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做亲子鉴定的地方
天津正规的亲子鉴定机构:天津医科大学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以及其他的被司法**、行政**认定的亲子鉴定机构。
每年会有新的机构增加或者减少,所以没有固定机构数量。如果有需要可以通过南京的司法厅或司法局查找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所,可以通过司法厅或司法局找到联系地址和电话的。做亲子鉴定必须选择正规的鉴定所,鉴定结果才有保证,才能被国内公检法认可。
如果您做亲子鉴定是为了要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律是这样规定的,离婚的时候,关于孩子由谁抚养,主要考虑三种情况:**种,对于未满2周岁的孩子,夫妻二人离婚后,倾向于孩子归母亲;第二种,对于已满2周岁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先由孩子的父亲、母亲协商,如果两个人之间能够协商一致,则根据他们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如果对孩子抚养协商不成的,那么,人民法院需要按照*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方式来指定监护人。第三种,对于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则要尊重该未成年人的意愿,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判决抚养权归属。
此外,如果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非亲生子女,那么您是可以要求另外一方返还您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抚养费,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离婚了孩子给了女方,男方要做亲子鉴定女方不同意能做吗
男方有知情权,女方其实是没有权利拒绝的。如果女方不愿意去,有以下途径供您参考:
一、通过法院起诉,但如果女方态度坚决,实际执行起来也是有困难的,因此不是首选;
二、如果方便带小孩去鉴定中心,可以现场取男方和小孩的血样比对即可鉴定血缘关系,带上身份证件,可以出具有司法效力的书面鉴定报告。
三、如果不方便带小孩到鉴定中心,可以自己采集血痕或口腔拭子样本,快递到鉴定中心,准确率与司法鉴定报告一样,但不具备法律效力,可以作为上诉的依据提交到法院。根据新婚姻法解释,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其他证据推翻报告结论,那么也会被法院采纳。
如果自己采集样本有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也可以网上咨询一下迪安亲子鉴定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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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天津亲子鉴定
一、搬家迁移立户
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立户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落户人为房主本人的免予提交);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需提交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
与他人共有房屋产权申请落户的,应按照“一房落一户”的原则,由全部共有产权人共同到场提交同意落户声明。其他产权人再次申请在该地址立户的,已落户产权人须迁出后方可办理。
二、市内夫妻投靠
夫妻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家庭户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房屋产权证明;
4.房主、户主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三、子女与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的投靠
子女与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办理户口迁移投靠,落户地房主需为迁移人的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迁移人、房主(户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迁移人及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
3.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能够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证实的免予提交)。
1.房主、户主因故无法到场办理的,应当由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核实后凭民警调查报告及相应材料办理;
2.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投靠无抚养权一方,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签署同意落户声明。
四、学校集体户毕业生在津落户
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在津落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在津有个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内部核查的不需当事人提供)和落户地房主、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向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单位集体户,提供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单位同意落户声明;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在单位坐落地所在区人才集体户办理落户;
在津租房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派出所社区集体户,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在津无工作、无住房、无租房但有在津落户意愿的,按海河英才计划统一办理落户。
五、本市集体户之间的户口迁移
(一)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将户口迁移至新单位集体户或相应人才集体户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新单位(人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2.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单位(人才机构)同意落户书面声明。
(二)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承诺授权书》。
(三)本市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继续在本市跨院校进修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的,申请人可通过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向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2.录取通知书。
