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怀疑儿子并非亲生,前妻却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前妻是心虚了吗?
应该是心虚,正常情况下应该同意做亲子鉴定,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亲子关系,不然起诉到法院,女方也会败诉。
前诉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就把自己摆到了不利的一面,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会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拿不出相关的证据,法官就会认定不存续亲子关系,证明男子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如果男子因此而拒绝付抚养费,或者要求女方赔偿,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从这些方面看,同意做亲子鉴定是明智的,不同意应该是心虚的表面。
一、心虚不同意做亲子鉴定
前妻很可能因为心虚而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担心再做亲子鉴定时证明与孩子之间没有亲子关系会引发更多的矛盾,那了个人已经离婚了,在怀疑是不是亲生也没有什么道理,除非这孩子判给了男方,如果判给了女方和女方一起生活,对于男方来说是不是亲生真的无所谓了,可能他想证明没有关子关系,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二、夫妻分手*好不要影响孩子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有情可原,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多害虑一下孩子,尽量不要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伤害,像湖南男子在离婚以后还怀疑儿子并非亲生的行为,就会在儿子的心中留下深深的伤害,前期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有可能是心虚,也有可能是不想给孩子留下不好的记忆。
三、为了孩子可以放弃一些东西
如果真的爱孩子可以为了他放弃一些东西,前妻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可能是爱孩子的一种表现,但他做这个决定就意味着要放弃一些东西,因为男方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付抚养费,以后孩子的抚养义务就要由女方全部承担,经济压力会更重一些,但这样对孩子更好一些,会让他相信妈妈是爱他的,不需要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因血型有异我可以不经前妻同意跟孩子做DNA亲子签定吗
百科-知识里关于亲子鉴定的解释如下:
进行亲子鉴定的原因
进行亲子鉴定的诱因:随着科技的发展,加上传统的家庭观念的改变,使得现代生物科技水平和需求不谋而合。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
1、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依据,但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2、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1)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司法鉴定要做到: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合法,鉴定方法、标准合法。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
3)目前亲子鉴定80%以上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都属于个人鉴定。
个人鉴定是鉴定机构对个人的遗传基因所做的生物学鉴定,在取样环节,不需要公检法出具委托书,也不完全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和同意书,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1)司法亲子鉴定
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关系;
强奸犯的认定;
认领被拐卖儿童;
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
遇难者(空难、海啸等)身份无法辨认;
抚养权纠纷。
2)个人亲子鉴定
怀疑子女不是亲生;
怀疑医院产房或育婴室调错新生儿;
失散的家庭成员认亲。
亲子鉴定还包括:亲缘鉴定(父系或母系),移民鉴定等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个人亲子鉴定可以不通过前妻同意,采样进行。
娱乐休闲分类达人曾荣
做离婚亲子鉴定,要得到孩子的同意吗?
离婚时对共同抚养的子女的血缘有怀疑的,可以申请做离婚亲子鉴定,但是不管鉴定结果如何,都将对夫妻双方以及子女产生影响,特别是可能会给子女造成重大的伤害。那么,做鉴定是否需要子女的同意,将是首先考虑的问题之一。
实践中,要申请离婚亲子鉴定,需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需尊重女方的意见
如果女方不同意做鉴定,那么法院也不能继续进行,即使这个鉴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哪里可以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怎么做?我儿子两岁了,我怎么和他做亲?
你的儿子两岁,可以用口腔拭子或血痕作为检测样本*好不要采集毛发因为孩子小,毛发比较细,比较稀疏,因此,毛发中所含的DNA较少,具体的可以咨询河南北美司法鉴定的专家0371-87096997
离婚后前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妻子不同意可以吗
如果男方要求做亲子鉴定,女方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但得承担不利后果,就是这个孩子不是男方的。
离婚了对方有权利要求做亲子鉴定吗
不可以的,如果确实需要,法院判决也行
网友:前妻同意做亲子鉴定
笔者*近看到一个有意思的案例,供大家分享。
这是一个继承纠纷的案例,被继承人刘某应该是一个企业家,生前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但可能不太有财富传承意识,生前没有订立遗嘱。
而家庭关系又相对比较复杂,与**任妻子在1989年结婚,育有一女刘A,双方于1995年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与第二任妻子姚某在1997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2010年刘某去世后,姚某拒向刘某前妻女儿刘A分配遗产,双方闹上法庭。
这个案子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从2012年一直打到2016才尘埃落定,究竟在纠结什么?——二婚妻子认为前妻所生孩子刘A不是刘某的亲生子女,除非做亲子鉴定确认亲子关系,否则不享有继承权,而刘A拒绝做亲子鉴定。
