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亲子鉴定机构
法律分析:天津安康亲子鉴定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四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天津哪里做亲子鉴定好
在天津做亲子鉴定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和法院咨询办理。
如果办理个人鉴定和胎儿亲子鉴定可以咨询司法鉴定机构。
个人亲子鉴定一般2700元,胎儿亲子鉴定6500元左右。
鉴定时间是在8天左右。
胎儿亲子鉴定的鉴定方法是怎样的呢?
一般孕妇怀孕10周-13周,即可以由医生采集胎儿绒毛,16周-24周则可以采集羊水,技术成熟的妇产科医院在16周-30周都可以采集羊水。
抽取静脉血相对简单,孕妇怀孕7周以上,保证卫生的前提下用抗凝管抽取孕妇手臂静脉血10ml左右。
胎儿亲子鉴定流程:被鉴定者可事先与鉴定中心客服工作人员联系,客服工作人员会在**时间帮您解决疑问,并帮您获取鉴定专家的预约。
天津市做DNA亲子鉴定要多少钱?
每个人1200!三口之家3600
天津妇产科中心医院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一般医院是没有资质做亲子鉴定的,因为做亲子鉴定的仪器设备比较高端先进,医院没有这项服务做的。
我去年怀孕的时候在美吉鉴定所做的。
网友:天津胎儿亲子鉴定
2021年12月6日《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夫妇经过14年又57天的分离终于见到了被拐卖的儿子
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然而
在孙海洋一家团员的背后
还有无数孩子被拐的家庭
正在承受着痛苦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反对拐卖人口工作质效,有效预防、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促进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康复和回归家庭、社会,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近日,《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严打代孕、非法胎儿性别鉴别、非法收留等行为。重点内容如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1深化多部门快速反应协同联动机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和入户走访、群众工作等传统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网上网下结合、境内境外联动,建立健全拐卖人口犯罪线索转递机制,不断完善发现、举报、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格局。
2完善各重点行业、场所、地区、人群的预防工作依托市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健全反拐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运转,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强化对全市拐卖人口犯罪形势的分析研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根据形势适时调整打击预防犯罪工作思路策略。不断完善和提升针对拐卖人口犯罪活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预防犯罪工作,进一步突出预防犯罪工作“点”、“面”效果,并做好监督检查,有效预防拐卖人口犯罪发生。其中明确:清理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市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加强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教学机构管理,提高师生反拐警惕性和人身安全意识,掌握反拐应对和求助方法。将反拐工作纳入市、区两级平安建设规划,持续加大拐卖人口犯罪综合整治力度。3加大对“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着力侦破拐卖人口积案,建立侦破拐卖人口积案市、区两级工作专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情报信息交流,积极挖掘犯罪线索,开展侦查破案和追捕逃犯等工作,及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买方市场”分析研判,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行动,依法惩处买方犯罪人员,从源头上减少拐卖人口犯罪的发生。对不孕不育、失独人员加强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章节的规定,对送养人、收养人是否符合送养、收养条件进行审查,畅通收养渠道,优先安排合法途径收养。规范婚姻登记管理:积极开展婚姻辅导工作,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严格依法登记,如发现疑似拐卖妇女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和制止。加强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强化当事人身份情况和出入境信息共享共核机制,提高涉外婚姻登记的准确性,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违法行为。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性别平等教育和亲子亲职教育培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严禁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消除管理上的盲区和漏洞。建立健全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线索举报制度,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妇女和女婴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政策上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使性别平等意识深入人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公安**与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孕产信息联网,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村(居)委会加强对辖区内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情况了解,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制止。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落实**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要求,推进医疗助产机构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协查工作,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医院或有关部门报告和制止,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完善儿童收养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收留抚养行为,整治网络非法送养,严禁任何形式非法收留抚养,严厉打击以收养为名买卖儿童的行为。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被非法收留抚养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核实。规范儿童收养程序,强化收养登记审查。各区民政部门履行兜底监护职责,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将收养领域不诚信行为信用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挤压非法收留抚养行为生存空间。完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新时代文明乡风,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发挥妇女在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等落后观念,提高女孩受教育水平,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鼓励和支持妇女广泛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和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等议事协商活动,引导其参与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议事协商,确保女性在农村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拓宽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高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
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受害人1持续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市反拐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安**牵头、有关单位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打拐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线上”和“线下”一体的打拐工作网络,切实提升打拐反拐的能力和水平。
2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统一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对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或者出卖亲生子女、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出卖捡拾儿童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惩处。坚持和完善重大疑难案件适时介入机制,确保及时、全面、依法收集证据,依法快侦快破,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审判。
对拐卖人口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组织策划者、多次参与者、拐卖多人者、同时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或者具有累犯等从严、从重处罚情节的,坚决依法严惩。加快办案进度,力争逮捕一批、起诉一批、审判一批,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确保对涉拐犯罪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和有效震慑。对收买被拐卖受害人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聚众阻碍****工作人员解救受害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惩处。对窝藏、包庇犯罪分子以及阻碍解救、妨害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网络、娱乐等行业的监管,对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卖淫以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严厉打击容留、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妇女儿童从事**服务的行为,查禁“黄赌娼”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充分彰显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政策。加大对网络拐卖人口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利用网络对儿童实施“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积极引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文化产品的创作、制作、出版、传播,严禁散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信息。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关部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受害人从事**服务、淫秽表演及强迫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婚姻中介机构。对组织强迫儿童、残疾人乞讨,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惩处,及时查找受害人亲属并护送受害人前往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救助保护机构。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依法惩治盗窃人体器官、欺骗或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对受教唆、欺骗或被胁迫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被拐卖受害人,对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在量刑时要更加谨慎,全面审查案件情节、后果,引入教育、调解机制,*大程度上化解社会矛盾,在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的基础上,依法从宽处理,实施精准帮教。