户口登记在本市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公民,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
六、迁往外省市
因录取学生、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退学休学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应当按不同情形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一)录取学生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
(二)毕业分配
2.《毕业证》
3.《报到证》。
(三)工作调动或者投靠亲属等原因
2.迁入地公安**开具的《准迁证》。
(四)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休学、开除
2.就读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迁出本市业务申请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七、外省市夫妻投靠
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1.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公民死亡,自登记结婚之日起满3年,且外省市户籍公民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证》、个人未再婚承诺书,以及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注销户口证明》(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2.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应当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排除。
八、外省市投靠子女
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在我市取得居住证满3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和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4.《天津市居住证》;
5.能够证明申请人全部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等);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1.申请落户人员子女中有符合**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或者已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不受子女户口均在我市的限制。提供《军官证》或者《出国定居注销户口证明》。
2.符合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既可以向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申报,也可以向子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申报。
3.外省市投靠子女落户可单独办理,不要求夫妻同时申报。
九、外省市投靠父母
夫妻一方为我市户籍公民,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的,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出生医学证明》;
1.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应当向有法定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投靠落户。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2.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非婚生育无法提供《结婚证》的,投母落户需要提供非婚生育声明,投父落户的还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涉及从生父母一方投靠另一方来津的,生父母应当同时到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提供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公证书。
十、外省市投靠继父(母)
外省市户籍公民离婚(丧偶)后与我市户籍公民再婚满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其有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向继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离婚证》及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离婚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或者《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十一、外省市投靠养父(母)
我市户籍公民收养子女,取得《收养登记证》,收养人在我市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被收养人已在外省市办理户口登记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经我市公安**DNA打拐比对排除后,可以向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被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4.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5.我市刑侦部门出具的DNA打拐比对鉴定材料;
十二、本市生源退学、休学、开除学籍人员回津落户
由我市迁出到外地就学人员,因故退学、休学或被开除学籍,仍为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学校集体户口页或从学校集体户迁出的《户口迁移证》;
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5.退学、休学、开除学籍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户口由我市迁出记录(能够通过公安**内部查询的免予提交);
7.房屋产权证明;
8.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9.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特殊情形:对系统内查无户口迁出记录的,应当按照流程报派出所所长核准后办理。
十三、返籍回津落户
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落户的原我市户籍人员,在津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已返回我市居住,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逐级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3.《天津市居住证》;