**,刘A是否需要证明存在亲子关系?
其实不需要,刘A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的,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推定具有亲子关系。
第二,姚某是否有权否认刘A与刘某的亲子关系?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9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的主体只能是父亲或者母亲,姚某无权向法院否认亲子关系。
第三,法院如何说理?
法院认为亲子鉴定具有很强的伦理性,涉及父母、子女的隐私权,主张亲子鉴定严格限定于父母与成年子女本人,本案中刘某生前并未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且依据离婚协议履行对刘A的抚养义务。
此外,子女与父母有血亲关系,当然可以享有继承权,但血亲关系并非享有继承权的必备条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也可以享有继承权。
因此,刘A可依照法定继承取得遗产。
对于此案,只凭判决书,只是管中窥豹,我也分享一些我的观点。
**,亲子鉴定只能在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并不能通过同胞兄弟姐妹来进行亲子鉴定,在刘某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如何取得检材?没有检材也无法进行亲子鉴定。
第二,对于非婚生子女的妈妈们,虽然本人并不赞成非婚生子,但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享有与非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孩子是无辜的,如果凭子上位已不可能,建议在婚生子女出生后尽快与生父进行亲子鉴定,并将报告留存,同时与生父签订相应的抚养协议,明确亲子关系,避免日后因缺乏相应的亲子证明而无法继承生父遗产。
·骆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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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这位男子名叫唐宗亿,本来有个幸福美满家庭的他却因为邻居的一句话就怀疑养育多年的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并且坚持要做亲子鉴定。无论妻子如何解释,唐宗亿始终坚持自己的想法,无奈之下,妻子便以离婚相威胁。
唐宗亿
唐宗亿的妻子名叫彭玲,两人结婚已有十八年,育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
唐宗亿出生于农村,父母都是憨厚老实的农民,由于没有学历和一技之长,家里的收入主要靠种田和在附近打零工维持。
父母经常告诫儿子,希望他努力学习,将来找个好工作彻底摆脱农村贫苦的命运,毕竟靠读书改变命运对于农村小伙来说是*为有效的方式。
唐宗亿似乎天生就不是读书这块料,读完初中后就因成绩垫底而被迫辍学。
成年后的唐宗亿考取了大车驾照,做了一名货运司机,并且一干就是很多年。虽然工资比较高,但却十分辛苦,和家人聚少离多。
唐宗亿三十多岁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到了一个女孩,此人性格外向,相貌中上,善于交际,异性朋友很多,她就是彭玲。
彭玲也是来自农村,很早进入社会的她尝遍了酸甜苦辣,做过很多工作。年轻时,她想凭借自己出色的样貌和身材找一位帅气、多金的男生作为终身依靠。然而现实是残酷的,纵然寻找了很多年,这样的男生依旧没有出现。
彭玲
随着自己年龄的增大,彭玲逐渐降低自己的择偶要求,她不再执着于对象的外貌和经济实力,而是想找一位老实可靠的男人相守一生。
