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父母不同意做亲子鉴定要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如果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对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一、对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怎么办1、对一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作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双方自愿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依法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二、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手续做亲子鉴定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1、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血液中心等单位通常接受公检法、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委托做亲子鉴定,私人做亲子鉴定应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委托手续;2、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的正本,由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核对和验证身份无误后,复印存档,正本当即归还当事人;3、当事人亲笔填写“亲子鉴定申请书”,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原因等,孩子年幼无书写能力的,可由父母代为填写,再由小孩按手印确认;4、亲子鉴定单位给当事人拍照存档,合影照片将用于亲子鉴定报告;5、采集每位当事人的血样,每人采血2—3毫升,采血完毕,要求被采血当事人签名,并由当事人按指纹确认,当事人缴付亲子鉴定费用。
在哪里可以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怎么做?我儿子两岁了,我怎么和他做亲?
你的儿子两岁,可以用口腔拭子或血痕作为检测样本*好不要采集毛发因为孩子小,毛发比较细,比较稀疏,因此,毛发中所含的DNA较少,具体的可以咨询河南北美司法鉴定的专家0371-87096997
请教:父亲不承认自己的非婚生子女,也不肯做亲子鉴定,怎么办?法律?
无法强制,这是民事案件,不刑事案件。
但是如果你有其他的确凿证据,那么不做dna,法院也会推定他为孩子的父亲的。
建议还是用偷偷录音的方法,百试百灵
不做亲子鉴定还有啥办法能证明孩子是自己的?
毛发和唾液等也可以做DNA鉴定。
有可能是医院报错孩子也有可能的哦
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如果个人亲子鉴定是可以私下采集好样本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当事人在场知情同意的,法律也不强制人做亲子鉴定。
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合理的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来辅证却又坚决不同意去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样一种情况下,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就要承担该诉讼中败诉的法律后果。
网友:不肯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判断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有血缘关系的鉴定。特别在一些非婚生子女权益的案件中,亲子鉴定作为能证明非婚生子女与父或者母存在亲子关系的鉴定,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但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遇到男方不承认亲子关系,不愿意做亲子鉴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女方想要证明孩子是男方的,应该怎么办呢?
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亲子关系亲子鉴定*重要的就是需要提供双方的检测样本,且需要所有被鉴定人的同意,未成年人子女则需要监护人的同意。如果一方不愿意做亲子鉴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亲子关系。《民法典》**千零七十三条规定,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拒做亲子鉴定,可推定亲子关系成立亲子鉴定的结果关联到夫妻双方、子女的人身安全关联和财产关系。因此,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而另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法院可推定亲子关系成立。*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温律说法: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男方不承认亲子关系,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女方则担心因无法证明亲子关系,而无法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针对这一情况,女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对于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的情况,法院可以推定男方与孩子之间亲子关系成立。
作者:温霏霏 律师编辑:金毅 律师
现代社会因出轨而导致离婚的案件数不胜数,因此,孩子的抚养权与亲子关系的鉴定纠纷也就越来越多。亲子鉴定程序在一方面可以作为是否出轨的证据,那么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网友咨询:办理离婚时想做亲子鉴定,对方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时,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黄龙辉律师解答: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亲子鉴定一般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不能申请强制鉴定,但是若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而另一方不能提供推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但是如果非婚生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须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黄龙辉律师解析:
亲子鉴定的原则:
1、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
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又关系到婚姻的稳定。因此,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双方自愿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依法应予支持。
2、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应当完成相当的证明义务。
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只有申请人完成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足以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的基础上,才能够请求进行亲子鉴定。
3、举证妨碍的认定条件应当从严掌握。
如果被申请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应当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但应当严格掌握以下条件:首先,提出的一方应当是亟待抚养和教育的非婚生子女或与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其次,提出申请的一方已经完成了与其请求相当的证明责任;再次,被申请人提不出足以推翻亲子关系存在的证据;*后,被申请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
4、人民法院对亲子鉴定中涉及举证妨碍的案件应该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原则出发。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给孩子做亲子鉴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要做好人员的准备
1、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2、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
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基因变异);
4、被鉴定人年龄在半岁以上。
(二)资料的准备
1、司法鉴定是指(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可直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需当面采样,所有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或者孩子的出生证等)及复印件以及1寸证件照片各3张。
2、常规检测样本:(血痕、口腔拭子、带毛囊头发) 。
黄龙辉律师法学学士,中共党员,自2008年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法学理论知识,秉承专业、严谨的服务理念,依法竭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儿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是已婚人士*不愿意面对的灵魂拷问之一。但是万一摊上了这样的事儿,儿子还偏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怎么办?近日,湖州中院二审审结了一起“男方告儿子,想确认儿子是否是自己亲生”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资料图,王金辉 制图闹离婚也没怀疑过孩子是否亲生直到被科普了一个血型的知识点张先生与王女士在1984年9月登记结婚,1986年11月,两人的儿子小张出生。这个小家庭本该圆满幸福,但他们夫妻二人长期感情不和。2005年7月,因怀疑王女士有外遇,张先生选择与妻子协议离婚,小张随妈妈共同生活。
后考虑到儿子成长,外加亲友的一再劝说,张先生与王女士又在同年12月复婚。但二人终因长期互不信任,感情裂痕无法弥合,在2018年8月起正式分居。
尽管婚姻不幸福,但张先生多年来对小张倾注了无微不至的父爱,对小张是否是自己亲生更是一直未有怀疑。直到2018年8月,张先生在和一名医生聊天时得知,AB型血型与O型血型的亲代结合,是不可能生出O型血型后代的。
张先生立即想到自己就是AB型血型,妻子是O型血型,儿子却偏偏是O型血型。再加上多年来的婚姻及感情状况,张先生顿时疑虑重重,细思极恐。他当即追问再三,医生便直说,如果小张真是O型血型,则有极大的可能不是张先生亲生的。
后为确认亲子关系,张先生与儿子协商,希望能做亲子鉴定,但遭到小张的拒绝。张先生只好将儿子起诉到湖州安吉法院,并追加王女士为第三人。
法院:没有亲子鉴定也认定不存在血缘关系一审庭审中,小张没有露面,只出具书面意见说,他坚持自己是张先生和王女士的婚生子,拒绝做亲子鉴定。并且小张称,张先生此番起诉,是对他母亲及他本人的侮辱。
第三人王女士则辩称,张先生以血型推断亲子关系不成立、不科学,应该由张先生提供必要证据证明他和小张不存在亲子关系。“张先生起诉是因为他自己有婚外情,我也拒绝让小张与他做亲子鉴定。”
那在本案情形中,是否可以认定张先生与小张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呢?
