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亲子鉴定去哪里做呢,可以匿名吗
到省司法厅网站查询,扬州地区没有亲子鉴定机构,*近的在南京,相关机构信息如下:
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
:江苏省司法厅首批审核批准设立的**家司法鉴定所,对外不受理个人鉴定委托,需要提供身份原件并到中心采血。
南京鉴通生物
:医科大学几个博士联合成立的,做DNA,可以鉴定亲子关系,关键是不需要提供证件,可以匿名委托鉴定。
目前量*大的常规亲缘关系鉴定,包括父母子三方(又称为三联体)、父子(或母子)双方(又称为二联体)的亲权鉴定,希望可以帮到你。
具体费用均在三千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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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哪家医院做DNA亲子鉴定
随着时代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离婚率也在逐年增长,也诞生了很多鉴定亲子关系的机构,可谓是良莠不齐。做亲子鉴定所采用的技术和设备基本同质化话,只能从在服务上找到其中的差别。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网上很多机构声称能做亲子鉴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价格一般3000左右,过高或过低也要当心。
什么是产前亲子鉴定?
一般孕妇怀孕10周-13周,即可以由医生采集胎儿绒毛,16周-24周则可以采集羊水,技术成熟的妇产科医院在16周-30周都可以采集羊水。抽取静脉血相对简单,孕妇怀孕7周以上,保证卫生的前提下用抗凝管抽取孕妇手臂静脉血10ml左右。
亲子鉴定一般需要男、女双方同时或女方自带男方样本到场,在这一群对自己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产生困惑的鉴定群体中,起码有七八成是因为这些孕妇曾发生过婚外情或性乱行为。
什么是产前亲子鉴定?
产前亲子鉴定,也称胚胎期亲子鉴定、胎儿亲子鉴定,是指利用基因技术鉴定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当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是谁不得而知时,产前亲子鉴定可从孕妇羊水或静脉血(采取孕妇静脉血为样本的鉴定亦称无创亲子鉴定)及胎儿绒毛中提取胎儿DNA,通过鉴定胎儿的DNA(脱氧核糖核酸)确认父子关系。
做产前亲子鉴定都需要什么手续?朋友给我推荐纳泓亲子鉴定家,怎么样?
产前亲子鉴定可以用羊水穿刺鉴定。亲子鉴定可以用羊水、绒毛、脐带血这三种标本来检测。羊水相对来说较为安全,做亲子鉴定是做STR,也叫短串联重复序列,是看胎儿DN**段和夫妇双方DNA是否吻合,来确定亲子类型。
怀孕期间是否能做亲子鉴定?
香港DNA亲子鉴定是可以在产前进行的。孕妇妊娠7周以上即可进行。产前亲子鉴定是没有法律效益的。堕掉的胚胎无法进行亲子鉴定的。美亚香港医生预约平台。免费预约香港DNA产前亲子鉴定。
网友:产前亲子鉴定扬州
宝应一对情侣,双方均未到婚龄,生下一女儿。因是非婚生子,报户口时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谁知,鉴定结果显示女儿和男方没有亲子关系。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近日,宝应法院对这起诉讼进行了调解。孩子上户口,鉴定竟无亲子关系
2015年,宝应男孩小张和女孩小王谈恋爱。小王意外怀孕,生下一个女儿。虽然双方家庭都认可了他们的“夫妻”关系,但由于两人都没到法定婚龄,无法申领结婚证。
