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拒绝亲子鉴定,如何推定亲子关系
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如果婚生子,法律上是亲子关系。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非亲子关系,且子女有拒绝亲子鉴定的,是按现有的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推定的。只有有可以证明是非亲子关系的证据证明,子女拒绝亲子鉴定的,才推定非亲子关系成立。亲子鉴定是一项证明亲子关系的直接证明,其他的间接的证据证明如果无生育能力、血型遗传不符合遗传规律的、生育周期不在280+-15天的都可以作为间接的证据证明要求做亲子鉴定确认,拒绝确推定非亲子关系成立。
孩子8岁自己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大人可以强制吗
亲子鉴定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能强制。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网上很多机构声称能做亲子鉴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价格一般3000左右,过高或过低也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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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小孩不是我的,现在我老婆在娘家拒绝我接触小孩,我怎么样才可?
你好,建议你联系号鉴定机构后需要什么鉴定物质就可以想办法。,如满意请采纳。
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怎么办?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怎么办?
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即在处理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合理的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来辅证却又坚决不同意去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样一种情况下,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就要承担该诉讼中败诉的法律后果。
计生部门有权要求当事人做亲子鉴定吗?当事人被孩子监护人拒绝做鉴定怎么办?
无权要求甲男做亲子鉴定,但甲男必须证明男孩丁非自己亲生,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认为男孩丁系甲男亲生。根据我国证据法,证据有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亲子鉴定报告属于第五类,鉴定结论。只要甲男有其他证据证明男孩丁非自己亲生,就可以不做亲子鉴定,计生部门也无权强迫甲男做亲子鉴定。
孩子超过10岁可以拒绝亲子鉴定吗?
父亲或母亲的亲子鉴定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和孩子岁数的事情没有直接联系。。。
网友:小孩拒绝亲子鉴定
“儿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是已婚人士*不愿意面对的灵魂拷问之一。但是万一摊上了这样的事儿,儿子还偏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怎么办?近日,湖州中院二审审结了一起“男方告儿子,想确认儿子是否是自己亲生”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闹离婚也没怀疑过孩子是否亲生直到被科普了一个血型的知识点张先生与王女士在1984年9月登记结婚,1986年11月,两人的儿子小张出生。这个小家庭本该圆满幸福,但他们夫妻二人长期感情不和。2005年7月,因怀疑王女士有外遇,张先生选择与妻子协议离婚,小张随妈妈共同生活。
后考虑到儿子成长,外加亲友的一再劝说,张先生与王女士又在同年12月复婚。但二人终因长期互不信任,感情裂痕无法弥合,在2018年8月起正式分居。
尽管婚姻不幸福,但张先生多年来对小张倾注了无微不至的父爱,对小张是否是自己亲生更是一直未有怀疑。直到2018年8月,张先生在和一名医生聊天时得知,AB型血型与O型血型的亲代结合,是不可能生出O型血型后代的。
张先生立即想到自己就是AB型血型,妻子是O型血型,儿子却偏偏是O型血型。再加上多年来的婚姻及感情状况,张先生顿时疑虑重重,细思极恐。他当即追问再三,医生便直说,如果小张真是O型血型,则有极大的可能不是张先生亲生的。
后为确认亲子关系,张先生与儿子协商,希望能做亲子鉴定,但遭到小张的拒绝。张先生只好将儿子起诉到湖州安吉法院,并追加王女士为第三人。
法院:没有亲子鉴定也认定不存在血缘关系一审庭审中,小张没有露面,只出具书面意见说,他坚持自己是张先生和王女士的婚生子,拒绝做亲子鉴定。并且小张称,张先生此番起诉,是对他母亲及他本人的侮辱。
第三人王女士则辩称,张先生以血型推断亲子关系不成立、不科学,应该由张先生提供必要证据证明他和小张不存在亲子关系。“张先生起诉是因为他自己有婚外情,我也拒绝让小张与他做亲子鉴定。”
那在本案情形中,是否可以认定张先生与小张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呢?
