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有没有做亲子鉴定的?有的话位置和电话是什么?
在唐山是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如果你有这个需求的话,可以去唐山市路南区的万达广场C座1618号看一看。其实如果想要做亲子鉴定的话,一般还是建议大家去一些正规的机构或者是去省级的三甲医院做,因为在这些机构做亲子鉴定相对来说要更加靠谱一些。假如说是以个人的名义去做亲子鉴定的话,那么头发样本的费用应该是在1000块钱左右,如果是血痕或者是口腔粘膜的样本,那么大概是需要800块钱左右。当然除了这些以外,我们还可以提供自己的指甲,牙刷等等。
很多人可能比较关心做亲子鉴定的准确率,其实从理论上来讲,只要你选择的机构是正规机构的话,那么亲子鉴定的准确率可以达到99.99%以上。直白的来说亲子鉴定的准确率是非常高的,只不过科学通常都是讲究严谨性的,所以我们才不会说是100%的准确率。
一般正规的机构在做亲子鉴定的时候都是要做两次的,如果两次的结果是相同的,那就证明此次的亲子鉴定结果是非常准确的,但如果两次的结果是不一样的,那就代表这个结果,有问题会重新进行鉴定。所以一般权威的机构给到我们手上的*终结果都是相当准确的,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很多人可能还很关心做亲子鉴定的费用到底是多少,这个其实不太好说,主要还是看你在哪种机构去做亲子鉴定,不过一般情况下亲子鉴定的费用都不会太低,越权威的机构收费的标准会越高。假如说自己不方便去现场做DNA鉴定的话,也可以自己采集样本,然后远程寄送样本到这些机构,*终同样也是可以检测到相应的结果。
唐山哪里能做有法律效力的亲子鉴定?
具有法律效应的亲子鉴定称作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带齐有效证件(大人的身份证,小孩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我们现场采样、拍照、按指纹。如果小孩没有任何证件的话,大人带上身份证和小孩一起到司法鉴定中心受理就可以。
河北做亲子鉴定,哪里好?
之前的回答都不靠谱,题主问的是用于法律证据的亲自鉴定还是个人隐私的?如果用于法律用途,一定要找河北省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否则不会被办案**采信;如果是做个人隐私的,可以找基因公司做,但是*好还是找司法鉴定中心做,有司法背书,可信度高,不会瞎搞。给题主推荐河北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我们保险公司也经常去那做鉴定,服务周到,专业公正。感谢采纳
唐山或河北省哪里有DNA鉴定机构
唐山没有这类鉴定机构,你可以到北京鉴定,也可以邮寄样本进行鉴定。
精斑残留物,检测方法:首先要判断残留物中是否有精斑,可以通过试纸检测,很简单只需要10分钟就可以了。
如果残留物中有精斑,再进行DNA鉴定,然后和你本人的DNA数据对比,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同一人的物质。
网友:唐山做亲子鉴定去哪里
导 语 户籍窗口是缔结警民关系的桥梁,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城关派出所作为迁安市公安局**大所,拥有18.8万余人口,日接待群众300余人次,每天的忙碌情景可想而知......
9月2日,一位60多岁的老大姐找到我说要给孩子上户口。我问她孩子多大了,她红着脸说35岁了。听完,我满脑子问号:35岁的孩子?没户口?他为什么不自己来?我说:“大姐,你能和我唠唠到底咋回事吗?”老大姐红着眼圈长叹了一口气:“这些事说出来怕你笑话!”我一边安慰她,一边说:“谁家还没点难事,你信得过妹子就跟我唠唠,能帮的我一定帮!”