2018年,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小张想要给孩子报户口。由于是非婚生子,按照相关规定,公安**登记户口时,要求出具与男方亲子关系的鉴定材料,小张和小王前往泰州一家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令人意外的是,鉴定结论为女儿与男方小张无亲子关系,这一结果小张难以接受,小王也不认可。两人又去了南京做了一次鉴定,鉴定结果仍然是小张和女儿无亲子关系。
面对这个鉴定结论,双方关系顿时陷入尴尬。小张家舍不得小孩,和小王协商,希望小王和小张再生一个孩子,小张把这个女儿当自己孩子抚养,但小王不肯,于是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起诉至法院,赔偿部分抚养费经过多次沟通,小王家同意赔偿小张家抚养费9万元,并写了一张欠条,但没有把女儿带走,小张家报警,公安**让小张家暂时先抚养小孩。小王向小张支付1万元后,没有再支付抚养费。于是,小张将小王起诉到法院。
近日,宝应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当日,小张的父母将小孩也带到法庭,小王见到女儿,一把抱住孩子放声痛哭,孩子见到妈妈也大哭起来。
经法庭调解,小王当场支付了2万元抚养费,并答应于2020年春节前再付3.5万元。小张则表示放弃余款,如果到期小王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小张家将就放弃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小王当庭表示,将女儿带回。
通讯员 庄志
记者 刘旺
编辑 张婷婷
DNA生物技术现在已成为亲子鉴定、血缘断代的常规手段,准确率能达到99.9999%。然而,在没有DNA生物技术的古代,亲子鉴定则可谓难上加难。或许正缘于此,在不少戏剧、影视剧以及古代小说中,都有古人"滴血认亲"等情节的描写。其实,除了"滴血认亲",古人进行亲子鉴定还有多种手段。
"亲情法"——凭借测试情感反应探求真情
现代常上演的"夺子大战",在古代亦常发生。由于没有DNA这类高科技鉴定手段,要想弄清孩子的血缘关系颇为困难,但古人也有自己的办法,常从"人之常情"中寻找蛛丝马迹。
西汉时,颍川(今河南禹州市)有个大户人家,兄弟二人住在一起,兄弟俩的媳妇都怀了身孕。哥哥的媳妇流产了,却隐瞒了实情,将弟媳妇生的男孩子抢为己有。官司打了三年,也无法决断。
此事原见于东汉应劭的《风俗通》。曾任过汉宣帝丞相的黄霸听说后,决定进行亲子鉴定。其方法是,叫人把孩子抱到大堂上来,让妯娌俩抢孩子,谁抢到归谁。嫂子用力抢孩子,弟媳则怕弄伤孩子,表情悲伤。
见到此景,黄霸作出了鉴定结论:孩子系弟媳妇所生。黄霸的理由很简单,"汝贪家财,固欲得儿,宁虑或有所伤乎?"
这种从伦理、亲情角度进行亲子鉴定的方法,一直为后世司法官员所采用。如北魏年间,李崇任扬州(治所在睢阳)刺史时,也曾使用过类似方法,判断"争子案"。《北史·李崇传》记载,当时,一位叫苟泰的人丢了3岁大的儿子,后在叫赵奉伯的人家里发现了孩子。但两家都说孩子是自己的,都有邻居可以证明,郡县无法定案。
李崇接案后,将小孩与两家隔离几天,之后突然派差员到两家报信,称孩子暴病而死,让领回去埋葬。苟泰听说后,悲痛不已,赵奉伯却一点也不悲痛,只是感叹一番。就此,李崇鉴定孩子是苟泰的,"遂以儿还泰"。此事曾被后晋和氏父子所编的《疑狱集》收录,成为古代司法亲子鉴定的经典案例之一。
"常理法"——在常识常理中发现是与非
"不合常情",是亲情法亲子鉴定的主要"理论基础",在古代的亲子鉴定案处理中,与之相对应的"不合常理",则是古代亲子鉴定的又一司法手段。
北宋时,李南公任长沙县知县,有个寡妇带着儿子改嫁。七年后前夫家族来人,要接回儿子。此妇人不让,称孩子不是前夫的儿子。李南公接了这个"夺子案",仅问了两句话,就了断了这桩官司。
《宋史·李南公传》记载,李南公**句问:"孩子几岁了?"前夫家回答,孩子9岁,女人则说孩子7岁;第二句,"孩子换齿了么?"女人说去年已换。就此,李南公认为孩子是前夫的血脉。李南公凭什么作出此鉴定结论?其依据是男孩子一般8岁换牙的常识,"男八岁而龀,尚何争?"意思是,男孩子8岁才换牙,你还争辩什么呢?