而唐宗亿正是外表憨厚老实,并且寡言少语之人,这样的人有一大优点,那就是只知道**养家,虽然不懂得浪漫,也不知道如何体贴女生,但是对婚姻绝对忠诚,也不喜欢勾搭异性。因此,面对唐宗亿的追求,再三思虑之下,彭玲答应了和他交往。
彭玲之前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和唐宗亿确定关系之后,辞掉了文员工作,改行售卖保险,客户对象大多是那些有家室的成功男人。
之后,两人进展迅速,很快两人就奉子成婚。为了满足妻子的要求,唐宗亿拿出所有积蓄在市里购置了一套商品房。
第二年,两人的孩子出生,是个女儿,唐宗亿喜欢得不得了,为了让自己的妻女以后能生活得好一点,唐宗亿不惜贷款购买了一辆大货车,自己跑长途运输。
这样平静无奇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好几年,期间,夫妻俩一直非常恩爱。直到女儿八岁那年,邻居的一句话,让这个小家顿时陷入分崩离析的局面。
有一天,唐宗亿完工回到小区,正好碰到女儿在门口迎接,看到唐宗亿的那一刻,女儿飞快地扑到唐宗亿的怀里,并且口里一直喊着爸爸。此时旁边的一位邻居喊住唐宗亿的女儿,叫她不要叫唐宗亿爸爸,并且还说唐宗亿根本就不是她爸爸。
当时这个邻居出于何种目的说这样的话,没有人知道,但这句话却深深印在了唐宗亿的脑海里,成了他此后多年的阴影。
那么,这位邻居为何能说出这样的话呢?主要还是因为彭玲当时的职业,大家都觉得,保险这一行存在潜规则。一个卖保险的女孩整日和其他有家室的成功男子保持联系,难免不让人怀疑。之前就有大妈在暗中讨论,说彭玲的这个孩子根本不是唐宗亿亲生的,大妈说得非常真切,就像自己在现场一般,这位邻居听到后就信以为真。
唐宗亿回到家里之后,马上质问妻子,是不是做了些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彭玲当时就懵了,唐宗亿更是直截了当地询问女儿究竟是不是自己亲生的。
彭玲赌咒发誓,说女儿绝对是唐宗亿亲生的,她不明白丈夫为何会突然有这方面的怀疑。
后来彭玲才得知,是邻居的一句玩笑话,为了自证清白,彭玲辞掉了卖保险的工作,并且将手机上的异性客户全部删除。
看到妻子如此决绝,唐宗亿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多疑了,于是便原谅妻子,并向妻子保证,以后再也不疑神疑鬼。
之后的十年里,两人经常因为琐事争吵,但一吵架,女儿必定站在母亲那一边,无论是唐宗亿是对还是错,女儿都会咒骂自己的父亲。甚至有一次,女儿直接拿玻璃杯向唐宗亿的头狠狠砸去,幸亏唐宗亿躲闪及时,要不然肯定会受重伤。
看着女儿对自己下狠手,唐宗亿暗自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很有可能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此时他脑海里又浮现出当年邻居的那句话,此时的唐宗亿越发肯定自己的想法。
唐宗亿的女儿
他向妻子提出要做亲子鉴定,彭玲劝说无果之后,同意了丈夫的意见。但她有两个条件,**就是,做完亲子鉴定后,无论结果如何,自己都要和唐宗亿离婚,她不需要一个完全不信任自己的丈夫。第二就是,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女儿的确是亲生的,那么唐宗亿需要将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以弥补对她的伤害。
唐宗亿考虑了许久,他没有下定主意要不要做亲子鉴定,他害怕鉴定结果出来,女儿确实是自己亲生的,那么以后想要修复父女之间的感情就难如登天。
*终,他想到了记者,希望通过记者出面来解决这件事。
记者到来,了解完事情的真相后,决定找彭玲好好谈一谈。彭玲要求支开唐宗亿。
记者按照彭玲的要求支开了唐宗亿,随后,彭玲说起了自己和唐宗亿在恋爱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情。
原来,在和唐宗亿确定关系后,彭玲和一位已婚男子保持亲密关系,对方答应向彭玲购买巨额的商业保险,但前提条件就是彭玲要做他的情人。
为了完成业绩领取提成,彭玲答应了这位已婚男子的要求,但事后,男子却出尔反尔,劈腿了彭玲。为了怕唐宗亿察觉这件事,彭玲果断删除了和这名男子的所有联系。
当记者问彭玲,这个女儿究竟是不是唐宗亿亲生的时候,彭玲也不敢确定,她说自己有90%的把握证明孩子确实是唐宗亿的。
