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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拒绝做亲子鉴定(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

1 次浏览 编辑 基因细胞服务中心
2022-12-11


做亲子鉴定的时候对方不肯做怎么办

对方拒做亲子鉴定的处理办法:如果是夫妻双方对亲子关系存在异议的,且拒绝的一方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如果是子女与父母之间对亲子关系存在异议的,且拒绝的一方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该怎么办?


“他山之玉,可以攻石”,借鉴国外有关亲子鉴定的做法,同时根据审判实践中的裁判经验,《婚姻法解释(三)》专门规定了这个问题,即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处理,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拒绝做亲子鉴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拒绝做亲子鉴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该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几近百分之百,但有的当事人一方出于利益关系的综合考虑,拒绝做亲子鉴定。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能否推定亲子关系存在或不存在对此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2条作了如下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和情人生了孩子他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你好,你和他生了孩子他竟然不愿意做亲子鉴定,说明你们的关系非常一般,或者说根本就不用做什么亲子鉴定!或者你和他的性生活的随意让他产生这样的想法:他既然能和我这么随便,那么他就能和别人一样的任性,这个孩子还不定是谁的呢,现在想让我来承担?你现在应该知道那当初的传播慎重给自己留下了多少后患?尝到了做第三者的痛苦!可叹你的人生;可悲不该出生的孩子。



一方拒做亲子鉴定有什么法律后果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网友:小三拒绝做亲子鉴定

"太离谱,堂堂华为战略总裁敢上床,敢乱搞男女关系?拒绝做亲子鉴定,拒绝孩子抚养费?"

近日,网上一名女子实名举报华为战略总裁张文林,消息说两人于2019年交往,于2020年12月共同孕育一男孩.目前这个孩子才10个半月.

但是,张文林拒绝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拒绝做亲子鉴定,拒绝付抚养费.甚至于将女子一家人拉黑,连一句问候都没有.

更可恨的是,张文林委托律师,赶尽杀绝,与其老婆联手追回其交往期间所花费的72万元.

@清泉素描伴讀​

好奇的是,张文林和举报者叶霖儿,当初是怎么相识的?是谁先追求的谁?叶霖儿是否知道张文林是已婚?

对于张文林先生来说:

逃避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毕竟孩子已经出生了,这是事实.该负责总是要负责.谁叫你当初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也许你当初想尽一切办法,想让女方打掉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以至于*后骑虎难下.

于是,这个孩子错误的来到了这个世界.

但是成年人犯的错,不应该由孩子来承担.孩子是无辜的.

作为华为高管,您完全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不管怎样,这个孩子,你有逃不掉的抚养责任.

至于那位女子叶霖儿,知三当三,也是不耻.明明知道自己是第三者,明明知道这个孩子是一个错误的结晶,为何还要生下来?动机是什么?以此要挟?还是作为自己的筹码?

你自己带着口罩,却让孩子暴露于镜头前,让这么小的生命经历这样的是是非非.是无知,还是博同情?

如果孩子长大了,知道自己是私生子,知道自己的妈妈是第三者,知道自己小时候经历过这样的是是非非,会不会自卑?会不会抬不起头?

张文林的夫人,大概是智者,不哭不闹.坚持上诉追回张文林与小三交往期间的一切费用.这是她的权利.

*后希望这件事情,能早日圆满解决.让孩子可以平平安安的长大.

现在发生的一些家庭纠纷是由于家庭成员关系造成的,因此很多人在发生这些纠纷的时候,就会想要强制进行亲子鉴定。但是在另一方不愿意做亲子鉴定的时候,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网友咨询:亲子鉴定可以强制进行吗?

河南智举律师事务所李云律师解答:

当事人都不愿做亲子鉴定不能强制,但是如果是父母生活的原因而对未成年子女做出丢弃的行为时,未成年子女被好心人寄养着,帮此未成年找到了丢弃他的父母,而父母不承认跟未成年子女有血缘关系,可以在法院的诉讼下要求强制鉴定亲子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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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律师解析:

亲子鉴定应当遵循的原则:

1、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

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又关系到婚姻的稳定。因此,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双方自愿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依法应予支持。

2、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应当完成相当的证明义务。

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只有申请人完成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足以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的基础上,才能够请求进行亲子鉴定。

3、举证妨碍的认定条件应当从严掌握。

如果被申请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应当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但应当严格掌握以下条件:首先,提出的一方应当是亟待抚养和教育的非婚生子女或与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其次,提出申请的一方已经完成了与其请求相当的证明责任;再次,被申请人提不出足以推翻亲子关系存在的证据;*后,被申请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

4、人民法院对亲子鉴定中涉及举证妨碍的案件应该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原则出发区别对待。

鉴于亲子鉴定中的情况异常复杂,目前尚难以确立统一的标准。各地法院在积极探索、慎重处理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积累经验,待时机成熟时,再由*高人民法院制定统一的司法解释。

*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认为,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但是如果非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其生父或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须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李杰,中共党员,1976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驻马店市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执业于河南驿城律师事务所(具有破产管理人资质),合伙人,驻马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业方向刑事辨护,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房产纠纷、保险纠纷。潜心研究刑事辩护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擅长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善于攻克辩护难关,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使被告人化险为夷。在庭审质证和辩论方面,经过多年的实战和总结,炉火纯青,技巧娴熟,庭审效果好,社会反响强烈,受到当事人及其亲属的一致好评。以一个律师的责任和坚守,使多名蒙冤者得到了昭雪,使多起错案得到了纠正,使多起被错判者获得了自由和新生。与公、检、法、司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多次参加刑事辨护论坛,多次被评为优秀刑事辨护律师。秉承“诚信执业,专业铸就品牌”的服务理念,一如既往地以*专业的服务,*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现代社会因出轨而导致离婚的案件数不胜数,因此,孩子的抚养权与亲子关系的鉴定纠纷也就越来越多。亲子鉴定程序在一方面可以作为是否出轨的证据,那么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网友咨询:办理离婚时想做亲子鉴定,对方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时,可以强制做亲子鉴定吗?

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黄龙辉律师解答: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亲子鉴定一般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不能申请强制鉴定,但是若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而另一方不能提供推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但是如果非婚生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须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黄龙辉律师解析:

亲子鉴定的原则:

4、人民法院对亲子鉴定中涉及举证妨碍的案件应该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原则出发。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给孩子做亲子鉴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要做好人员的准备

1、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2、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

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基因变异);

4、被鉴定人年龄在半岁以上。

(二)资料的准备

1、司法鉴定是指(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可直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需当面采样,所有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或者孩子的出生证等)及复印件以及1寸证件照片各3张。

2、常规检测样本:(血痕、口腔拭子、带毛囊头发) 。

黄龙辉律师法学学士,中共党员,自2008年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法学理论知识,秉承专业、严谨的服务理念,依法竭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小三拒绝做亲子鉴定(男方拒绝做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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