原来,1980年,袁大姐投亲去广州打工,和一个叫张某的男子恋爱并生了一个男孩,但俩人一直没领结婚证,孩子的户口也没着落。不久,他们发现孩子身体有些问题:不能活动,也不会说话。医生说是先天不足,治愈的概率非常低。等孩子大点儿了,袁大姐带孩子测了智商,得到的结果无疑是个晴天霹雳:大脑发育停滞在婴儿期……紧接着,又一次打击落在袁大姐身上——孩子的父亲张某悄然离开,至今杳无音信。2002年,袁大姐在广州的亲人去世后,她便带着孩子回了迁安。由于孩子需要人照顾,袁大姐没法工作,生活非常艰难。我抹了一把眼泪问道:“这么多年,就没想过给孩子上户口吗?有了户口就能申请低保、长期护理险……”袁大姐说:“之前人口普查,也想过这事,但当时租房子住,孩子也没有出生信息,户口没能解决,这事就一直耽搁着,后来为了找孩子他爸,2010年我带着孩子到唐山做了亲子鉴定……”
我忍不住又问:“亲子鉴定有了,还是没上户口吗?”“孩子虽然大了,但病也不见好,人说不定哪天就没了,我真没有心情考虑户口的事……”袁大姐呜咽着。我理解作为母亲的心情,尽量轻柔地劝她:“您放心!现在**政策越来越好了,户口的事,咱们一起想办法!”沉默片刻,袁大姐抬头看着我说:“你说得对,孩子有了户口也不枉在这世上来过一遭。可这么多年了,这事能办成吗?”
“确实不容易,你相信我,我会尽*大努力!”听我说完,袁大姐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
为了尽快解决袁大姐孩子的户口问题,我重新查阅了关于补录户口的文件方案,并暗下决心,一定尽快解决此事。工作之余,我开始到袁大姐居住的小区进行入户核实,一次又一次走访调查。我同熟悉袁大姐的9家住户逐家见面,向他们一一了解袁大姐的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了解袁大姐的家庭情况。深入调查后,我综合所有材料开始撰写调查报告。经过近20天的努力,调查报告*终敲定,我又按照程序准备了一些手续。9月22日,当我打电话告诉袁大姐可以带亲子鉴定等手续到户籍室申报补录户口时,她高兴得连声道谢。
9月26日,袁大姐突然告诉我说亲子鉴定结果找不到了。我赶紧多方联系询问是否可以补办,令人欣慰的是,可以补办亲子鉴定结果。我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她。9月27日,我接到袁大姐的电话:“高警官,我到唐山了,可十多年了,我找不到当年做亲子鉴定的地方了,连机构名称也记不清了,你快帮帮我吧!”我急忙多方打听前些年亲子鉴定机构情况,终于得知2010年左右做亲子鉴定都是在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我怕袁大姐迷路,又赶紧联系唐山的朋友专门去接她,带她办理此事。大约过了一个小时,袁大姐的电话打过来了,语气里带着喜悦:“高警官,办成了!”
10月20日,袁大姐拿着亲子鉴定来找我,我楼上楼下地跑着帮她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组织好的补录户口材料上报迁安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李秀花特事特办很快进行了审批。紧接着,我和同事专程上门为袁大姐的儿子采集照片,为他办理了户口和身份证。
10月22日,我把办理好的户口页和身份证受理单交到袁大姐手上时,她用刻满岁月痕迹的手不停摩挲着小小的户口页,泣不成声……
10月23日一早,袁大姐拿着锦旗来到户籍室,把沉甸甸的谢意送给我,流着泪不停地说“谢谢”。我也抹了一把眼泪,拉着袁大姐的手告诉她:“以后有事就来找我,日子会越来越好……”
我感到为民办实事,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为民办实事,就要初心不改持之以恒,为民办实事就是要把事情办到百姓的心坎上。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我们严格落实唐山市局推出的十六项便民利企措施中涉及窗口的各项业务,实现了户籍窗口不打烊,三个月以来,双休日、节假日共办理户口123个,受理身份证158余张,发放身份证256余张;提供老年人优先办理业务,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上门照相办证5次;进一步完善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实行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并制定了现场回访表;省内户口迁移审批权限下放以来,共受理户口迁移业务60个,居民身份证加急常态化,共受理加急证件25份,居住证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共受理41本......
工作之余我将辖区76个行政村、50个居委会微信建群,建立“警民互动联络站”,总结推行:初心、诚心、爱心、耐心、细心、专心“六心”工作法,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生根,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服务零距离,满意在户籍!用青春使命书写公安窗口*暖的警色!
