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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亲子鉴定手续(常州做亲子鉴定需要多少钱)

2 次浏览 编辑 基因细胞服务中心
2022-12-12


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
(一)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
(二)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
司法亲子鉴定的受理程序相对严谨,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真实、公正、有效。
(1)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办理实名委托;
(2)被鉴定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3)被鉴定人必须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4)鉴定中心认真核对被鉴定人身份信息并现场拍照;
(5)亲子鉴定样本必须由鉴定中心法医采集,必要时须有公证人员在场。
司法亲子鉴定严谨权威、客观公正、结果具法律效力。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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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去当地司法部门指定的具有亲子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父亲和(或)母亲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孩子有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必须一同携带;若是孩子需要上户口类亲子鉴定,而无需相关身份信息证明,小孩本人可以到场即可,无需证件。
亲子鉴定的结果会对已经诉讼的案件的判决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并进而影响家庭的和谐幸福。亲子鉴定结果分为:
1、常规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此类鉴定又分为户口申报中亲生血缘关系鉴定、离婚、财产继承案中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交通事故案中的亲生血缘关系鉴定、婴儿错抱案、拐卖儿童案中身份的鉴定、移民案、出国公证中有关人员的亲缘关系鉴定、强奸致孕案中确定胎儿的亲生父亲、其他一些需要确认争议个体间亲缘关系的鉴定;
2、隔代亲缘关系鉴定,单纯的父系亲缘关系鉴定,如要确认曾祖父、祖父、与曾孙子、孙子之间的亲缘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亲子鉴定手续有哪些?亲子鉴定手续有哪些?亲子鉴定怎么办?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必由相关机构出具委托书(需要律师函或者法院开具的委托书),
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
具体司法亲子鉴定手续要求如下: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4)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5)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



亲子鉴定有哪些手续?亲子鉴定有哪些手续?

1.司法亲子鉴定。
 如果是报户口、公证、打官司,那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鉴定人到场,现场采样、拍照片、工作人员核对核对证件,带上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司法亲子鉴定的报告才是有法律效力的。
 2.个人亲子鉴定。
 如果您的报告不是派任何用处,只是自己知道是不是亲生,那就做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可以自己提供样本,也可以到鉴定中心采样,个人亲子鉴定完全保护客户隐私,可以匿名,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亲子鉴定的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结果仅供自己参考。



怎么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做亲子鉴定需要以下手续: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4)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5)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

扩展资料
鉴定亲子关系目前用得*多的是DNA分型鉴定。人的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用于亲子鉴定。
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只要作十几至几十个DNA位点作检测,如果全部一样,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则可排除亲子关系,有一两个位点不同,则应考虑基因突变的可能,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进行辨别。
DNA亲子鉴定,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可达到99.99%。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亲子鉴定



网友:常州亲子鉴定手续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爱情可以让亲情

成为婚姻关系的支点

而婚内不忠

则让亲情

演变成为婚姻关系的断点

在我与前妻离婚后

才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

该如何解除亲子关系?

1

Q1

我与前妻婚内育有一个孩子,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如何解除亲子关系?希望他不影响我的二婚内的生育及其他一切有联系的事情。

A1:

你好,你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一个确认之诉,确认你和现在抚养的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

确认亲子关系无论对一个家庭还是对一个个体而言都是一件影响巨大的事情,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更加慎重。除了你在立案时应提供必要的证据外,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会委托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来确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另一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情况,对此,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如果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主张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孩子的监护义务、抚养义务将由其生父母承担,从法律、政策层面也不会影响你继续生育自己的孩子。在提起该诉讼的过程中,建议以合理方式照顾孩子的情绪和感受,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如果孩子的户口已经落在了你的户籍上,判决作出后,你可以要求前妻把孩子户口迁入到她的户籍上,因为户口的变更需要由接收户籍一方在迁入地的户籍登记**办理。

2

Q2

婚前个人首付买的房子,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婚后贷款未还清,现在需要办房产证了,能加配偶名字吗?

A2:

你好,婚前个人首付购买的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时无法直接增加配偶的名字。

首先,房屋产权登记**依据购房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产权证明文件为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证书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和在房屋登记**网签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房屋购买人相一致。该购房人在婚前个人首付购买的房屋在办理购房时应当是以个人的名义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无法直接增加配偶的名字。

其次,因购房时办理了商业贷款,所购房屋是存在抵押的,发放贷款的银行是抵押权人,在全部贷款还清之前,购房人把所购房屋增加配偶的名字相当于部分转让了抵押财产,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同意。另外,购房人也可以待全部贷款还清,所购房屋解除抵押后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3

Q3

我刚购买的二手房,由于熟人介绍,没有中介完成过户,原房主交付钥匙后第二天便去燃气公司做的过户检查,工作人员来后说存在窃气,让通知原房主,然后就封气了。现在原房主一直拖着不处理,我也无法装修,无法使用天然气,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退房吗?之前签订合同明确这些问题是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她现在不承担,我应该怎么做?

