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哪里可以做亲子鉴定,价格如何?
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网上很多机构声称能做亲子鉴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价格一般3000左右,过高或过低也要当心。三德大酒店对面有一家专门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具体的114查询吧
南通哪里可以做亲子鉴定,价格如何?
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网上很多机构声称能做亲子鉴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价格一般3000左右,过高或过低也要当心。三德大酒店对面有一家专门做亲子鉴定的机构,具体的114查询吧
有木有人知道南通华迪亲子鉴定、或在那做过
没听过。亲子鉴定必须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请咨询当地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网上很多机构声称能做亲子鉴定,建议谨慎选择,以免上当。
南通亲子鉴定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段家坝商务楼附楼301室(三德大酒店对面)
网友:南通的亲子鉴定
#以案说法#【男子不认女儿又拒做亲子鉴定 法院:无正当理由推定系亲生】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女方代表非婚生女向男方追讨抚养费,但男方否认孩子是亲生,又明确不同意做亲子鉴定。那么,法院该听取谁的意见?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裁定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一起来看看~
虽然做过亲子鉴定,确认了血缘关系,但父亲一直猜忌儿子不是亲生的,儿子一气之下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再次确认亲子关系,并要求父亲赔偿精神损失。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驳回了儿子的诉讼请求。
1997年,南通通州的钱某(男)与赵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小钱。2008年,钱某和赵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小钱归赵某抚养,钱某支付抚养费。因钱某怀疑小钱非亲生,2009年双方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为小钱与钱某有亲生血缘关系。此后,小钱随母亲赵某共同生活,而钱某则再婚,平日父子鲜有联系。
近年,钱某与小钱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联系,并沟通重做亲子鉴定。谁曾想,小钱一纸诉状将钱某告上法庭,认为父亲多年怀疑其非亲生,散布不实言论,损害母亲名誉,使其精神痛苦,要求确认存在亲子关系,并要求父亲停止侵害名誉、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而钱某则辩称,其对此虽存有疑虑,但离婚后为不让儿子受到伤害,其尽可能回避该问题,并未侵害儿子名誉权,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钱出生后公安户籍部门已登记确认其与钱某系法定父子关系,钱某离婚时对此未持异议并支付抚养费,而此后亲子鉴定亦确认双方有血缘关系,双方父子法律关系早已成立,小钱现诉请法院再度确认亲子关系,因不存在需要法院解决的法律争议,对双方已存在民事权益也无影响,故对小钱该诉请予以驳回。
钱某猜忌儿子非亲生,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父子感情,但这是钱某内心思维认识,父子两人通过手机短信联系重做亲子鉴定具有相对私密性,并非钱某在公开场合向不特定人群散播非亲子言论,相关证据也不能证明因钱某怀疑亲子关系导致公众对小钱的社会评价降低并致使小钱名誉受损,故钱某不构成名誉侵权。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小钱的全部诉请。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正所谓“无纠纷不成讼”,民事诉讼的核心内容为民事权益争议。本案中,小钱诉请法院确认其与父亲存在亲子关系,这是作为公民的生命体因出生这一自然现象与父母之间产生的客观事实问题,因双方已确定存在父子法律关系,对此并无实质性法律争议,法院不应重复确认。
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对亲子关系的怀疑势必影响家庭成员关系和谐,钱某与儿子私下通过手机短信联系重做亲子鉴定,并非公开散播非亲子言论,虽不符合名誉侵权中公开传播的构成要件,但此举必然伤害小钱的情感尊严,导致父子之间心生嫌隙,引发小钱“赌气式”诉讼,发案根源还是在于夫妻离异后父子之间未能正确处理情感隔阂。
由此可见,婚姻家庭纠纷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因为涉及人身和血缘关系,关乎感情、亲情和道德,“清官难断家务事”,有时单纯依靠法律和司法并不能完全理清“亲情账”,司法实践中亲人之间“赢了官司、输了感情”的案例比比皆是,为此,人民法院处理家事纠纷应注重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引导和帮助当事人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
(文章来源:江苏法院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虽然做过亲子鉴定
确认了血缘关系
但父亲仍然猜忌儿子不是亲生的
儿子一气之下将父亲告上了法庭!
要求父亲 ……
7 月 25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驳回了儿子的诉讼请求。
1997 年,南通通州的钱某和妻子赵女士生下了儿子小钱。2008 年,钱某和赵女士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小钱归赵女士抚养,钱某支付抚养费。由于钱某怀疑小钱非亲生,2009 年双方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为小钱与钱某有亲生血缘关系。此后,小钱随母亲赵女士共同生活,而钱某则再婚,平日父子很少有联系。
近年,钱某与小钱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联系,并沟通重做亲子鉴定。
谁曾想,小钱一纸诉状将钱某告上法庭,认为父亲多年怀疑其非亲生,散布不实言论,损害母亲名誉,使其精神痛苦,要求确认存在亲子关系,并要求父亲停止侵害名誉、登报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而钱某则辩称,其对此虽存有疑虑,但离婚后为不让儿子受到伤害,其尽可能回避该问题,并未侵害儿子名誉权,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钱出生后公安户籍部门已登记确认其与钱某系法定父子关系,钱某离婚时对此未持异议并支付抚养费,而此后亲子鉴定也确认双方有血缘关系,双方父子法律关系早已成立,小钱现诉请法院再度确认亲子关系,因不存在需要法院解决的法律争议,对双方已存在民事权益也无影响,所以对小钱该诉请予以驳回。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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