记者对于这样的回答感到无语,同时也觉得唐宗亿的怀疑十分合情合理。作为妻子,连孩子是不是丈夫的,都无法做出准确的回答,实在难以置信。
对于唐宗亿要做亲子鉴定这件事,记者也表示支持。*终,在记者的陪同下,他们来到省城权威机构做了亲子鉴定。
期间,唐宗亿的女儿没和唐宗亿说过一句额外的话,只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如果鉴定下来,自己确实是唐宗亿的亲生女儿,那么在父亲年老之后,自己也会好好赡养父亲。
过了几天,一行人前来领取鉴定结果书,鉴定人员亲自将未拆封的鉴定报告交到唐宗亿手里,以表明这份报告不可能弄虚作假。
唐宗亿拿出报告,上面结果表示,唐宗亿的女儿确实是唐宗亿亲生的。看到这个结果,唐宗亿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在此刻落地,彭玲在知道结果的这一刻也大舒了一口气。
事后,两人根据约定,办理了离婚手续,唐宗亿也兑现了承诺,将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划归到女儿名下,以弥补伤害。
因为邻居的一句话,唐宗亿亲自毁了原本幸福的家庭,不得不说谣言有时候会害死人。婚姻需要的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如果一方疑神疑鬼,这样的婚姻注定不会久远。
妻子三胎生子,亲戚朋友却说孩子长得不像爹2016年,远在云南打工的王博接到妻子余萍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余萍兴奋又有些不安地告诉丈夫:她怀孕了。
这个消息让王博有些猝不及防,在这之前,他们已经生育了两个女儿,一个9岁,一个7岁了。
王博的**反应是,劝妻子放弃这个孩子。
但余萍异常固执,坚决要把腹中的孩子生下来。
王博心里有些疑惑,他不明白妻子为什么一定要生这个孩子。
不过*终他还是选择了妥协,回到老家陪妻子待产。
大半年后,余萍生下了儿子。
虽然刚开始王博不支持生这个孩子,可看到儿子可爱的小脸蛋,王博的心都融化了。
但是不久后,一些流言蜚语就传到王博的耳朵里。
周围的亲戚、朋友、邻居告诉王博:你儿子长得不太像你呀!
刚开始,王博没把这些话放在心里,可后来说的人多了,王博心里就不是滋味了。
再一回想,余萍怀孕前,自己在云南打工,她在家里照顾两个年幼的女儿,一算这怀孕时间不太对。
王博来到医院咨询医生,医生听了他的陈述,告诉他:
“这种情况下怀孕的几率很小。”
医生的话让王博彻底懵了,他有六七成的把握,这孩子不是自己的,余萍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在外面有了别人!
用孩子的唾液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不是自己的可指控妻子出轨是要有证据的。
王博决定,去做亲子鉴定!
不过,王博想偷偷做,不想让余萍发现自己怀疑她。
王博的妹妹打听了一个办法:采集孩子口中的唾液,这样的话余萍也不容易发现。
趁余萍不注意,王家人采集了孩子的唾液送去做检测。
几天后,结果出来了,看到结论的那一刻,王博既愤怒又绝望:
孩子不是王博的!
在王博看来,这真的是铁证如山、不容狡辩!
可另一边,余萍死活不承认自己出轨,更不愿意向王博道歉。
看到王博咬定自己外面有人,余萍后来干脆提出离婚。
王博很快就答应了,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三个孩子,两个女儿归王博抚养,儿子归余萍抚养,房子留给了王博,余萍净身出户。
离婚后前妻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道歉不久后,当地法院的法官在办公室里接待了余萍。
在立案庭法官面前,余萍哭得十分凄惨。
她要告前夫王博,要为自己讨个公道,要王博向她道歉!
王博手里有亲子鉴定书,铁证如山,余萍为什么要告他呢?
原来,亲子鉴定的结果出来后,余萍的亲朋好友和邻居都知道了她的“丑事”,在她背后指指点点,迫于精神上的压力,余萍选择离婚。
离婚后,谴责她的声音更多了,她的名声一落千丈,到哪里都顶着一个“坏女人”的标签,这让她无法接受,她要求王博向她道歉!