A3:

你好,如果因天然气封气导致了你对所购房屋无法正常使用,你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房主返还你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居住是购买房屋的首要目的,原房主有义务保证你对所购房屋正常的居住条件。考虑到所购房屋已经交付,如果你对该房屋其他方面还比较满意的话,建议你以房屋购买人的身份和燃气公司再沟通一下,看能否采取修复措施。如果可以,因燃气修复所产生的费用你可以先行垫付,事后再要求原房主进行赔偿,因为你们双方签署的合同中对该类问题的承担有相关约定,这样处理可以优先恢复你对房屋的使用,*大限度降低你的损失。如果燃气公司无法配合你采取修复措施,所购房屋确实无法继续居住的,那你可以准备证据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到法院提起诉讼时,你要着重准备因燃气封气导致你对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证据以及你因此所遭受经济损失的证据,譬如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的凭证、燃气公司出具的证明、相关的现场照片、你多次向原房主主张权利的证据以及你因自行联系修复燃气所花费的费用等。

4

Q4

二手房与物业公司没签服务协议,物业人员管理松懈,小区楼道卫生脏,感觉物业公司没做什么工作,请问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吗?谢谢。

A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所提及的二手房主不能拒交物业管理费,但如果物业公司存在物业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减收部分物业费等。

物业管理,是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居住区域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活动带有整体性,与私人聘请的家政、保洁等存在根本性的区别,在是否接受物业服务的问题上,通常单个业主是无法单独做选择的。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所签合同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当然,也有部分小区是由业主直接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一旦业主委员会或者原业主与物业之间已经签订服务合同,无论哪种情况,二手房主自购房成为小区的业主之日起,就已经开始接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 二手房主没有签署服务协议或者原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未将二手房主变更为合同相对人,不能成为二手房主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正当理由。

如确实存在物业公司履行服务责任不到位导致管理松懈、公共区域卫生差的情形,业主可以搜集整理相应证据,敦促物业公司改善后期服务,并可与其协商少交部分物业服务费用。

5

Q5

昆明产假只有98天,但公司文件说的是按本省产假休息,期间要出自己承担的保险费用,在孕后期请病假扣的工资跟事假一样,98天结束后请假要自己出全部保险费用,这样合理吗?

A5:

你好,该公司文件的规定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相悖,是不合法的。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云南省女职工的产假在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60天,即总天数为158天。在休产假期间,女职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正常存续,无论是国务院规定的正常产假期间,还是云南省所规定的延长期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均应按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规定持续缴存各自应承担部分的社保费用,单位要求职工自己承担社会保险费用违反了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你所提及的孕后期请病假问题,如果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是计入劳动时间的,因此,怀孕女职工正常产检所需要占用的时间不能按照病假或事假扣发工资。如果公司在女职工产检期间扣发职工工资或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职工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情况,寻求工会帮助维权,也可以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我经常跟肚子里的那个小孩说

我说

你努力就能来到这个美丽可爱的世界

我努力就能摆脱目前的困境

经济窘迫选择代孕

2021年1月初,一名叫刘芸(化名)的女子坐着火车穿过茫茫冰雪来到吉林,她此行的目的是为女儿桃桃(化名)讨个说法。

三天之后,刘芸终于找到了那对夫妻。夫妻俩对刘芸客客气气,让她放宽心,称不会抢走这个女儿,反而叮嘱刘芸要保守这个秘密。

时间回到2015年夏天,当时刘芸从重庆来到了上海。她居住的那套房子里,一共住了七八个女人,她们来自全国各地。刘芸称,到上海之前,她是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强人,开厂做文具生意。但从2014年开始,她的生意越来越惨淡,钱也赔了个精光。

一次偶然,有人在QQ上向刘芸推荐了代孕这门“生意”,她一心想着东山再起,于是下了决心,来到经营代孕中介业务的上海A8公司。刘芸被代孕中介录用后不久,就被带到一家黑诊所进行胚胎移植。14天后,工作人员带她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刘芸成功怀孕了。

