由姚某某承担其中的50%,赔偿李某共计106099.36元。

对于精神抚慰金问题,一审法院认为,因姚某某的过错行为给李某精神上造成了严重伤害,因此判决女方姚某某赔偿男方李某精神抚慰金2.5万元。

一审判决书(部分)。

二审改判:

百日宴、周岁宴、婚宴费用与抚养孩子无关

涪陵法院于2020年9月15日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女方不服,二审上诉至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改判。

女方认为,二人从恋爱到结婚均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隐瞒婚前状况的行为。虽然自己婚后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确有过错,但并不影响自愿缔结婚姻关系的事实。而一审认定自己在办理婚宴前就已得知所怀身孕与男方无关,缺乏证据支撑。且办理婚宴费用与子女抚养费并无关系,也不属于特殊抚养费,因此不该由她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支付的生活费、教育费。而男方借给子女办百日宴、周岁宴之名,向他人收取礼金,并不是为抚养孩子所花的必要生活费、教育费,因此不应列入抚养费的赔偿范围。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李某原基于与姚某某系夫妻关系且生育子女的事实,对与自已不存在亲子关系的子女承担了抚育义务,是由姚某某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所致,因此李某要求返还抚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本案中,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支付抚养费2.32万元,离婚后又支付抚养费2.5万元。且李某母亲吴某也曾直接支付抚养费2.78万元,对于李某母亲吴某所支付的2.78万元抚养费,系帮其儿子李某支付的,属于吴某赠与李某的个人财产,应全额返还。李某在离婚后直接支付的2.5万元,也属个人财产,亦应全额返还。对于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2.32万元抚养费,属夫妻共同财产,应返还一半(1.16万元)。因此,女方姚某某共计需返还男方李某6.44万元(2.78+2.5+1.16=6.44)。

法院认为,对于给孩子办理百日宴、周岁宴及孩子出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双方办理婚宴的费用,均与抚养孩子的费用无直接关联性,因此不应纳入返还范围,*终法院予以改判。

据悉,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审判决书(部分)。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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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亲子鉴定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婚后生子,重庆男子李某却发现,自己养了两年多的孩子竟然不是亲生的。由于认为女方故意隐瞒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事实,导致他花费了许多不必要的费用,因此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赔偿婚宴餐费、两年多来孩子的抚养费、百日宴餐费、周岁宴餐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25万余元。据悉,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0日受理此案。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对李某某抚养两年半后,才知这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这一事实给李某物质、精神上均造成了严重损害,该损害是由女方姚某某的过错行为所致,因此依法应当予以赔偿。一审判决后,女方不服,二审上诉至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改判。对此,法院认为,对于给孩子办理百日宴、周岁宴及孩子出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双方办理婚宴的费用,均与抚养孩子的费用无直接关联性,因此不应纳入返还范围,*终法院予以改判。

来源: 重庆晨报


努力奋斗二十年

只为我们五口之家的幸福

做了亲子鉴定才发现

两儿一女都不是亲生的

我该怎么面对妻子的背叛

和这个迟来的真相……

1

Q1

结婚20年,我多数时间外出务工,*近听到些传言,就和两儿一女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均与本人无血缘关系。名下房产为我务工所得的钱建成,且土地为父传,妻子在婚姻期间无工作,我能否要求妻子与她所生3个子女净身出户、迁出户口、和他们断绝一切关系?能否起诉妻子,要求其赔偿20年来的精神损失、抚养子女的费用,并给我一定情感补偿?

A1:

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女方赔偿子女抚养费用,要求女方不分财产。但是户口迁移问题,不是法院受理的范围。

你所说的精神损害赔偿,通常包含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女方的行为明显严重损害双方的夫妻感情,给你造成了精神损害,女方应对你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在诉讼中根据女方的过错程度,由法院酌情判定应支付给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由于你与三个子女并无亲子关系,你已抚养三名子女多年,可以主张女方返还抚养费。你可以对多年以来所支付的抚养金额进行举证,或由法院酌情裁判应赔偿的抚养费。此外,你还可以要求女方赔偿为查清事实真相所支出的费用,比如向法院提交鉴定费发票,要求对方支付。此外,由于户口迁移非法院案件受理范围,应依照法律、政策,由双方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你名下的房产,虽然是在父亲的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但为你婚后务工收入所建,若你们之间没有其他的财产约定,那么该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规定,财产分割将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你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不分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2

Q2

丈夫三婚,我二婚,之前各自都有一个孩子。我们结婚后丈夫单位分了一套房子,我俩共同凑钱付了首付。但是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都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老公有权把这个房子赠与他人吗?这套房子没有我的名字,有我的份额吗?有多少?

A2:

你的老公无权私自将这套房产赠与他人。该房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

根据你的陈述,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都是你丈夫一人的名字,因此将来办理房产证很可能也会登记在他一人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单位福利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你提到的份额问题,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五条等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

关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根据《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如果你的丈夫在未获得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赠与他人,你可以要求他人返还。

3

Q3

我们没有办结婚证,订婚时男方给了彩礼。我是全职工作,两个孩子一直都是我带,男方父母没带过,偶尔和孩子玩。请问我可以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该怎样争取?男方目前因为欠债在外躲债,彩礼用退还给男方吗?

A3:

你可以收集孩子都由你直接抚养更为适宜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两名子女随你共同生活。彩礼是否需要退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关于子女抚养,根据《民法典》**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由于你们有两名子女,虽然实践当中常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但是子女自出生后一直由你照料,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另外,男方在外躲债,比较难给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你直接抚养可能更为适宜。如果你想争取两个小孩的抚养权,你需要证明两名子女随你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以及男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实践当中,应返还的比例要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同居时间、子女抚养等因素综合考虑。你与男方共同生活并生育两名子女,客观上确实支出了一定的生活费用,但如果彩礼款金额巨大,可能会被要求依法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4

Q4

我在一所公立学校工作了4年(2016年6月开始),2018年9月的时候跟一个劳务派遣事务所签订了为期1年的合同,但是五险一金部分由我们个人承担。自2019年合同到期后我未续签,我现在怀孕了,学校要辞退我,我该如何维权呢?

A4: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合同到期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你在学校工作期间,按照学校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你工作期间工资由学校发放,受学校管理,可以要求认定你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你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你可以主张2019年合同到期以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这部分差额从合同到期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由于你在孕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学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关于你们全额承担五险一金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是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要你们员工全额自行承担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5

Q5

搬新家后发现附近有造船厂,每天早晨四五点钟左右就开始发出敲打的噪声,一直持续到晚上,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与身体健康。但是了解到造船厂在这个地方建立已经有十几年了,周围的居民很多都已经习惯了,或者没有维权的意识,单凭我个人的力量可以进行维权吗?

A5:

你个人也可以进行维权。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造成你人身损害的,你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安静是人们正常休息、睡眠、社交活动中很重要的环境要素。环境噪音会给人体造成诸多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人体健康受损。根据《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造船厂有义务采取积极措施做好降噪工作,保障周边居民良好生活环境。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如果因为造船厂的噪音导致了你的人身损害,你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应当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造船厂产生的噪声值高于**标准,也应当举证证明你身体、精神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害。由此,你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作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向法院提交因噪音造成损害的就医证明等主张权利。

另外,查处噪音扰民的行政主管部门,一般为县级环保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你也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处理。

感谢值班律师:

李琳(广东广州)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亲子鉴定不是自己的孩子(亲子鉴定不是自己的孩子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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