可作为过错方,王博和家人的指责没有问题,余萍所受的精神压力,是她当初选择出轨所致。
但是,余萍拿出了一份亲子鉴定报告,她说这是*近才做的鉴定,结果显示,小儿子就是王博的骨肉。
两份亲子鉴定报告,两个截然相反的结果,这下把法官给弄懵了。
法官发现,王博的鉴定书有问题既然是两个结果,那必定有一份鉴定报告有问题。
法官先看了余萍手里的那份鉴定报告,经过电话沟通了解到,出具报告的机构是一家有资质的机构。
可仅仅电话联系还不够,法官亲自来到这家机构,查看了他们的证件和资质,确认余萍手里的鉴定报告没有问题。
法官再看王博的鉴定报告,仔细一看,法官就从报告书上查出了问题:
封面出具单位的名称与其主要内容单位的名称不一致;
在其结果署名的印章机构名称与前述两个名称也不一致;
鉴定意见中的鉴定人,不具有物证鉴定的资质。
而且当时是王家人自行采集了孩子的唾液交给了鉴定机构,做鉴定的流程也不严谨。
到这时,明眼人都清楚问题出在谁身上了。
法官叫来了王博,仔细询问亲子鉴定到底是怎么做的。
王博说,亲自鉴定的事是家人帮他操办的,具体怎样的流程,找的什么机构,他统统不清楚。
法官怀疑:难道是王博的家人为了让王博离婚,故意炮制了一份假亲子鉴定书?
法官找到王家人了解情况,王博的妹妹这才说了实话:
她其实也不了解亲子鉴定的流程,她在网上看到有家亲子鉴定机构做的广告,就主动和对方联系,按照对方的要求采集了孩子的唾液邮寄过去,交了钱,然后对方就出具了报告,对于报告是否真实,王博的妹妹并不清楚。
这里面,没有王家人的阴谋,不是刻意为之,只是“热心”的妹妹好心办坏事。
可无辜的余萍成为了*大的受害者,家庭破碎,净身出户,被人在后面指指点点,贴上了“坏女人”的标签难以洗清。
真相大白,孩子希望完整的家庭听说妈妈是无辜的,余萍的大女儿向法官透露了自己的心声:
她希望妈妈和弟弟能回归家庭,希望自己的家庭是完整的。
而且在这件事之前,王博和余萍两人感情很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法官也动了心思,想劝解双方复婚。
可就在调解前夕,王博向法官提出:
再做一次亲子鉴定!
王博说,第二次,也就是余萍做的那次亲子鉴定,工作人员是在王博家里给他进行的采样,对方没有出示证件,只是进行了口头的自我介绍,他觉得这次的流程也不符合规定。
王博认为,这次鉴定是余萍主导的,万一也有问题呢!
法官同意了王博的请求,这次,是法院联系了一家正规的鉴定机构。
采样的时候,余萍、王博和小儿子均到场采集了血样、拍照封存。
二十天后,结果出来了:
王博就是小儿子的生父!
王博的多疑,让这个家庭无法复原第三次亲子鉴定,彻底还了余萍的清白,也让一直困扰在王博心头的大石头落了地。
法官想继续调解两人的纠纷,让他们改善关系,破镜重圆。
可当两人坐在法官面前时,余萍的情绪十分激动,哭得不能自已。
她明确表示:不接受法官的调解,也不会和王博和好,更不可能复婚!
从一开始,王博就没有相信她,他轻信别人的流言蜚语,背着余萍做了假的亲子鉴定,后来还不相信余萍拿出的正规的鉴定书。
如今,王博的心里舒坦了,可余萍的心里不舒坦!
这段时间,王博和家人给了余萍极大的压力,她几乎社死了,所以,她无论如何也不原谅前夫!
看着痛哭流涕的前妻,王博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在法庭上,他向妻子真心实意地道了歉。
不过,余萍还有一个要求。
当初,王博凭借一张假的亲子鉴定书,让余萍净身出户。
如今,真相大白,余萍洗清了冤屈,那当初的离婚协议就该作废,关于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她要求重新进行分配。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重新签了一份离婚协议:
房子,双方共同赠与给小儿子;
大女儿和小儿子的抚养权归王博,二女儿的抚养权归余萍;
王博支付余萍精神抚慰金4000元;
女方五年之内享有在房屋居住的权利。
王博的多疑、猜忌,让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走到如今的地步。
协议的*后一条,是在法官的建议下添上去的。
法官希望,如果有可能,王博用实际行动挽回妻子,这个家能破镜重圆,孩子们有个完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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