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应当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
十四、知青返津(支边、支援三线等)落户
原为我市户籍,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建设、支援农业建设、支援三线建设、四年保留户口、垦荒、遣送回原籍等历史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落户的人员(以下简称返津知青等人员),已返回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本人在我市落户,逐级报分局审核后办理,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2.可以确认为我市知青、支援边疆建设、支援农业建设、四年保留户口、支援三线建设、垦荒、遣送回原籍等身份的原始资料以及原始户籍迁出记录;
3.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1.随迁配偶的,提交《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2.随迁未婚子女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个人未婚承诺书;
3.对返津知青等人员已婚子女(含离婚、丧偶),已返回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除上述手续要件外,还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婚龄子女未婚承诺书。
“亲子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常会被归类到不讨喜的行列中,因为多数想要做亲子鉴定的当事人,都是对自己所处的生活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怀疑。这样的一个岗位,李小廷已经工作了10年,看到过曲折的故事,也感受过亲情的温暖。李小廷说,在他经手的千余例亲子鉴定中,认定亲生的比例更大,而他的工作,也只是尽力还原一个个真相罢了。
工作10年没想象的刺激
2008年,28岁的李小廷,法医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从湖北来到了天津,成为了天津医科大学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的一名“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人。
“我大学本科学的是临床,但是毕业实习时,我看到面对生命的逝去,医生无能为力,真的是给我特别大的冲击。”现在说起,李小廷的内心仍有波澜,“所以我决定研究生转学法医学,就这样做了法医鉴定工作。”
提起“亲子鉴定”司法鉴定人的工作,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能够知道那么多人的秘密,一定非常“离奇”,但是在李小廷的眼中,“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刺激’”。
碰到的故事有苦有甜
2013年,一位双胞胎妈妈带着一对异卵双胞胎,来到了鉴定中心。“这个母亲拿着自己爱人的检材样本,带着两个孩子来的,具体也没说什么,就是让我们检测一下,孩子和父亲的关系。”李小廷对这件事一直记忆犹新,因为检测结果是,双胞胎中,一个与父亲可以认定是亲子关系,一个与父亲排除亲子关系。
虽然不能询问当事人具体情况,但李小廷也有自己的分析,“她可能在排卵期,排了两颗卵子,然后和两位男士发生关系后,均形成受精卵,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这个鉴定结果一定不会出错,因为亲子鉴定的工作是非常严谨的。李小廷说,曾经有一对姐妹,孩子刚出生时,姐姐把自己的孩子过继给了妹妹,后来姐姐要证明孩子和妹妹没有血缘关系,拿来了孩子和妹妹的检材样本,但检测结果是孩子和妹妹的DNA符合遗传规律,“按照这个检测结果,可以认定孩子是妹妹亲生的。”李小廷说,“但当事人之前说明了原委,所以我们又加做了其他基因检测,*后确定妹妹和孩子排除亲生可能。”
李小廷的工作也并不只是围绕着是非,当用亲子鉴定帮到了有需要帮助的人,获得的那份满足感,可以让他开心很久。2017年,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在养父母临终前得知了自己是被领养的消息,于是萌生了寻找亲生父母的想法,“当时这位女士有了一个怀疑对象,是一位独居老太太,我们到现场为她们取样,拿回来检测后排除亲子关系。”李小廷说,后来,中年妇女的事情被媒体报道了,“当时有一家几兄弟找到这个中年妇女,说觉得像他们家人,但是父母都过世了,只能和兄弟姐妹进行鉴定。”
经过几轮鉴定,*终结果认定,他们是亲兄弟姐妹。“他们当时抱头痛哭,五十几年还能找到彼此,这份亲情也感动了我,那时候特别有成就感。”李小廷说。
只是尽力还原真相罢了
现在,来进行亲子鉴定的当事人,有怀疑另一半出轨的,也有一些需要向其他单位提供血亲关系证明的,李小廷说,“总的来说,从检材样本上看,认定亲生关系的比例,大于排除亲生关系的比例。”
10年来,李小廷鉴定了千余例,有的家庭因为他走向了终点,但更多的家庭因为他消除怀疑,从争吵转为和睦。被一次次问起如何看待自己的工作,李小廷简单的说了一句:“只是尽力还原一个个真相罢了……”(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文并摄)
2020年5月,滨海新区公安局新村派出所辖区居民吴女士来所给2017年9月21日出生的第三个女儿上户口。经核实,其女儿属于超生,无出生证,而且分娩记录上母亲姓名有误,面对重重困难,吴女士很无助。
新村所民警得知此情况后,主动为其提供帮助。2020年6月8日,吴女士在完成亲子鉴定后前往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办理出生证时,医院要求吴女士再做一个分娩记录的指纹鉴定,民警协助吴女士联系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该鉴定中心前往五中心医院病案室进行指纹采集,这时新的难题又出现了,由于其指纹印不清晰无法完成指纹比对。为此,民警又积极协助五中心医院外借其档案,并陪同五中心医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将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由鉴定中心的专家组对婴儿出生记录原件进行指纹鉴定,*终于2020年9月4日完成了指纹鉴定。拿到亲子鉴定和指纹鉴定的吴女士满怀信心到五中心医院办理出生证,再次遇到问题,其分娩记录上母亲姓名有误,医院让其到立档的解放路社区医院将姓名变更过来才可以办理。后解放路社区医院称已上报滨海新区妇儿保健中心,告知吴女士需要到滨海新区妇儿保健中心办理。随后,吴女士到滨海新区妇儿保健中心咨询办理情况,由于情况复杂,滨海新区妇儿保健中心不能直接为其办理,民警积极与新区妇儿保健中心沟通协调,并提供了相关辅佐证明材料。经过民警不懈的努力,2021年3月24日,吴女士“三胎”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总算办下来了。
虽然女儿的出生证办下来,也做了亲子鉴定,但由于吴女士是2020年1月从山东省滨州市通过居住证积分落户到天津,在申报落户时未报告三胎情况,故无法在津办理孩子的落户。此后,由于疫情、工作关系及离婚等原因,吴女士一直未能为孩子上户口。
2021年9月,**三胎政策正式出台,新村所民警及时通知吴女士来所办理“超生”三胎女儿落户。9月22日,吴女士为女儿完成了户口登记。经历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女儿终于有了户口,吴女士十分感动,向民警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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