《明史·鲁穆传》所记载的"儿似归产"案,也很有代表性。鲁穆任福建佥事时,有个叫周允文的人早年无后,将侄子过继为子,后来其妾为他生了个儿子。周允文死后,侄子想独霸家产,硬说妾生的孩子不是叔叔的亲儿子,要赶走妾母子。
鲁穆接到妾的状子后,把周家的族人全召来,又悄悄地把妾生的儿子放在一些小孩当中,让他们辨认谁像是周允文的儿子,大家都指那妾生的孩子。*后鲁穆认定周允文的侄子在说谎,妾之子是周允文的儿子,于是将周允文的家产全部判给了周允文和其妾所生的儿子。
上述两起亲子鉴定案,前者是根据小孩换牙的生理年龄,后者凭的则是面貌长相,判断、鉴定的依据均来源于生理、生活常识,可以视之为"常理法"亲子鉴定。
面相、口音、年龄、走路姿势等,都是常理法亲子鉴定的重要条件。如《元史·干文传传》记载的"验乳知儿"案,依孩子吃不吃妈妈的奶来鉴定母子之间的血缘关系。但与亲情法一样,常理法的局限性同样显而易见,靠法官的个人智慧来断案难免过于主观,仅通过看面相来以貌断案,人为操纵的空间很大。
"合血法"——从血液的凝合程度鉴定血缘关系
在古代进行亲子鉴定的手段中,有的显得更为神奇。清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一》里所记的一则亲子鉴定案,便很有"故事性"。
山西有个商人外出做生意,家产托弟弟照管。外出期间,他娶了个媳妇,生了一个儿子。十多年后,媳妇病故,商人遂带着儿子回到老家。商人的弟弟怕哥哥索讨家产,谎称这孩子是哥哥抱养的,不能继承父亲的家产。主审的县令遂在审理现场作亲子鉴定:将商人和他儿子的血,同时滴入清水中,父子俩的血很快凝合到了一起。县令鉴定结论很快出来:商人之子系其亲生子。
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这一套。回家后亲自试验,将自己和儿子的血滴入水中,却不相凝合。这一来,商人的弟弟找到了反驳的理由,诉称县令所用亲子鉴定手段没道理,结论不足为凭。
接下来更戏剧化了。乡人听说弟弟父子的血不凝合,便在背后议论儿子非其亲生,是其老婆与某人私通所孕。商人的弟弟见外面传得有鼻子有眼,遂起了疑心,追查起老婆和奸夫,结果真的查出了老婆让自己戴绿帽子的事实。
县令所用的亲子鉴定手段,在古代叫"合血法"。在亲情、常理均无法判决的情况下,便会"合血"。
合血法又叫"滴血法",俗称"滴血亲"。其原理是:如果两人有血缘关系,将手同时刺破,血滴入清水中,血即合一,否则不合。
合血法*晚在东汉时即已在司法和民间亲子鉴定中使用。现代已发现,人类血型分A、B、AB、O等类型,利用血型确实可以部分实现亲子鉴定,可以说合血法是中国古代的"DNA鉴定技术",尽管有些"原始",但比欧美要早得多。不过,合血法也非完全科学。事实上,任何人的血滴到一起,不久即凝合为一。其实,古人也已认识这一问题,清黄六鸿在康熙三十三年编著的《福惠全书》中即称:"滴血之事,未可尽信"。纪晓岚记述此故事时亦称"官故愦愦",直指其昏庸糊涂。
"滴骨法"——观察骨头沁血情况寻亲
上述三种亲子鉴定手段,基本上是在活人之间进行的。如果一方已死亡,如何做亲子鉴定?
三国时期的史学家谢承在其所撰的《会稽先贤传》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名叫陈业的人,哥哥渡海死了,陈业前去认尸。但一起死的有五六十人,尸体腐烂不堪,从外貌、体态上已无法辨认。陈业于是割臂流血,洒于骨上,观察其反应。其中有一具尸骨,在陈业的血滴上后,很快沁入骨内,其余皆流出。陈业据此认定,这具尸骸就是他哥哥的。
南朝时,这种靠观察骨头吸收血液情况作亲子鉴定的方法已很流行,*著名的一起是"豫章王萧综认爹"案。据《梁书·豫章王萧综传》记载,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的妃子吴淑媛十分美貌,齐朝灭亡后,梁武帝萧衍占她为己有,收入后宫。吴淑媛七个月生下了儿子,名唤萧综,宫内议论这孩子的亲生父亲不是萧衍,而是萧宝卷。
萧综长大后也怀疑自己的真实身世,相信民间所谓"以生者血沥死者骨渗,即为父子"的说法,偷偷挖开东昏侯的坟墓,扒出骸骨,将自己的血滴到骨头上,血很快沁入骨中。
为确证民间亲情秘法的可靠性,萧综用自己刚出生不久的次子做试验,把孩子悄悄弄死后,派人埋葬起来,之后再派人挖出孩子骨头来,将自己的血滴入头骨,果然仍能沁入。至此萧综确认生父是萧宝卷。
"滴骨法"俗称"滴骨亲",在古代司法名著《洗冤录》中有详细的介绍,并作为一种"科学手段",写进古代法医工作手册:"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
滴骨法实乃滴血法的一种。*初主要是用来对付有意错认、申领尸骨,诈骗死者家产继承权者。与滴血法一样,仅凭血是否能沁入骨内也是不科学的。现代法医试验发现,如果骨膜已朽,不论何人的血,滴上均能沁入;反之,如果骨膜未朽,即使是亲人的血滴上,也无法被吸收。其实,古人也早已观察到这一漏洞容易被不法之徒钻空子。清冯晟《谈屑》中有一则"换棺"故事,说的就是欲霸占岳父家产的女婿采取"易尸"手段,破坏滴骨法鉴定。