3解救被拐儿童送还亲生父母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本市打拐DNA信息库,确保DNA检验技术和DNA数据库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坚持“合法规范、科学严谨,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建用并重、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健全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提高反拐工作信息化水平。依法解救被拐卖儿童,并送还其亲生父母。▼文字来源:天津广播(ID:audiotj)、天津政务网
编辑:木南
校对:冬末
天津新生儿户口怎么办?材料、流程、条件……戳→初为宝爸宝妈的小伙伴们除了产假和生育津贴
更为关心的是即将出生的宝宝
和家人一起想名字、买婴儿床
布置漂亮舒适的婴儿房
一想到这个过程艾希就觉得特别美好
新生儿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1
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向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2
办理材料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4.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证件样例:
注意:对于6周岁及以上大龄儿童申报出生登记落户的,还需由民警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制作3份以上知情人询问笔录,并进行人像、DNA打拐比对排除后,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3
办理流程
新生儿户口登记线上可以在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公安APP进行办理,线下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
特殊情形及材料
申报国内出生登记户口期间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对应政策条件提交审核材料外,还应按下列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子女出生户口登记:
申请在所属部队集体户落户的,还需提供父母《军官证》以及所属部队开具的同意落户声明;申请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单独立户的,还需提供父母《军官证》以及落户地房屋产权证明;申请随(外)祖父母落户的,还需提供父母《军官证》、落户地《居民户口簿》、(外)祖父母同意落户声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内部核查的不需当事人提供)。摄图网:ID-500686927
2.父母一方为天津市因服役注销户口的军人、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所生子女可在(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提交双方《居民身份证》、现役一方《军官证》、非现役一方《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居民户口簿》、户主同意落户的声明。
摄图网:ID-501619631
3.父母一方为天津市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天津市家庭户口的,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一方为天津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凭单位同意落户声明可以随单位集体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双方均为天津市人才机构集体户口或一方为天津市人才机构集体户另一方为现役军人,其中一方在津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迁移至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后按相应情形办理出生登记落户。
摄图网:ID-500681566
4.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学期间所生子女应当在该子女的(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需提交双方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一方《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落户地《居民户口簿》、(外)祖父母同意落户声明,通过户籍登记信息无法体现亲属关系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5.新生儿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提交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6.《出生医学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提供《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告知单》,告知申请人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申请换领证件后,再按规定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1)姓名中含有非通用规范汉字的;
(2)新生儿姓名为外文,但要求在国内落户的;
(3)字迹无法辨认、被涂改的;
(4)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印章的;
(5)《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信息填写不一致的;
(6)《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母信息与户籍信息不符的(曾用名除外)
(7)《出生医学证明》被私自裁切的。
7.《出生医学证明》存在检测板检测未通过等存疑情形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暂缓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扣押证件,并将可疑证件发函一并移送本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真伪鉴定,书面反馈结果为真实的方可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8.在国外登记婚姻的,需在登记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摄图网:ID-501679471
9.居民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应当提交落户方出生登记申请,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书面申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3份以上知情人调查笔录(至少选取抚养人、见证人、邻居各1名)向父(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派出所主管所长审核后办理。
摄图网:ID-500681570
除了户口问题,还有新生儿的社保
也受到了大家的普遍关注
天津新生儿什么时候能办社保?
新生婴儿上了社保能报销住院费用吗?
新生儿社保办理及报销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每人每年320元,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天津市户籍新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90日后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报销比例:
来源:天津市医保局
随迁落户
随迁落户需要申请人在申请积分落户和提交资料时就提交相关材料,若此时未提交相关材料,就只能落户后为子女办理投靠父母落户。
《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中与子女随迁落户相关的材料主要跟公安局相关,分别是公安局材料中的第3项和第6项。
第3项为:《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公安常住人口信息核实预审表》,如下所示:
(1)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申请人子女与申请人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
(2)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上面信息准确无误无涂改无空项。)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随迁子女血缘关系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当然,申请子女随迁落户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比如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为未成年人、
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积分入户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这些比较容易满足。
通过随迁方式为子女办理落户的申请人可在下准迁证后将孩子和自己的户口一并迁至天津。
投靠落户
申请时未申请子女随迁的申报人,只能在落户后为子女办理投靠父母落户。条件与随迁落户基本相似,只是比随迁落户多一道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父母双方签字);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在我市司法**备案的鉴定机构做DNA亲子鉴定;
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
提交确定合法抚养权的法律手续,
并在我市司法**备案的鉴定机构做DNA亲子鉴定;
收养子女投靠养父母的,
提交合法有效的《收养登记证》和办理收养手续全部证明材料,
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
5、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权利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权利人同意落户证明。
流程1、受理: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2、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分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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