原来,女儿桃桃和刘芸并没有血缘关系,而是这对吉林夫妇当初找刘芸代孕产下的孩子。当时代孕的精子由吉林夫妇中的丈夫提供,而卵子则是因妻子年纪大了,在别处购买的。

如果一切顺利,待孩子产下后,刘芸便会拿着钱继续开厂做生意,可后来事情的走向却偏离了所有人的预想。

母体染病,对方选择弃胎

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刘芸去了医院,检查单上的内容却让她的希望落了空。检查单显示,刘芸感染了一种病毒,但刘芸称,在被代孕中介公司录用之前,她做过体检,自己并未患有这种传染性疾病。

此时孩子已经4个月大,吉林夫妇满脸愁容,担心孩子也会染病,*后希望刘芸做引产手术。可刘芸说,她不愿意把孩子打掉。在引产手术前一晚,刘芸偷偷收拾东西,买了张车票就回了重庆,她说自己从不后悔在那一晚做出的决定。

2016年5月18日,刘芸在重庆一家医院剖腹产诞下一名女婴,幸运的是,孩子出生以后非常健康,取名叫桃桃(化名)。在那之后,刘芸的生活也走上正轨,与一名比她小三岁的男子马俊(化名)成婚,二人相互取暖、相互帮扶,过起了一家三口的小日子。

2016年底,刘芸和马俊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刘芸在怀孕8个月时还曾犯下过一个错误。

当时她的积蓄已经花完,日常开销也都依赖着刚认识不久的马俊。刘芸认为不应该一直用男方的钱,于是她在网上找了一条“生财之道”——出售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2016年5月17日,在刘芸生产的前一天,她用四川泸州许女士的身份证办理了住院手续,桃桃出生后,刘芸又用许女士的各种证件在医院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就这样,本该属于桃桃的《出生医学证明》却证明了许女士女儿的出生。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解释说,被刘芸以2.5万元卖掉的《出生医学证明》是一个法律文件,它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因此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派出所就不能给孩子办理落户。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亲子鉴定,而孕育桃桃的卵子不是刘芸的,两人没有血缘上的关系。已经5岁的桃桃上不了幼儿园,甚至都没有出过远门。

刘芸试图从网上买一个《出生医学证明》,但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被骗了近4万元。

为孩子落户东奔西走

几番打听,刘芸听说桃桃吉林的父母也许能够帮助孩子上户口,于是,她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去往吉林的列车。

刘芸想着,只要吉林夫妇写一份送养协议,把孩子送给自己抚养,她就可以拿着这份送养协议,去民政部门办理正规的收养手续,就能把桃桃的户口落在自己的名下。

刘芸找到了吉林夫妇,对方表示,希望刘芸继续抚养桃桃,并承诺户口问题也会尽力帮忙。但让刘芸没想到的是,等她回家后,却再也联系不上他们了。

刘芸当下所面临的困境和难题,都因当初代孕的行为所造成。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解释说,按照我们**的法律精神,对代孕还是属于不支持的状态。事实上,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代孕中介公司的经营者涉嫌非法经营罪,司法**可以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如有相关行为,也属于违反法律法规。

为了弄清桃桃的户口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记者采访了婚姻家事领域的律师谭芳。她告诉记者,刘芸的行为确实违法,但孩子是无辜的。谭芳认为,送养协议并非那么简单,想给孩子落户,还是要回到法律的框架内,确认刘芸和桃桃的母女关系。

谭芳建议,刘芸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对象是医院。如果错误的出生证明能够被撤销,就要调查出孩子究竟是谁生的。之后,刘芸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定她和桃桃的母女关系。

刘芸告诉记者,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协调了辖区内的学校,让桃桃在没有户口的情况下办理入学,先为孩子解决不能上学的问题,而接下来,刘芸会继续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尽早为孩子上户口。

来源:CCTV今日说法

7月18日,江苏高院下发了《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以问答的方式,概括了50个当前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彩礼如何返还、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亲子鉴定如何启动、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举证等,供全省法院审判时参考。就其中一些常见问题的法律规定,现代快报请相关专家做了具体分析。

焦点1

以恋爱、同居为由主张

“青春损失费”“分手费”

指南:不支持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款**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可以根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另外,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一方以恋爱、同居为由主张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的,不予支持。但女方在恋爱、同居期间因怀孕中止妊娠主张男方分担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的,可以支持。

“江苏高院在这方面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即不支持青春损失费、分手费。不过对于女方的权益,也做了规定,比如女方中止妊娠,男方应承担合理的费用,这是对妇女权益的一种保护。”一名法律专家告诉记者。