来源:迁安政法委Review of previous periods
日前,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走进唐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对市民公共服务热线(12345)所受理的一些计生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通过对热线数据的梳理,市民较为关注的问题涉及网上办理生育登记卡、生育登记卡是否存在有效期、出生证明的补办等。
●●生育登记的办理
生育登记是通常所说的**个或者第二个子女登记。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先澄清一个概念,现在办理的不是准生证,而是生育登记卡。生育登记提倡在怀孕期间进行办理,对于已经生育**或者第二个子女,未及时办理生育登记的,可以补办。
初次办理和补办生育登记卡,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并填写承诺书,简称“两证一承诺”。
生育登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由工作人员发给生育登记卡;第二种是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后登记。具体程序为登录河北省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唐山,进入河北省唐山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然后根据相关提示操作即可办理。
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个或者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没有有效期的规定,但如果申请办理生育登记后,由于种种原因流产或者引产的,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卡注销,注销后才可再重新申请生育登记。
●●再生育证件的办理
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且有意愿再生育的(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申请再生育。
再生育证件办理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生育子女的户口页、婚育状况书面承诺,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审批。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但未申领《生育证》的,不予补办。
●●产假和护理假的时间
对于产假和护理假的时间,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即98+60=158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要及时
工作人员介绍,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签发机构为其办理。新生儿出生后应当尽快去办理,如超过30个工作日,需要提供助产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超过一年及以上的,需提供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所以,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将孩子姓名确定好了再去办理。另外,信息填好后,家属一定要仔细认真进行核对,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进行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如何补办
由于遗失、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缺失需要补发。补发应由当事人向出生机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提出申请,并准备如下资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三、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四、由当事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加按手印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承诺声明书;
五、未落户新生儿,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 记者齐欣)
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公安厅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实际,对原《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免费发放,严禁变相收费
《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机构为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委托机构。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要求,签发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人员要相对固定,培训合格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
据介绍,《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属地管理,逐级申领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机构应定期对库存《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核查,防止被盗、损毁等。一次遗失5张及以上的,应立即封锁现场,向公安**报案,及时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丢失证明应在本地区市级或市级以上报刊声明作废。
《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免费发放,严禁变相收费。各地《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费用,由当地财政解决。
《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网络统一管理,所涉及信息安全由系统建设单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互联互通。各市新建出生医学证明打印系统需经省级论证备案,已有出生医学证明打印系统信息需实时上传至省级平台。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还规定,各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机构要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资料管理,按纸质和电子文件分类登记,连号保存,永久保管。有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当地档案局保管。同时,《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不得外借。
●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到签发机构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当在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签发机构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核查资料后,确认新生儿在本机构出生,信息真实有效,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0个工作日的,需提供助产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超过一年及以上的,需提供具有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非新生儿母亲申领,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助产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按照院内分娩签发。
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出生的新生儿,由新生儿父母向拟落户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据下列证明材料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证明材料包括: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亲笔签字的“亲子关系声明”;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证明材料永久保存。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还规定,在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以外出生的新生儿和在港、澳、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出生的新生儿,凭出生地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文件到其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不得另行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无法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无法提供新生儿母亲信息的,其父亲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向拟落户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新生儿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进行函询核实。对于无法核实的,申领人应当提供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
据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生医学证明》视为无效证件:
(一)2010年3月1日后河北省境内非计算机打印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印章的;
(三)项目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全、字迹不清、不真实、不准确、被涂改的;
(四)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授权或指定,为本机构以外出生新生儿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五)申报户口前《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已拆切的;
(六)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七)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当事人凭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须由原签发机构进行换发。
据介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公安**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因遗失、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缺失需要补发的,由新生儿父母向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委托机构予以补发。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原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三)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四)由当事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加按手印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承诺声明书;
(五)未落户的新生儿,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文,副页和存根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与相关证明资料、登记永久保存。
公安**在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时,对申办人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应认真查验辨别真伪,发现存在可疑情况时,暂不予办理,扣留可疑《出生医学证明》,通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检查、鉴别。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该管理办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机构相关人员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按照**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规定,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为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统一使用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为1996年3月1日)前出生的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如需出生证明文件,由接生的助产机构提供《出生情况证明》,到公证部门办理“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来源 河北新闻网 记者张淑会
编辑 大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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