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DNA?DNA亲子鉴定可靠吗?
染色体是细胞内具有遗传性质的载体;DNA,中文名叫脱氧核糖核酸,是构成染色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因是染色体上具有决定生物性状的DNA 片段。
由于每个人的DNA是独一无二的,就好像指纹一样,所以DNA亲子鉴定是亲子鉴定中*为有效的方法。一个人有23对(46 条)染色体,同一对染色体同一位置上的一对基因称为等位基因,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如果检测到某个DNA位点的等位基因,一个与母亲相同,另一个就应与父亲相同,否则就可能存在疑问了。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只要在十几至几十个DNA位点做检测,,如果全部一样,基本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了,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则可以排除亲子关系。因此,在DNA亲子鉴定中,选择的位点数越多,结论越准确;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可达到99.99%;双亲(指父母与孩子三人)鉴定准确率一般高于单亲(父母一方与孩子)鉴定准确率。
正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可信吗
只要是司法鉴定报告书就可信的,里面附有**认证的钢印是有法律效力的
亲子鉴定准确吗?在正规司法鉴定所,16个位点 15个是跟父母对的上。心里有点不安
人的基因位点不管在肚子里的宝宝还是生出来的宝宝从开始就定数的了;单亲亲子鉴定的情况在检测的16个位点或20个位点里,有1—2个位点(除性别位点)对不上属于基因突变;基因突变的概率在1.4%;如果是基因突变了,须补母方样本 或加测位点,*后才能出鉴定意见。
有3个或3个以上的位点对不上就是100%排除他们存在亲子关系,也就是否定的结果。
脐带血含有母亲成份,同时会需要提供父亲、母亲样本做对比, 也就是双亲亲子鉴定。
双亲亲子鉴定是不用担心基因突变,如果基因同时有母亲样本做对比,可以算出父亲与孩子的亲权指数,父权指数达到99.95%以上就是亲生的。
16个位点里,其中一个位点是性别位点,其余15个位点里和父母的位点都能配对,那么就是支持他们是亲子关系。
北京三甲医院技术平台 华科基因检测中心
人的基因永远都不会改变,拿同样人的样本到不同鉴定机构做实验, 得出的基因位点都是一样的; 如果楼主担心数据出错,可以拿同一个人样本到第三方机构进行实验;如果得出的结果不一样,那么说明某家的实验数据出错了。
如果追究,出错的鉴定机构 正常来说 是要负到相应的责任。
网友:华中亲子鉴定可靠吗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4月29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官网获悉,广州司法局于4月24日公开了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涉及一宗虚假亲子鉴定案件。
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虚假亲子鉴定的行为,广东华中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华中鉴定所)被撤销登记,两名鉴定人分别被处以停止执业6个月、9个月。
粤司鉴罚决字【2022】5号、6号、7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广州市司法局于2021年4月7日对华中鉴定所涉嫌虚假亲子鉴定一案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12月1日,陈某光(男)委托华中鉴定所对“陈某光、林某清(女)与陈某伟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2019年12月6日,华中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支持陈某光与林某清为陈某伟的生物学父母亲”,鉴定人为苗某、魏某。
后经调查查明,中介人员通过微信将三名被鉴定人的照片发送至华中鉴定所的工作人员黎某并支付1200元鉴定费用(中介人员实际收取了2880元),随后将《鉴定委托书》、虚假血样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邮寄到华中鉴定所。
被鉴定人陈某光、林某清的血样实际为案外人严某章(男)、黄某华(女)的血样,严某章、黄某华为陈某伟的生物学父母亲。
在本案中,华中鉴定所未统一受理司法鉴定委托,未审查核实委托人、被鉴定人身份信息以及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未按规定安排鉴定人亲自采集血样,接受中介人员邮寄的血样,且在调查过程中向司法行政**提供本鉴定案虚假复核签名材料。
经进一步调查,华中鉴定所在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时长期向中介人员提供空白《鉴定委托书》、空白血卡等材料,以支付介绍费的方式招揽业务,未指派鉴定人亲自采集血样,接受中介人员、被鉴定人通过快递方式提供的血样,构成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支付介绍费等违法情形,严重损害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华中鉴定所上述行为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2021年9月7日,广东省司法厅向华中鉴定所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对此,华中鉴定所提出听证申请,经过听证后认为华中鉴定所的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