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为提起不存在亲子关系的诉讼已穷尽举证手段,且他提供的本人血型证明,他与王女士多年的感情状况、婚姻矛盾证明,以及他申请的,请法院调取小张、王女士血型证明等证据已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应视为其已提供法律规定的必要证据。
在小张和王女士均否认上述证据,但又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张先生与小张是否存在亲子关系的鉴定应为案件*关键、*具证明力的证据。
我国的亲子关系否认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自愿原则,只能经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并委托启动亲子关系鉴定程序。但经法院释明,小张仍坚决不同意提出亲子关系鉴定申请,导致他与张先生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难以确定。
在此情况下,依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款、《*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即张先生的主张成立;而主张具有亲子关系又不同意进行亲子关系鉴定的一方,即小张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因此,安吉法院一审判决张先生与小张不存在父子亲子关系。
之后,小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在湖州中院的二审中,小张本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王女士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二审合议庭通过小张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告知小张,在法庭指定的日期前作出是否同意亲子鉴定的表示。后小张仍坚持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湖州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延伸阅读3次带儿子鉴定无法确定亲生?孩子长得不像父母未必有隐情亲友一句:李先生和儿子小明长得不太像,让李先生起了疑心。
他先后3次带儿子进行亲子鉴定,两份报告显示儿子为亲生,一份显示为非亲生,期间,还有人匿名赠送一份克隆报告。
之后李先生小儿子出生,他决定带上两个儿子,前往香港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小儿子为自己亲生,大儿子的亲子关系概率仅为32.25%。如此一来,李先生做了四次鉴定,儿子到底是不是亲生的,至今都没有办法确定。
变化个人做亲子鉴定10年增长10倍,鉴定为非亲生的仅5%2005年9月起,亲子鉴定对个人开放,我市做亲子鉴定的数量逐年增长。以正道司法鉴定所为例,就从2006年100余例增长到如今每年有千例出头。
在每年千余例亲子鉴定中,结果为非亲生的仅占5%左右。个人亲子鉴定的委托方主要集中在20岁-50岁,九成以上为男性。主要理由包括怀疑子女非亲生、抱错孩子,以及失散家庭成员认亲。
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机构必须持有司法部门发放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必须要有“法医物证鉴定”或“亲权司法鉴定”的业务范畴。目前,厦门只有正道司法鉴定所和正泰司法鉴定中心两家机构具备亲子鉴定资质。
市面上有不少并不具备资质的机构,也非法开展亲子鉴定,有的宣称可“匿名鉴定”,无须提供证件,有样本就行。然而,与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相比,这些非法鉴定存在很大隐患,准确性难保证,甚至可能出现夫妻双方各持一份截然相反的亲子鉴定书对簿公堂。更重要的是,拿到的只是一份检验报告,而非《司法鉴定意见书》,不具备结论有效性。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DNA样本属于个人隐私,随便寄给陌生人造成泄露可能带来不利后果。
例外孩子长得不像父母未必有隐情,或许只是基因突变有的父亲发现孩子长相和自己差别太大,心里难免会嘀咕。不过,有时候这种情况属于误会。周娟娟说,亲子鉴定中发现存在基因突变的可能,若有一两个位点不同就要考虑是否基因突变,增加一些位点的检测即可辨别。
周娟娟说,孩子的基因遗传自父母,但胎儿发育时可能出现基因突变,导致某些部位与父母双方都不吻合,不一定说明孩子非亲生的。如果盲目进行亲子鉴定,对配偶和孩子可能造成伤害。
还有的父母因孩子的血型与自己不同而提出鉴定,曾有一对O型血夫妻发现宝宝是B型血,以为抱错了孩子,做了亲子鉴定才证实确实是自家宝宝。周娟娟说,实际上如果父亲为A型血,母亲为B型血,父亲的显性血型就是AA型,而隐性血型则为AO型;母亲的显性血型为BB型,隐性血型为BO型。若孩子遗传了双方的隐性基因,就会是O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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