焦点2

一方将夫妻财产赠与第三者

配偶主张返还

指南:应全部返还

江苏高院在指南中称,有配偶者赠与或者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者第三者主张履行赠与的,不予支持。但配偶一方以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主张返还的,可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配偶一方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并主张返还赠与财物的,应当认定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赠与财物应当全部返还。 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返还的赠与财物应为赠与当时的标的物,如果赠与的是房屋、车辆等实物,应当返还实物。如果实物因灭失、转让等原因导致无法返还的,可以参照实物灭失、转让时的市场价格或者转让对价折价补偿。

“比如,丈夫用夫妻共同所有的收入给第三者买了房子,妻子可以要求返还,而且法院在判决返还时,并不是按比例要求返还,而是全额返还,这是一个亮点。”一名专家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之前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判决返还的尺度不一,有的法院是按一定比例返还的。现在江苏高院做了明确的规定,即应全额返还,这保障了婚姻中受到伤害一方的权益,也有利于婚姻和家庭的稳定。

焦点3

父母子女之外的亲属

在诉讼中提出亲子鉴定

指南:一般不支持

亲子鉴定的启动应当慎重,无论是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或者否认亲子关系,都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进行亲子鉴定确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启动亲子鉴定。当事人仅凭怀疑或者猜测申请亲子鉴定的,不予准许。但另一方当事人同意鉴定的,可以准许。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的亲子关系推定原则仅适用于父母子女之间。当事人要求与同父(母)异母(父)的兄弟姐妹进行血缘关系鉴定,并主张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的亲子关系推定原则的,不予支持。

认定亲子关系应当以真实血缘关系为基础并兼顾亲子关系的安定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权利人是夫妻一方。其他亲属和成年子女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一般不予支持。

“可以看出,江苏高院对亲子鉴定从慎重、必要性、安定3个方面做了规定。”专家告诉记者,就以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举例,江苏高院限制了提出这项主张的人的范围,即只能是夫妻一方,其他人提起的,一般不支持。比如男方的亲属怀疑一个男孩不是亲生子,要求做亲子鉴定,这涉及财产分割、继承甚至赡养等一系列问题,法院本着慎重的态度,从婚姻家庭稳定的角度考虑,就要限制夫妻之外的人提起亲子鉴定的主张,对男方亲属的这种主张,就不会支持。如果孩子的父亲提出来,法院认为有必要性,那么可以做亲子鉴定。

另外,对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因生父(母)死亡导致再婚关系终止的,在继子女未成年的情形下一般不允许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生父母中的另一方愿意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继父母同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继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离婚后,祖父母、外祖父母主张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一般不予支持。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其主张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可以支持。

焦点4

夫妻双方忠诚协议约定

“发生婚外情就净身出户”

指南: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订立忠诚协议约定,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将赔偿夫妻另一方违约金或者精神损害抚慰金,夫妻一方起诉主张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夫妻是否忠诚属于情感道德领域的范畴,夫妻双方订立的忠诚协议应当自觉履行。夫妻一方起诉主张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主张其承担责任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如果夫妻双方订立如果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离婚时放弃财产的协议,离婚时能否作为裁判的依据?根据高院发布的“指南”,这种协议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离婚时无过错的夫妻一方以夫妻财产约定为由主张据此分割财产的,不予支持。但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情况等,对无过错的夫妻一方酌情予以照顾,以平衡双方利益。

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普通民商事合同。离婚后夫妻一方以另一方未履行离婚协议为由,主张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不予支持。

“很多人有误解,认为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与普通的合同一样,法院应该认可其效力。即所谓如果夫妻一方发生了婚外情,另一方就应该净身出户。”专家表示,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更多的是感情、道德方面的约束,并不是普通的民事合同。江苏高院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值得大家注意。

焦点5

负债超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

指南:承担举证责任

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形成的债务如何确定?高院指南指出,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签字时债务人配偶在场但未作出明确反对意思表示,或者债务人配偶事后追认以及通过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认可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种情形应当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当提供该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初步证据,债务人配偶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债务人配偶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以下情形可以作为认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考量因素:债务金额明显超出债务人或者当地普通居民家庭日常消费水平的;债权人明知或者应知债务人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借款项的;债权人明知或者应知债务人已大额负债无法偿还,仍继续出借款项的。

专家告诉记者,按江苏高院的*新规定,在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在外面借了大量债务,而且并没有用于家庭日常所需,那么债权人就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无法举证,法院就不应支持不知情的一方承担责任。这样做,保障了夫妻中不知情一方的权利。

因夫妻一方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性质应当如何认定?判断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审查债务人配偶是否分享了利益。如果债务人配偶通过债务人的活动从中受益,例如在从事家庭经营等活动中发生侵权行为,按照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人的活动并非为了家庭利益且债务人配偶也未从中受益的,应当认定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来源:现代快报


常州亲子鉴定手续(常州做亲子鉴定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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