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为提起不存在亲子关系的诉讼已穷尽举证手段,且他提供的本人血型证明,他与王女士多年的感情状况、婚姻矛盾证明,以及他申请的,请法院调取小张、王女士血型证明等证据已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应视为其已提供法律规定的必要证据。
在小张和王女士均否认上述证据,但又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张先生与小张是否存在亲子关系的鉴定应为案件*关键、*具证明力的证据。
我国的亲子关系否认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自愿原则,只能经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并委托启动亲子关系鉴定程序。但经法院释明,小张仍坚决不同意提出亲子关系鉴定申请,导致他与张先生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难以确定。
在此情况下,依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款、《*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即张先生的主张成立;而主张具有亲子关系又不同意进行亲子关系鉴定的一方,即小张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因此,安吉法院一审判决张先生与小张不存在父子亲子关系。
之后,小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在湖州中院的二审中,小张本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王女士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二审合议庭通过小张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告知小张,在法庭指定的日期前作出是否同意亲子鉴定的表示。后小张仍坚持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湖州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文|文儿
之前看到一位宝爸发帖,说自己结婚4年了,有一个儿子,很乖巧听话,也很帅气。但是,他长相属于比较丑的人,所以很多人都说儿子不像他,甚至还有好哥们调侃说让他去做个亲子鉴定。而他说:“儿子长得不像我,我却拒绝亲子鉴定,装傻充愣后生活幸福多了。”
原来,这位宝爸因为长得丑,到30岁才娶到一个老婆。而老婆,是他高中同学,在学校一直都是校花级别的人,有很多人追。但是,与他结婚前,老婆被相恋多年的男友甩了,是他无微不至的关心感动了老婆,老婆才答应嫁给他。婚后不到9个月,他们的儿子就出生了。当时,他们以为孩子是早产,也没多想。可是现在,孩子长大了,身边人包括他自己都发现儿子跟他一点都不像,而他越看越觉得儿子像老婆的前男友。
但是,他选择了沉默。原因不是窝囊,也不是怂。
知道老婆为人,自己不是婚后被戴绿帽
据这位宝爸描述,虽然自己越来越确定儿子不是自己的,但他从高中就认识老婆,也知道她的为人,知道她不会故意隐瞒自己“带球”嫁人的事实。而且,婚后老婆贤惠持家,对老人孝顺,有娃后也是一个好妈妈。所以,他觉得老婆婚后没有丝毫对不起他的地方,就算儿子不是亲生也不是婚后给他戴绿帽所致,相反她还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家。他心里感激老婆。
确实,夫妻婚后生活在一起,才能真正发现对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人因为走入围墙之后,揭开了对方的丑陋面纱而选择离婚。而有的人就像这位宝爸一样,发现了妻子的善良、贤惠,而倍加珍惜。所以,我们从道德上替他不值,但婚姻也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儿子虽不是亲生,但自己一手养大是有父子真情的
再者,从教育上,如果这位宝爸得知儿子非亲生,去做了亲子鉴定,那么会对孩子产生不利的影响。毕竟,孩子从出生就是他和老婆一手带大,他是当亲生儿子疼的。而儿子,也是拿他当亲爸爸。所以,父子之间就算不是亲生的,也是有父子亲情的。
如果,他真的撕破脸,老婆会因羞愧而选择带着儿子离婚,到时候他就妻离子散了。但是如今装傻充楞,老婆如果以后自己发现了这件事,会因为感激而加倍对他好,如果没发现这件事,夫妻俩还能少一些隔阂。而孩子,也能在一个正常的家庭成长,把他当亲爸看,以后长大也会像对待亲生父亲那样孝顺。所以,这位宝爸现在、以后都是幸福的。
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再闹离婚老人跟着操心,家也散了
或许,很多年轻人不懂这位宝爸的想法,觉得他太窝囊了。其实,人到中年,或者经历过现实生活的打磨之后,会明白组成一个家庭有多么不容易。如果因为妻子婚前的事而耿耿于怀,他自己不开心,家里气氛也会变得很不和谐,儿子也很彷徨,如果再闹离婚,家里老人也会跟着操心。*重要的是,一个家也散了。对他来说,得不偿失。
知道这些原因之后,很多人也明白了这位宝爸的苦心,也都称赞他是一位有肚量、有智慧的男人。
网友们,你认同这位宝爸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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