扬州网讯这两天,市民杨女士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她在给女儿迁户口的时候,被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因为杨女士女儿医学出生证明上登记的“母亲身份证号码”与杨女士所持身份证的号码不一致,因此,杨女士需要与女儿做亲子鉴定,证明自己就是女儿的生母,否则无法为女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6年来,孩子一直生活在我身边,忽然需要做‘亲子鉴定’,要我证明我是她亲妈?”杨女士觉得不能理解也很生气。杨女士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是不是登记错了?如果是登记错了该如何修改?真的需要做亲子鉴定证明杨女士的身份吗?昨天,记者进行了调查。
震惊
孩子出生证明上的母亲身份证号错了
前不久,杨女士欲到南京落户,她在南京市建邺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时,发现自己16岁的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上母亲身份证号为321023771202202;与其现持有的身份证号相差数位,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证明你是你女儿的亲生母亲才能随母迁入。
杨女士回到扬州后,立即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要求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身份证号即为杨女士本人。该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外迁户口不好出证明,这个错误并不是派出所造成的,需要找到孩子出生的医院。
记者在杨女士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上看到:接生机构为柳堡卫生院;出生证号码为E320244834;签发日期为2004年12月9日;签证机构是宝应县妇幼保健院。
调查
填错出生证明信息,谁的责任?
杨女士告诉记者,3月8日,她找到女儿出生医院——宝应县柳堡镇中心卫生院,该卫生院接待人员称:原有资料已送到宝应县卫健委。杨女士随即向宝应县卫健委相关科室咨询,一位姓周的女同志声称“不可能都送到卫生局保管的”,她表示只有做亲子鉴定,*后她提供了柳堡卫生院办公室夏主任的手机号码。
夏主任在微信上明确表示这个事情没有办法解决,因为原始材料找不到了。
3月11日,杨女士向市卫健委投诉后,柳堡卫生院很快发来了2004年9月4日术前小结及议订书和杨女士住院病案首页,上面身份证号为321023770315206。此身份证号和杨女士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上身份证号码不同,也与杨女士现持有的身份证号码不同。
3月12日上午,记者和杨女士等人从扬州一起赶到宝应县柳堡镇中心卫生院,没有见到夏主任。记者在返扬途中接到夏主任来电,高速上信号不好,约定下午继续联系。下午3点,记者联系上了夏主任。他说:自己是2017年才到宝应县柳堡镇中心卫生院上班的,十几年前的事情,当时情况复杂,现在谁也说不清楚了。当年具体办事的人都不在单位了,甚至已经去世了,他强调“我只能解释这么多”“到*后由鉴定机构确认,该医院承担的责任自然会承担!”
疑问
出生证明信息填错,能否修改?
夏主任表示,根据《扬州市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出生证明有质疑的,应到医疗机构申请,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等。
办法有了,但是凭空而来的亲子鉴定费用该由谁出呢?亲子鉴定对杨女士女儿的伤害又该由谁来负责?而且手续全部办齐后,会不会影响在南京落户和杨女士女儿的中考呢?“等鉴定机构作出裁决后再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难道还要来一场行政诉讼官司吗?”杨女士说。该去的地方都去了,该联系的人都联系了,一切还是停留在原点,明明医院在出生证明上写错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为什么就不能改一下呢?
部门回复
改医学出生证明需进行亲子鉴定
“改医学出生证明上的信息,需进行亲子鉴定。”宝应县卫健委基妇科负责人任某坦言,与杨女士反映的类似问题,宝应县已发生多起。但*后的解决办法,只能通过亲子鉴定去实现。
目前,宝应县卫健委已就杨女士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为了不耽搁户口随迁等问题,宝应县卫健委建议杨女士尽快向医疗机构申请亲子鉴定。至于该谁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杨女士能否成功为女儿修改出生证明?此事是否能够妥善处理?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采访。
记者乔国军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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