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想给孩子做亲子鉴定,女方有权拒绝这个要求吗?
序言:男方想要给孩子做亲子鉴定,女方没有权利拒绝男方的要求,因为考虑到男方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如果做了鉴定以后发现孩子不是男方的孩子,男方有权利起诉女方,所以对于年轻人再考虑生孩子的问题上,一定要提前弄清楚孩子的生物学父亲究竟是谁。不然等到孩子出生以后,两个人真正结婚了,会给男方造成严重的影响。
男方想要给孩子做亲子鉴定
和老公在结婚以后有了孩子,会让老公从内心当中起疑心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男方有权利去给孩子做亲子鉴定。但是对于女方就不能拒绝男方这样的要求,因为考虑到拒绝了以后只会让男方觉得更起疑心,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做了鉴定以后才能够了却两个人的清白,同时也还孩子一个身世之谜,要让孩子意识到究竟谁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女方无权利拒绝孩子做亲子鉴定
女性应该考虑到老公竟然已经怀疑孩子的身世,如果女方极力的反对不让老公做亲子鉴定,只会让老公在内心当中更加的怀疑孩子的身世问题。与其让老公一味的怀疑孩子的身世,倒不如直接解财迷团,通过做亲子鉴定能够还女方一个清白。
如果老公是无中生有,显然也会给妻子认错,但如果怀疑的事情已经成为真实的事情,夫妻两个人可能就会离婚。
夫妻二人的关系
对于任何一个男性在婚姻当中都很难接受,妻子生下的孩子和自己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这对于一个男性而言就意识到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了。所以一旦发现了孩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就会考虑和妻子离婚,男性难以接受被妻子戴绿帽子。甚至会被天下人耻笑,尤其是生活在农村的人对戴绿帽子的事情非常的介意。
可以拒绝亲子鉴定吗
法律分析:关于拒绝亲子鉴定,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或仅仅是猜测、臆断,法院也可以驳回申请人的申请,避免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家庭和谐与信任
另外一点就是:法院无权强制对方做亲子鉴定
近年来,亲子鉴定越来越普遍,而且鉴定技术已经很成熟。孩子亲缘关系的认证往往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稳定。但亲子鉴定实际上是把双刃剑,目前社会中婚姻状况的不稳定、婚外性行为的增加和非婚生子情况的频繁出现,才造成了亲子鉴定如此备受关注。同样如果鉴定结果没有问题,则会对被鉴定人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拒绝做亲子鉴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该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几近百分之百,但有的当事人一方出于利益关系的综合考虑,拒绝做亲子鉴定。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能否推定亲子关系存在或不存在?对此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2条作了如下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一方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该怎么办?
从国外的亲子鉴定法律规定来看,通常有两种形式的强制方法。一种是直接强制鉴定,如德国规定,拒绝受检者不仅要负担因拒绝所生费用,并科处罚金;应受检查者无正当理由,一再拒绝受检时,法院得加以强制,可对其强制抽血;另一种是间接强制鉴定,是在获取亲子关系事实真相和保护当事人隐私权、人格权之间作出的平衡。
DNA亲子鉴定是检查什么细胞
DNA亲子鉴定实际上是对细胞中DNA遗传物质进行鉴定,细胞中都含有DNA遗传物质,因此样本的选择是多样的,人体细胞都可以,如毛囊细胞、口腔上皮细胞、血液中的细胞等等……
亲子鉴定真父子吻合程度达99.9%,那么兄弟之间吻合程度达多少?
真父子吻合程度达99.9%,那么兄弟之间吻合程度仅次于真父子.99%以上.同卵生殖的孪生兄弟之间的DNA是100%相同的;
网友: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么
扬子晚报网5月27日讯(记者 朱鼎兆)网上相识,并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淮安女子张某怀孕了,但是,男网友王某却拒不承认孩子是他的,而且拒不做亲子鉴定,也不到庭。27日,在淮安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暨少年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该起案例,法院*终确认王某亲生父亲的身份。
张某(女)与王某(男)通过网络相识,后逐渐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2017年5月张某怀孕,但王某否认自己系胎儿父亲。同年10月,张某将胎儿DNA样本与王某DNA样本送至某医学检验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胎儿与王某之间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2018年1月,张某生育一男孩,取名张某某。2020年5月,张某以张某某名义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王某与张某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王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认为,张某已经向法院提供了DNA鉴定意见书、情况说明、微信聊天记录等必要证据,但王某经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故判决确认张某某与王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
据淮安市中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庭长沙瑞新介绍,因亲子关系确认纠纷在审理往往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亲子鉴定,这就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予一定配合,否则主张亲子关系成立方将陷入无法举证的困境。因此,考虑到亲子关系确认案件往往需要对方配合这一特殊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父或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
老张和妻子离婚后,意外发现自己是AB血型,而儿子竟然是O型血,可能不是自己亲生的。他找到儿子希望去做亲子关系鉴定,但遭到拒绝。为此,老张提起诉讼,但前妻和儿子经法院传票传唤,仍拒不到庭。老张和儿子的亲子关系该如何认定呢?《民法典》**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老张前妻及儿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参加诉讼,且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拒绝申请进行亲子鉴定,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推定老张和儿子不存在父子亲子关系。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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