对于涉案的两名鉴定人,广东省司法厅认为,苗某、魏某作为鉴定人,未亲自外出采集血样,接受中介人员邮寄的血样,未审查核实委托人、被鉴定人身份信息以及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导致出具了虚假亲子鉴定意见书,造成亲子关系被错误认定及登记户口,扰乱户籍和收养管理制度,严重损害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而魏某还作为华中鉴定所的机构负责人,在调查过程中向司法行政**提供本鉴定案虚假复核签名材料,性质恶劣。
2022年4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作出上述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华中鉴定所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对苗某作出停止执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对魏某作出停止执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
亲子鉴定,不能沦为徒有形式的“假鉴定”。
确认办理后,记者收到中介邮寄的血样采集卡、司法鉴定委托书、风险协议书等资料。来自新京报网
文 | 重舟
贩婴从“零售”模式转为“网络预订”……连日来,网络贩婴黑色利益链引发舆论关注。而新京报今天的一篇《买卖婴儿背后亲子鉴定造假调查:无血缘关系鉴定为亲生》,将网络贩婴背后的另一个利益链条挖了出来。
据新京报报道,8月下旬,记者卧底进入网络送养、亲子鉴定等社交群组。有“司法黄牛”与记者搭线后,用虚假材料为记者代办出一份“亲生关系”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据调查,在这类群组中,隐匿着不少类似的黄牛,他们瞄准群里的非法领养者,代办亲子鉴定,帮领养的婴儿落户,并收取少则八千、多则数万元的费用。
一代办人员称,他可根据委托人需求,办理全国多地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通过调换血样,拿到想要的鉴定结果。
两个并不存在血缘关系的人,可轻易建立法律意义上的父子关系,“不管是不是你的,都能帮你做成亲生的”……原本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子鉴定,居然可以被随意造假,这足以让人骇然。
从调查情况看,该现象并不仅仅是个案,而是已形成成熟的利益链。在“黄牛”那儿,不仅收费上明码标价,他们还号称全国多地都可以办理。
面对亲子鉴定领域的这种“灰色”场景,相关部门有必要及时介入调查,其背后到底是哪些环节在失守,利益链上又都站着哪些力量,需要严肃起底和追究。
根据“黄牛”说法,“提交的血样,都是亲生关系家庭的血样,后面的鉴定也都是正规流程,除了你我,没有人会知道这份鉴定报告的真假。”也就是说,“黄牛”的作用,只是为需要“亲子鉴定”的家庭找寻到一份亲生关系的血样,其他鉴定程序都是照常进行。言下之意,鉴定机构也是处于“被骗”的状态。
但一方面,这些“黄牛”对外又打着“自己跟全国大部分地方的鉴定机构都有联系”的旗号;另一方面,他们能这样轻易蒙混过关,用“假名字、假血样,3天办出真报告”,难道仅仅是鉴定机构太好骗?所以,“黄牛”们是不是存在与鉴定机构或者是“内鬼”“勾兑”的情况,很难不让人联想。
这样的案例此前其实已出现。据广州市司法局通报,今年3月份,广东华中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的采样员,送回鉴定机构的血样非委托人本人血样,鉴定机构据此做出了虚假鉴定,造成严重后果。鉴于此,鉴定机构“内鬼”主动配合造假的风险不可不防。
退一步言之,即便鉴定机构只是“被骗”,或对“内鬼”防范不力,那“黄牛”拿着与鉴定身份不符的血样轻松通过鉴定,是否也说明鉴定机构在身份核实上存在纰漏?
根据司法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在机构内提取检材;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派至少二名工作人员去现场提取检材,其中至少一人应为该鉴定事项的鉴定人。由此可以看出,“本人未到场”的亲子鉴定操作,本就属于“例外”情况。
而这些造假行为,一般都是“无需本人到场”。在此情况下,“黄牛”能够用与真实身份不符的亲生关系血样屡屡换来“真报告”,鉴定机构是否尽到了足够的把关责任,不免让人打上问号。
“打蛇打七寸”。不管是鉴定机构主动“失守”,还是“被骗”,亲子鉴定造假现象的出现,都应该让鉴定机构的运行规范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调查中,这些打出“与鉴定机构合作”旗号的“黄牛”,对于合作内幕讳莫如深。而这点显然需要相关鉴定机构给出回应,也更需要监管部门去揭开盖子,并举一反三,强化相应的行业监管。无论如何,亲子鉴定,不能沦为徒有形式的“假鉴定”。
□重舟(媒体人)
编辑:井彩霞 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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